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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歧视观察: 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遭歧视性管理

2017年02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133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邹长明转自教育网

近年来,中国当局针对维吾尔人的管控不断强化,在内地新疆高中班学习的来自维吾尔自治区的维吾尔等学生也未能幸免,对内地新疆高中班维吾尔等学生的管理也更加严格。

近日,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河南郑州七中对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规定作出新补充,其中包括学生要坚决抵制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组 织。新疆学生要与内地学生主动学习交流,严禁拉帮结派和打斗,如影响与内地学生之间的团结,新疆学生要从严处理。新疆学生不能搞特殊化,不允许提出过份食 宿要求,尽量与内地学生混合宿舍。

此外,新规定还涉及不准穿戴宗教服饰,不得罢课静坐、聚众闹事,对领导份子要退回新疆等内容。

这些规定发布在郑州第七中学的新疆部的网页上。

强化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管理并不是新现象,随着内地新疆高中班开办时间的延长,其管理模式越来越带有“新疆特色”,对学生宗教等方面管理的越来 越严厉,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因做礼拜、封斋而被勒令退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内地新疆高中班还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位内高班的汉族负责教师曾向维吾尔在线表示,近年来,尤其是“7·5”事件之后,接新疆教育厅和各地教育局的指示,加强针对新疆班学生的政治教 育,对学生平时生活严加观察和管理。如有发现从事礼拜、封斋等宗教活动的学生学校严厉惩罚。这位新疆班负责教师还表示,内高办加强对新疆班学生的政治教 育,教育已经有些“变味”。

除了新疆内地高中班的学生,维吾尔自治区赴援疆省市培养学员也面临着歧视性的管理。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出台一项针对阿克苏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 赴该大学培养学员的量化考核细则,该考核细则中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不得说维吾尔语。该考核细则中有一条规定:公共场所必须用国语交流,如果发现说维吾尔 语,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并处以20元的经济处罚。第三次扣3分并处以40元的经济处罚,依此类推,翻倍扣分和经济处罚。

浙江农林大学出台的针对新疆学员的量化考核细则(图片来源:维吾尔在线)

内地新疆高中班

内地新疆高中班是仿照西藏内地高中班的经验,为让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在内地接受高中教育做出的一个特殊安排。自2000年内高班开办以来,招生规模不 断扩大,已由最初的1000人扩大到去年的8330人,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城市和学校已由2000年启动之初的12个城市、13所学校,增加到去年的 44个城市、85所学校。截止2012,内地新疆高中班已累计招收12届4.3万名新疆各族学生,其中以维吾尔学生为主。

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学生被认为是“被偷走的一代”。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不允许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化,学校也不开设相关课程,只能接受汉族人文化教育。他们生活在本民族文化之外,不仅带来语言流失问题,还导致他们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态度冷漠,了解浅陋。

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母语和文化的担忧也越来越强烈。维吾尔学者、维吾尔在线创始人伊力哈木·土赫提曾分析说,把越来越多的维吾尔 孩子成批成批的带到汉族城镇接受基础教育不是长久之计,容易引起文化流失甚至被同化的现象。政府真的为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孩子着想,长远来看应该增加新 疆民族教育的投入(人才,金钱和政策资源),提升民族教育的质量和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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