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亮转自博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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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2年1月1日实施
第二十五条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事实:河北省永清县交警大队始终实行着坐地分赃的土匪行径。胡锦涛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经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了。2012年之前收取了多少停车费、拖车费、鉴定费姑且不说,本法生效之后永清县交警队公然践踏国法勾结永清县西关村委会、立新修理厂非法强制收取当事人的停车费、拖车费、鉴定费。
请问永清县交警大队从2012年1月1日至今通过西关村委会停车场和立新修理厂共收取了多少停车费、拖车费,共收取了多少鉴定费?非法勒索的这些钱是入了某个人的腰包?是入了交警队小金库?还是当作了公安局给交警队下达的每年几百万罚没款的任务上交了呢?永清县公安局每年给下属各个科、所、队下达动辄几百万的罚没款任务,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请现任大队长张学峰同志代表交警大队站出来做个回答可好?也请大家问问张大队长:13832667999
适当时机我会把廊坊市公安局长冉文杰,检察长乔静辉及市政法委主要领导手机号公布,请大家问候之!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