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宜增转自大纪元网
助理检察官所罗门说,被告钟丹“利用这些工人做私人承包工作,基本上把他们当成奴隶劳工”,让他们住在极拥挤、存在消防隐患的地方,使用“债务奴役”合同强迫他们留下来。而依照规定,持A2和G2特别签证入境的劳工仅限为中国驻美或驻联合国机构工作。
根据起诉书,钟丹的“日林建筑公司”涉嫌强迫数十名中国籍劳工挤住在两间宿舍内,有些宿舍的厨房甚至都放了双层床铺,公司每天派专车接送上下班,晚间将工人送回后,用挂锁将大门锁死,严格限制其出入。如果晚上发生火灾,这将是一场灾难。一名管锁的男子还将劳工们的护照全部扣押。(2011年2月《大纪元》“新州警方突袭 发现30名华裔非法群居”一文对此曾有过报导,当时日林建筑公司的两名负责人因违反消防,房屋等法律被法庭多次传唤。)
根据起诉书,一些逃跑的劳工告诉国土安全局的秘密调查员,他们一抵达肯尼迪机场,护照就被王岚东收走,每月的人工是8,000人民币(当前汇率下约为1,180美元),他们受到公司威胁,称如果提前结束合约,包括(被发现违反签证限制)遣返回国、逃离等,“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寻人费、住宿费、交通费、陪同回国的费用、法律费用等等,全部要从他们来美时押付的中国国内房产和15万元人民币押金中扣除”。
公司还称,“为日林建筑公司的国家声誉起见”,劳工不得与其他境外组织有联系,不得私下离开中领馆或工作和生活场所,不得说出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公司不再为“劳工的人身和政治安全负责,劳工要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起诉书说,这项始于2010年的强迫劳工阴谋涉及多达46名中国工人。其中多名劳工已来美超过4年,曾要求返回中国未果。而建筑公司强迫劳工从事的私人产业的工作甚至未申请施工许可证,被告声称该作业是出于“友谊”的无偿帮助。
无法解释资金来源 保释被拒
助理检察官所罗门(Alexander A. Solomon)指出,被告钟丹为中国建筑业大亨、日林实业集团董事长王文良的侄子,该企业曾因为克林顿基金会献金受到联邦调查局审查。检方认为,被告钟丹无法证明保金的合法来源,并且弃保潜逃风险巨大,他的叔叔王文良是亿万富翁,可以部署这些财富帮他逃离司法;钟丹虽已失去外交豁免权,但他可以轻易的躲到领事馆里,不应准其保释。
被告律师称钟丹只拥有高中文凭,并非掌握巨额财富的外交高官。但是检方披露的调查信息显示,钟丹可以支配“日林建筑公司”几家子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例如他将350万美元从一家有限公司汇到另一家子公司,2015年9月他又将600多万美元从这家有限公司汇到中国的“日林建筑公司”。
检察官援引这些例子说,钟丹可以动用这些财务资源,逃回中国,事实上,他的同伙王岚东已经潜逃回国,而美国“日林建筑公司”的几名工人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也都匆匆逃回国内。最终法官决定钟丹“不得保释”,继续羁押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