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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法监禁观察: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6年12月31日)第十四期(共 355人)(第二部分)

2016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3771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卢秀燕转自维权网

 

续上(此为第二部分,共四部分)

11/ 判刑10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景春:1954年7月2日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吉林省磐石市安乐乡村民,维权冤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1996年9月6日,曾因与同村另一村民发生的一次冲突而被警方于次年5月28日刑拘,并关押在磐石市公安局东山看守所,遭受严刑拷打;1997年6月2日,被当地法院利用虚假证据,在未开庭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赔偿伤害人医药费1711.97元;后经其妻刘金艳多次维权上诉,法院才不得不改判其无罪,并于1997年9月8日将其释放;获释后,因其就被枉法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遭到法院无理拒绝,遂被迫走上漫长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多次遭遇到地方当局的打击与迫害,身心俱损;2013年底,因其再次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诉求,随被 磐石市警方于2014年3月6日强行抓捕,并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刑拘,关押于吉林省磐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8月,被吉林省磐石市法院宣布重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年9月18日—11月26日,经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5日。

2、陈树庆:1965年9月26日出生,浙江省富阳县人,自由撰稿人,1999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负责人之一,人权活动家,89学生。2014 年5月—8月,因其多次参与民主活动,并参与联署呼吁释放包括异议人士吕耿松在内的大陆被拘捕人士,随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压,并被警方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传唤;至2014年9月11日,终被杭州市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刑事拘留;2014年10月21日,被杭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2015年9月2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未判决。经延期与退侦后,此案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宣判,陈树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3、魏永汉:1950年代出生,广东省海丰县人,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代表。2011年9月曾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不满当局私自非法变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举世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维权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几次爆发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70余人被抓、被通缉,其亦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首要分子。2016年9月13日被网上通缉,2016年9月21日被陆丰县警方拘捕,后转正式逮捕,并被指控与维权代表李楚卢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2016年12月17日其案件在广东省海丰县法院开庭受审,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海丰县公安局看守所。刑期至2027年3月20日。

12/ 判刑10年,19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阿珠洛吾(藏)、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

1、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在押政治犯。1991年4月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释放。1998年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获减刑释放。出狱后,因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体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引发中共当局恐慌和报复性打击;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0年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目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服刑。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

2、陈西:1954年2月29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原名陈友才,贵州著名民主异议人士,《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学潮”期间曾因组织《沙龙联谊会》,成立“贵州爱国民主联合会”声援六四,而当局被判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5年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贵州分部”,并公开要求中共平反六四而再次被捕入狱,1996年3月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在贵阳监狱服刑。200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推动民主、人权和法治建设活动,并与贵州省其他自由民主异议人士共同举办“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同年10月5日,陈西还与另外三名研讨会成员依法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地方人大代表,但时隔两月之后,贵州省民政厅竟为此颁布了《关于取缔"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决定》。2011年11月29日第三次被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在境外网站发表的文章有煽动内容, 并于同年12月26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贵州省兴义市贵州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备受官方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家人,且其妻每次往返800公里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1年10月。

3、李铁:1959年3月29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笔名:华汉武,九鼎煲汤,网络作家,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多次撰写文章在网上发表,以期推动民主、宪政国家和直接地方选举,并积极参与深圳等地的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活动,多次参与发起在苏州举行的网友公祭林昭活动。2010年当其再次前往苏州参加公祭林昭活动的过程中, 9月15日,被武汉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10月22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理由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其具体行为表现是“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2012年1月18日,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湖北省黄岗市陆口镇鄂东监狱服刑;据悉,其在狱中患有高血压,且一直受到官方严格限制,既不可与外界打电话、写信,又不可会见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亲属,其女儿、母亲每次探监仅准见面20分钟。刑期至2020年9月14日。

4、郭泉:1968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2007年曾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主张在中国实行多党制和军队国家化等,遭受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07年12月6日,被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以违反宪法和教师法为由撤销其副教授职务,调任资料员。2008年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年11月13日,再次因其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南京浦口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1月12日。

5、洛桑次仁:1982年出生,西藏自治区人,藏族,中国在押良心犯。2008年曾因参与西藏自治区拉萨“3•14”事件而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拉萨市警方指控:与“境外势力勾结”,将藏人自焚信息外传给印度藏人,涉嫌接受“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遂在刑拘后不久即被警方正式逮捕;2008年4月29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悉,其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庭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犯罪行,同时其聘请律师权也被剥夺。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3月。

6、尼加提•阿扎提:1981年7月6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网(https://xabnam.com )创办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其在大学期间主修广告设计专业,又兼业余酷爱音乐,故自2000年起进行网页设计,曾设计推出新疆《无花果》、《地亚尔》和《露水娱乐在线》优秀娱乐网站,2005年,又设计制作了《艾尔肯音乐网》;2009年,因被中共当局指控在网上发布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话题,并参与策划,2009年8月7日,遂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0年7月2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监狱不明。刑期至2019年8月6日。

7、姚文田:1941年出生,祖籍不详,现居香港,原香港晨钟书局负责人,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出书人,中国在押政治犯。自长期在香港从事出版业以来,因其曾多次出版中共政治敏感题材及部份被中共当局视为禁忌的书籍,如大陆公知作家于建嵘、秦晖、陈志武等撰写的《中国大呼吸——十大学者论国家战略与民族使命》,流亡美国的89民运人士封从德的《六四日记》,中共前体制内改革派李锐、胡绩伟和谢韬合著的《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12位老共产党人的反思》,旅美流亡作家余杰的作品《影帝温家宝》、《河蟹大帝胡锦涛》等等,遂一直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打击的异类,其所在出版公司已被赫然列入中共宣传部门需要专项打击的“黑名单”中。2013年始,作家余杰的新作《中国教父习近平》封笔,并已商定由香港晨钟书局于2013年4月出版发行,此项合作再次触及到中共当局敏感而脆弱的神经,遂于2013年10月诱使他从香港携带七瓶经过改换标签而未经申报的化工品,从罗湖口岸入境,之后在罗湖区与一名张姓人士交接时,被罗湖海关缉私人员当场截获,随后被深圳警方以“携带违禁品” 罪由而拘捕,并被羁押于深圳市某看守所。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始对其案件予以开庭审理,至2014 年5月8日,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据悉,其健康状况极差,患有心脏病和哮喘病,并在被拘期间多次晕倒。刑期至2023年10月。

8、昂扎:1960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1980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处以重刑,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严打措施;在此背景下,昂扎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家里召开会议”等罪由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9、日赛: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原比如镇孟庆村干部,政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7年以来,一直担任那曲地区比如镇孟庆村的村干部;2013年9月,因中共当局在其所在县各乡村展开‘爱国再教育运动’,并强迫藏民在各家屋顶上悬挂五星红旗,此举引起比如县农牧民、学生、僧人、尼姑、作家、歌手等各类人士的同声抗议,并发起连串示威活动,成为继2008年后在西藏自治区内最大的示威抗议活动,随引发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惧,将比如县视为极不稳定地区,曾先后集结大批军警实施“维稳”,肆意拘捕僧俗藏人,对当地有影响力的藏人予以重判,并采取‘对内严厉打击示威民众,对外严密封锁消息’等措施;在此情况下,日赛所在孟庆村的藏民亦因参与了公开抗议与示威活动,遂遭致当局的严酷打压,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并以涉嫌“参与抗议示威” 、“秘密组织相关人员在昂扎家里参加会议”等罪由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14日,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西藏自治区一家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1月。

10、玉杰:1987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前比如县公安局公安警务人员,商人,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5年被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公安局录用, 7年后终因对其所从事的公安警务工作失望而于2012年主动辞职,并在比如县城经商;2013年9月以来,由于比如县比如乡莫阿村、孟庆村和达塘乡等地发生多处藏人示威行动,以抗议当局强行开展“爱国再教育、家家挂红旗”的政治宣讲活动,故而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以及自2013年9月28日以来在比如县多地发生的示威抗议、县学校学生集体抗议、民众绝食示威等事件中“公开发表非法言论”的罪名为由,于10月12日被警方拘捕; 2013年10月28日,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破坏社会稳定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10月11日。

11、索南达夫: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索南达夫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 “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以及与境外势力有染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重判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2、赤列: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藏民于2012年1月23日(注:当日是中国农历新年初一)举行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活动;但该活动立即惨遭当地警方严厉的武力镇压和任意抓捕,致使上百藏人被抓,多人被打死打伤;截止同年11月8日,共有36人被中共当局判处1年8个月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另有数人被捕后完全失踪;其本人亦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游行,很快被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为由抓走刑拘;2013年1月26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在示威活动中实施打砸和抢夺财物”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

13、罗让才让:1981年生,四川省阿坝县牧民。中共当局指控其叔叔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15日罗让才让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至2022年8月14日。

14、旦纯: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又叫“洛桑丹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国在押良心犯。2011年3月16日,曾因帮助同寺僧人彭措(又叫平措,已于2011年3月16日自焚死亡,时年20岁)以自焚方式(指一种藏人抗议暴政、伸张正义的方式,即藏人自焚者把自己整个奉献出来,以清晰的理智、自愿的心态和惨烈的方式向暴政表达最强烈抗议的无奈选择,以期使公众舆论对极权和高压统治者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或改变对手的情感),纪念中共当局镇压拉萨3•14事件三周年,并在阿坝县城洽唐中街具体实施自焚;由于当地僧人和藏人为此举行了大规模情愿示威活动,随与中共军警发生冲突;其随后即被拉萨市警方抓捕、刑拘,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警方以涉嫌“购买汽油策划,鼓动、帮助自焚罪”执行逮捕;2011年8月30日,其案在四川省马尔康县法院开庭受审,最终被该法院更换罪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3月。

15、索朗扎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指控藏人索朗扎巴加入西藏青年会,并接受该组织指派的任务,在拉萨所谓“3•14”事件前后,搜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6、索朗次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对藏人索朗次旦指控,接受西藏前政治犯九十三运动指派的任务,收集大量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提供给该组织,其行为已搆成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18年。

17、李雪:山东胶州法轮功学员。一家人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李雪及其母亲宋桂香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李雪被判10年重刑,现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9月15日。

18、阿珠洛吾(藏):西藏康区理塘牧民。2007年8月1日,西藏康区理塘牧民荣杰阿扎在当地的一场赛马会上,公开表达了对达赖喇嘛的尊崇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遭捕,服刑8年后于去年获释。荣杰阿扎当年被捕后的第二天,理塘藏人阿珠洛吾和贡谦两人,也被指控散发文件、向外泄露国家机密而遭捕。贡谦被判处9年徒刑,2016年8月22日刑满,但当局因惧怕民众们集会迎接他,所以在21日深夜12点将他悄悄释放。与他一同遭捕的阿珠洛吾是荣杰阿扎的侄子,同样被控向外泄漏国际机密,而遭判10年有期徒刑,目前仍在狱中。刑期至2017年8月22日。

19、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1954年左右出生,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旺达镇乌雅村人,又称乌雅•朱古(即转世喇嘛)洛桑丹增仁波切,早年曾在阿里地区任职导游和司机,后成为西藏左贡寺高僧。曾因经常到西藏的左贡县左贡寺劝导僧俗民众停止供奉所谓的“朵杰凶天”,而要为西藏民族的长远理想和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健康长寿着想,并鼓励藏人努力保护、发扬民族宗教与文化等,受到藏人僧俗的广泛爱戴和尊敬,随招致中共当局的恐慌和严酷打压;2014年6月,其在西藏拉萨市被左贡县警方抓走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4年12月初,被西藏自治区左贡县法院以“追随达赖分裂集团”、“劝诫、蛊惑地方藏民停止修供凶天”等为罪由,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4年6月。服刑监狱不详。

13/ 判刑9年,5人:陈卫、平措多吉(藏)、胡功、艾则孜•艾买提、梁少琳

1、陈卫:1969年2月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年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月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月28日正式逮捕;2011年12月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20日。

2、平措多吉:196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藏名Phuntsok Dorjee,曾任职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雪域饭店工作期间曾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被当地警方以不知的政治罪名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因在拉萨市札基(Drabchi)监狱服刑期间担任厨师工作而获减刑2年;2008年3月10日,再次被当地警方从家中秘密拘押,并被以涉嫌“参与2007年示威活动”,“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批捕;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可能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刑期至2017年3月9日。

3、胡功:1962年4月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7月3日。

4、艾则孜•艾买提:47岁,新疆阿克苏地区维族教长。2015年5月因皮山县一个村市集从事宗教教学活动,被当地公安局拘捕,同年9月被判入狱9年。刑期至2024年5月。

5、梁少琳:广东省茂名市石化总公司的工程师,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梁少琳于1999年10月上访为法轮功鸣冤,在途中被“610”非法拘留,绝食抗议7天后被释放。但不久公安局警察再次将她非法逮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劳教她2年,因她不放弃信仰,非法劳教被延长至5年半,2005年3月31日才走出劳教所。2009年9月24日上午,茂西公安分局警察在梁少琳家将她强行绑架。此后一年,家人完全得不到她任何消息,直到第二年9月才查到她已在2010年5月被非法判刑9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23日。

14/ 判刑86个月,1人:程进峰

1、程进峰: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月17日。

15/ 判刑8年,9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

1、金安迪:1953年5月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年9月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年1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年5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18日。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年11月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年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年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

3、范木根:1949年6月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年12月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月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该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媒体震动;随后就有苏州民间维权人士为其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强烈呼吁政府无罪释放范木根,至2013年12月23日,该行动签名者已达3553人次;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又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12月13日,为了维护正当权益,其本人签署了行政起诉状并正式委托律师状告苏州市虎丘区警方的行为违法;但遗憾的是,苏州当局无视法律依然于2013年12月16日对其予以正式批捕;2015年5月8日,其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仍被暂羁押于江苏省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12月3日。

4、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年4月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年4月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4月11日。

5、温卫红:1970年3月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6、刘爱英:1971年11月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7、王国云:王国廷的弟弟。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年9月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国云被判8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刑期至2020年5月11日。

8、宋桂香:山东青岛市胶州七旬法轮功学员。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宋桂香及家人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宋桂香被胶州法院判刑8年。因身体原因宋桂香于2015年12月10日保外就医回家。2016年8月又被送往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2月。

9、解正义: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2年7月17日。

16/ 判刑7个月,3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

1、韩海:1953年4月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年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年4月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13日。

2、洛桑嘉扬:西藏阿坝县僧人,现年28岁,笔名为“鲁米”的藏人作家,是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三村人。嘉杨自小在阿坝格德寺出家为僧,几年前遭中共当局从该寺驱逐后,前往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等佛教寺院继续修学佛法。因在著作中自由表达观点便于2015年4月遭逮捕;2016年5月9日家人获悉他在两个月前被中共当局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与“分裂国家”罪非法判处了7年半有期徒刑。洛桑嘉杨告诉前去探视的亲属,他从未做过触犯法律的事情,也从未向当局“承认”过什么罪行。现在汶川县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0月。

3、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生,江西南昌人,基督长老。1991年,胡石根与王国齐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派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6月,因纪念六四被捕。1994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有期徒刑20年,最终在2008年8月26日,服刑16年之后获得释放。于2015年7月10日的709大抓捕事件中被带走, 7月11号遭刑事拘留,8月7号转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罪”。 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7月15日,周世峰、翟岩民、勾洪国、胡石根四人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8月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3年1月10日。目前在天津长泰监狱服刑。

17/ 判刑7年,12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

1、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主异议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78年—1979年曾积极组建《四•五》月刊并参与领导杭州民主墙运动;1989年曾因声援“学运”被传唤、抄家,并被关押27天;1998年6月因积极筹备中国民主党组建工作,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同年9月15日正式逮捕,最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6年9月15日出狱后,继续投身宣传民主理念。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年3月,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并撰写发布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歌,再次被杭州市警方抓捕,后被正式逮捕;2012年2月10日,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3月。

2、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年8月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月13日、10月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月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年5月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广东韶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

3、胡林坡:1962年11月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年4月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4月13日。

4、熊红伟: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开庭,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刑期至2021年。

5、宫宝美: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2015年5月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1年10月9日。

6、洛桑丹增(千果寺高僧):1972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本名洛桑丹增,藏名Tulku Lobsang Tenzin,炉霍县果千寺主持、转世喇嘛,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2012年1月23参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藏人抗议活动,随遭致当局的嫉恨与严控,并在其与格西次旺朗杰(Geshe Tsewang Namgyal)、司库师扎西普旺(Tashi Thupwang)和钦列(Thinlay)等三位僧人一同出访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成都警方在一家网吧直接抓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7年。据悉其被抓捕后一直失联,直至10个月后亲属才获悉其确切消息。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1月。

7、刘湘菊: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0日,刘湘菊在向村民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辽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第二天,辽中区城郊派出所警察去她家抄家,在她家无人的情况下,私自掠走了她丈夫打工挣来的九千元现金。2016年5月23日,刘湘菊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庭审,5月27日下达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2年12月9日。

8、张素华: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75岁。张素华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当天下午一点半,对张素华非法庭审,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分钟,草草收场。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张素华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1年9月1日。

9、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人权律师。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年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 2015年7月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抓走刑拘,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6年8月4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7月9日。

10、付文花: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人,因为2014年7月她儿子付学刚遭遇车祸后对方不承担医疗费,交警不予处理让他到法院起诉而上访,上访期间被对此殴打、拘留,曾在拘留所被迫割腕自尽。2015年5月22日付文花在京被南漳县武安镇派出所强行押回后被拘留15天,关押在南漳拘留所。6月5日下午武安镇政府李才明书记和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将付文花从南漳拘留所抬出来塞进车里带走,进行私自拘禁酷刑虐待并讹诈,9月22日付文花被折磨至昏死而丢在路旁被人救起。2015年9月30日,付文花被南漳县公安局抓走,关押在湖北省南漳县看守所。付文花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3点在南漳县法院秘密开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2年7月4日。

11、张茂元: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2、封金华: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8/ 判刑6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1、刘萍:1964年12月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维权活动家,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年4月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月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月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2019年10月26日。

2、魏忠平:1963年2月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年6月—2012年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年4月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月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刑期至2019年4月27日。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月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年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年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年9月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月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7月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2月5日经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3月9日。

4、洪永忠:广东省海丰县人,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维权代表。2011年9月曾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村民不满当局私自非法变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举世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维权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数次爆发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70余人被抓、被通缉,其亦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首要分子。2016年9月13日被网上通缉,2016年9月下旬被陆丰县警方以涉嫌多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由拘捕,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17日其案件在广东省海丰县法院开庭受审,至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控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目前被羁押于海丰县公安局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3月。

19/ 判刑6年,14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郭飞雄(杨茂东)、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

1、冀中星:1979年12月1日出生,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残障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于2005年6月在东莞市谋生期间,遭到治安队员残暴殴打,导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终生瘫痪;为此其多次到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覆;后到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两级法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其败诉;2009年9月,其被迫进京上访,经多方协商,最终在2010年3月30日,东莞警方答应给其救助10万元,但条件是要求其写保证书以期今后不再上访;但此金额根本不够持续支付日常的高额医疗及买药费用,还对外借债数万元; 2013年7月17日,其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而无果;迫于无奈,在历经采取起诉、上访、网络维权、媒体维权等多种方式而不奏效之后,其终于选择了自爆的私力救济方式: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以示抗议,炸弹引爆之后,随即被北京警方抓捕;2013年8月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爆炸罪”正式逮捕;2013年10月15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在山东省邹城监狱服刑;据悉,法官曾称会将其“送回山东老家,监外执行”,但至今未予兑现,2014年8月3日在给其父的信里称他在狱中“受尽折磨,精神崩溃,生不如死”。刑期至2019年7月16日。

2、贡觉群培: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10月27日。

3、蒲裕栋:1961年2月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12月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年1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年2月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年3月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10月20日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2月29日。

4、洛洛(藏):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藏族,民间知名歌手,中国在押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年4月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年2月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刑期至2019年2月22日。

5、杨茂东:化名郭飞雄,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年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年3个多月。2015年11月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6年2月22日被送往阳春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郭飞雄身体状况堪忧,家属呼吁保外就医,同年8月转往广东省英德监狱的医院监区。刑期至2019年8月7日。

6、肖蕴玲: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郭洪伟的母亲,80多岁老太,2015年3月与儿子郭洪伟一同被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罪,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2015年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3月。

7、格西次旺朗杰(藏):1970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本名次旺朗杰(又称次旺南杰),藏名Geshe Tsewang Namgyal,炉霍县果千寺僧人,佛学博士,在押良心犯。曾因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过度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其在这场抗议活动中亦参与其中,随遭致中共警方的严密监控,并在与果千寺主持洛桑丹增仁波切、司库师扎西普旺和钦列等僧人一同前往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成都警方在一家网吧直接抓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6年。其被抓捕后一直失联,直至10个月后,亲属才获悉其确切消息。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18年1月。

8、扎西普旺(藏):1981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又名达拉,藏名Tashi Thupwang,炉霍县果千寺僧人,寺院司库师(即会计兼秘书),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其因参与了本次抗议活动,随引起中共官方的关注和严密监控,并在与果千寺主持洛桑丹增仁波切及格西次旺朗杰、钦列等僧人一同前往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在某网吧拘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6年。其被抓捕后一直失联,直至秘押10个月后亲属才获悉其确切消息。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18年1月。

9、高荣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3月17日。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

10、王静哲:沈阳市大东区地税局的一名女税务官员,法轮功学员,今年不到五十岁。王静哲因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而遭绑架。2015年10月22日,王静哲在工作单位被和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家被查抄。在沈阳市看守所,王静哲拒绝穿囚服,被狱警铐上手铐、脚镣。2016年6月16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将王静哲判刑6年。刑期至2021年10月21日。

11、高一川: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7月18日。

12、关振林:甘肃省酒泉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7日被甘肃省酒泉市警方刑拘,2016年8月1日被甘肃省酒泉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8月26日。

13、格西丹增巴桑(藏):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又名丹噶,藏名Geshe Tenzin Palsang,炉霍县果千寺僧人,寺院资深经管人。曾因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中共官方疑其因参与了本次抗议活动,随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和严密监控,并于2012年4月2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警方以“参与抗议示威活动”等为由刑拘,后被秘密转为正式逮捕;2012年10月下旬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不知名罪名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18年4月1日。

14、杨锦贞: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属直接责任人员。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共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2年6月。

20/ 判刑58个月,1人:田长青

1、田长青: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年12月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2月15日刑满释放。2009年8月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2012年11月6日决定监外执行至2014年8月11日。出狱后2014年4月8日又被沁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5年6月10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5年6个月,加上之前没有执行的合并执行共5年8个月。刑期应至2020年11月27日。

21/ 判刑5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1、魏安平: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1日。

2、黄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30日。

3、孙忠明:新疆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4日。

4、李纪凤: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6月14日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30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2月13日。

22/ 判刑53个月,1人:王健民

1、王健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年5月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年11月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2016年7月6日此案再次在深圳南山法院开庭,王健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刑期至2019年8月29日。

23/ 判刑5年,23人:瓜什则•久美(藏)、刘家财、任拉成、周得才,多丹(藏)、丹增让卓(藏)、白玛唯色(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钦列(藏)、吴芳

1、瓜什则•久美: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中国在押良心犯。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年1月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年5月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刑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年8月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年9月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湖北省汉津监狱服刑,狱中经常挨罚,处境堪忧。刑期至2018年8月1日。

3、任拉成:1962年9月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年3月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月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年1月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年6月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3月27日。

4、周得才:1965年3月21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化名杨成龙,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以来,一直是河南省活跃的农民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因关注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多次参与农民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当地政府强征土地;又因亲自通过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并热心帮助全国烟草买断工龄职工的维权活动,从而招致地方当局的强烈不满与忌恨,遂于2012年2月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关押于河南省罗山县看守所;同年3月1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2年9月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 2013年11月20日,河南省中级法院经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2月27日。

5、多丹: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6、丹增让卓: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0月17日。

7、白玛唯色:出生年月不详,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藏族,中国在押政治犯。因中共当局在西藏及其周边各省涉藏地区强硬推行“爱国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准挂达赖喇嘛头像等,引发多地藏民强烈不满;2012年1月,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僧俗藏人亦举行大规模和平示威游行,要求西藏自由、信仰自由,并高呼达赖喇嘛万岁等口号,随即遭到中共警方的武力镇压和大规模抓捕,警民冲突升级;最终导致多人被打死打伤,上百藏人在当时及随后被抓或失踪,数十人被当局判处1年8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白玛唯色本人也因积极参与抗议示威活动,被警方以“聚众闹事”、“参与炉霍县抗议示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等为由抓走,后被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法院以同罪由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7年1月。

8、唐荆陵:1971年12月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年5月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月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广东怀集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5月15日。

9、马德:陕西省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陕北小会执事。1996年—2011年,因参加“门徒会”,并积极宣传“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生命粮”等“三赎基督”信仰内容而被“门徒会”教会推选为陕北小会执事;2013年因与该教会另5名骨干成员展开“整村推进”工作,积极进行住户摸底统计、收集信息等活动,以吸纳新的信徒、扩大教会影响,而引起当局的不满和恐慌;2013年11月,因与陕北分会、榆林小分会众多信徒在榆林市榆阳区火车站广场等地公开集会、唱歌和跳舞,随遭到陕西省榆林市当局的打压,被以迷信和参与“邪教组织”,“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为由行政拘留;2014年3月18日因被控“仍顽固不化”,被榆林市警方再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4年4月24日,被榆林市榆阳区警方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3月17日。

10、隋双胜:1958年12月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年9月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月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年10月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年7月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致使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原定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0点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网上公布了开庭时间,当局担心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临时取消,2016年5月5日第三次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开庭宣判,隋双胜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9月24日。

11、朱亚先: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六十多岁。朱亚先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三点,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朱亚先自辩的权利被剥夺,整个过程大约二十分钟左右。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朱亚先非法判刑5年。刑期至2019年9月1日。

12、吴海波: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2日晚在家中被霞山分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12月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非法逮捕;4月14日遭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6月8日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刑期至2020年12月1日。

13、赵凤然:福建省福州市七旬女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9月17日,被福州鼓楼分局华大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赵凤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进行非法审讯。近日获悉,赵凤然已被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一监区二分区迫害。刑期至2019年9月16日。

14、高永伟: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行政拘留,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日。

15、叶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拘,8月6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3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1日。

16、徐世平:贵州省正安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月15日贵州省正安县警方被抓,1月19日被刑事拘留,1月29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贵州省正安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2020年1月14日。

17、许继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8月1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2日。

18、詹世昌: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12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1日。

19、刘国霞: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6月6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抓捕,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5日。

20、黄文勋: 1990年3月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自2013年以来,多次进行公义维权,举牌声援,曾为深圳市中级法院枉法重判王登朝案件而举牌声援,遭警方抓捕、殴打及传唤。2013年3月10日曾因在深圳市中心华强北地段举牌,呼吁民众“不要恐惧”,并高喊“打倒共产党”,“打倒独裁专政”,“民主自由宪政人权平等万岁”,“建立民主中国”,“我们才是国家的主人”等口号,被华强北和福田警方抓走,关押在华强北派出所;2013年5月25日因开展《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到达湖北赤壁市站,并与前来支持的维权民主人士袁小华、袁奉初等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宣传民主理念,引起社会关注热议,随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年6月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在赤壁看守所;2013年7月13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2016年9月28日被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5月13日。

21、孙峰:1966年8月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孙峰-无惧”,基督徒,枉判冤民,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2008年5月12日,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出狱后遂走上维权之路。后因积极追求民主宪政,更加遭到当局残酷打压逼迫。2014年曾举牌要求民主、释放政治犯、平反六四等而被淄博市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和逮捕,后被取保候审释放;2014年7月曾因在网上争取言论自由而被淄博市警方行政拘留2次;2014年11月16日再次被淄博市警方抓捕、刑拘,2016年11月17日终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5年,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15日。

22、钦列:1970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又名赤列,藏名Thinlay,炉霍县果千寺僧人,寺管师(即寺院商店负责人)。曾因2012年1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藏人举行抗议活动,中共当局为驱离抗议中的藏民,使用武力进行镇压,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其因参与了本次抗议活动,随引起中共官方的关注和严密监控,并在与果千寺主持洛桑丹增仁波切及格西次旺朗杰、扎西普旺等僧人一同前往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在某网吧拘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17年1月。

23、吴芳: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属直接责任人员。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

24/ 判刑410个月,1人:王晶

1、王晶: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年3月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月4日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月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年7月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 "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年2月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年4月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刑期至2019年9月15日。

25/ 判刑46个月,17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

1、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年12月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年9月25日对李翠芳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27日。

2、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0月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其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受理,2016年4月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目前狱中病情严重。刑期至2019年4月2日。

3、谢文飞: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年6月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年10月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年11月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被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廣東省河源監獄服刑。刑期至2019年3月1日。

4、纪斯尊:194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年1月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10月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月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年11月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年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年12月15日开庭,未宣判。2016年4月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年6个月,决定上诉。2016年5月12日,纪中久律师与林洪楠律师会见了纪斯尊,纪斯尊身体状况较差。刑期至2019年4月20日。

5、徐怀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9月17日。

6、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35号村人。1999年7月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年11月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月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月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年11月14日开始绝食后,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年1月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月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月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4月13日。

7、胡秀祥:湖南省花垣县龙潭镇阿陀村访民,维权人士。2013年1月24日因上访被花垣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4年1月11日胡秀祥在上访途中因反抗暴力截访而将截访人员刺伤遭刑拘,2014年6月17日,胡秀祥被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23日。

8、赵多扣:1963年11月29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冤民,反腐斗士。1999年曾就购房合同事宜到当地法院起诉淮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同年9月,又带领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江陈村村民集体检举起诉惠利开发公司毁林300亩、违反开发“緑苑山庄”等违法贪腐行为,遂遭致地方官员的忌恨和打击报复,两个月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警方以涉嫌“诈骗三套房”及“敲诈勒索罪”刑拘,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至2007年减刑获释,出狱后立即与其家属进京上访申冤;2009年虽获安徽省高等法院再审决定,但结果依旧维持原判;因对当局的司法腐败现象已极度失望,故此走上维权之路,曾开着挂有“实名举报30名贪官,直奔中纪委”牌子的上访车,一路逐级到各省巿相关部门揭露投诉安徽淮南贪官及自己的冤情;2013年11月13日,因再到在北京上访而被安徽省淮南市警方抓回刑拘,一个月后被正式逮捕;2014年4月被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起诉,2014年8月又被追加“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015年12月9日,被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以“非法使用专业器材窃听窃照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

9、罗志淑:云南楚雄州永仁县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罗志淑是2015年8月31日因在北京上访期间张打横幅,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的9月24日被押解回原籍,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2015年10月6日永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15日罗志淑被永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29日。

10、邢望力:1971年出生,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又名吴全力,维权访民。2002年7月2日曾因7岁幼子邢鉴(时名邢路路)被车祸撞成重伤,地方当局枉法处理且私分赔偿款,自此全家人走上维权道路;因逐级频繁上访,其家数人曾被当局非法拘禁、劳教、判刑等共计达13年之久,其亦被多次关押拘禁;2015年4月,曾因息县维权访民冯国辉在上访期间离奇死于息县农贸市场的出租屋内,邢与妻子等人在网上要求中纪委、公安部等就此事介入彻查,遂惹怒息县当局,2015年5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尿射县法院名牌和抗议对其女儿邢梅、母亲及岳母的判决等;2015年6月4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8月26日,被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不想次日竟险遭死亡,而狱方在事发10小时后方通知其家人,称其在监舍窗口试图用裤子上吊自杀,被人救下时,不慎头朝下重撞头部,致其“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脑组织积水”,家属不得看望,因医院正在抢救做手术,尚未脱离危险期;据悉,其子邢鉴对此提出严正质疑,认为其有“被上吊死”的嫌疑;据称其在看守所期间,曾数次遭酷刑折磨和牢狱虐待。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24日。

11、李海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7月1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4月7日经惠农区法院决定被逮捕,2016年6月24日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2、纪思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博乐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3、刘永成: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0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9日。

14、麻国平: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8日。

15、康照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4日被抓,8月15日被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3日。

16、李生金:青海省大通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6日被青海省大通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8日被青海省大通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0月5日。

17、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因为代理金某所在的公司参与土地招标(与意尔康公司竞标),发现招标是内定就开始举报,后被意尔康公司人员打伤。之后,他在网上曝光并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老家青田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2014年9月3日,丽水市公安局以他和女友以及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指非法经营网站)从北京抓回丽水,逮捕时又将涉嫌罪名改为敲诈勒索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两次延长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后,市检察院指定缙县检察院管辖。2015年9月14日,检察院以程康明犯诈骗罪,与金某共同犯敲诈勒索罪,程康明、金某、薛某共同犯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武装部队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8日,缙云县法院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方主动向法庭提出排除程康明和金某的口供(两人一直控告刑讯逼供)。1月15日,金某在看守所发病送进医院抢救成植物人。2月16日,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审理裁定。辩护律师为程康明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不予理睬。3月31日晚,金某死亡,终年48周岁。6月13日程康明案开庭审理,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判决。2016年10月18日浙江缙云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程康明有期徒刑4年;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3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8万元。

26/ 判刑42个月,1人:汪山明

1、汪山明: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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