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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力截访观察———-“信访不信法”里的“鸡与蛋”问题

2016年12月27日 综合新闻 ⁄ 共 165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红转自网易新闻

毕诗成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是个扯不清楚的命题。就像在中国,究竟是先有法治途径失效,才导致老百姓热衷信访找领导批示,还是先有领导过多批示,刺激了上访渠道的拥堵这样一个很难辨清的命题。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指出:如今人们解决纠纷是“信访不信法”,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现在往往是领导的级别越高、批示越明确,解决问题就越快。这使得信访群众“一窝蜂”涌向党委、政府寻求“直通车”。所以,他建议,领导干部要减少批示,这样有利于减少上访。(3月28日《广州日报》)

马怀德的说法绝非偶然,现在的官场和法学界对信访本身的质疑相当普遍,从法理上批评者有之,从道德上否定者有之。

这种纠结,契合了当前中国的现实困境。不过,只有法学家看到了这一点,政府就没看到吗?显然不是。温家宝总理在同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座谈的时候,有过一个很清醒的认识:“所谓上访,它所体现的不是法律的程序,还是寄托在人,寄托在领导人的批示,应该说在某种意义上还带有人治的封建色彩。在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应该依靠法,应该依据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还不能从上往下彻底取消信访制度,为“法治”让路呢?显然,正是因为总理也看到了“实然”的一面:中国社会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轨过程中,各类社会矛盾与冲突非常突出,可法治建设还常常乏善可陈,如果连这个表达诉求的通道也不给,只能是加剧矛盾,让老百姓更加失望,甚至产生社会动荡。没有人会说领导批示里的“清官意识”好,但当下社会却有着现实的需要。

批评法学家无视现实?被法学家批评背离法治?陷入相互指责是没有意义的,只会搞得鸡同鸭讲,各说各话。破题之道,应该是遵循“转型期建房子理论”———新房子没建好,不要一下子把旧房子完全扒掉,那样会导致大批人无家可归。因为新房子建好了,旧房子里的人自然会选择到新房子里去;法治途径没搞好(大概一半信访是涉及到司法问题的),也不要奢望一下子取消信访,让所有的领导批示都背负上道德压力,因为,作为法治失范的补充,没有它兜底,人民更容易丧失对正义的期望。

当然,法学家的焦虑也可以理解:信访越管用,越能“一纸批示解决问题”,它对人们的吸引力就会越强,“信访不信法”的人就会越多,会不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倒退呢?化解之道,应该是一边盖新房子,一边“修补旧房子”———对现有信访制度加强完善,先让信访制度步入法治通道。

不过,由于“权”的膨胀无法完全避免,因而,官员的批示有可能有利于正义,也有可能戕害正义。与那些解决问题的“好批示”相比,那些写条子、打招呼、搞暗示的“坏批示”就更可怕。好与坏,靠什么保障?重要的是,信访也好,批示也好,必须要把矛盾“督促”进入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而不是权代替法、权大于法,直接写几个字就号令天下。

这里有价值观,这里也有方法论。比较可行的建议,一是通过制度设计,将合理的信访问题司法化处理,将属于司法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件转入司法领域(当然不是踢皮球转到被告人手里);二是将官员在信访问题上的表现、失职、不作为等,也列入信访人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的范畴之内;三是呼吁增加领导批示的自觉性,应像近几年中央领导的批示那样,多做一些督促性、指导性批示,而不是把自己视为可以生杀予夺的“包青天”,动辄吆五喝六,指挥一切。当然,这种“信访法治化”,绝不等于要制造弯路,更不能成为某些地方官员推卸责任、拖访截访的挡箭牌。法治怎么比人治更有效率,则需要仰仗不断的制度创新与监督完善。

完全依法而治的蓝图当然好,但不能是画饼充饥,让老百姓望梅止渴;清官意识当然坏,但只要你管用,老百姓就会当成救命稻草,也不必把它说得太不堪。所以,“信访不信法”是一个纠结性命题,轻易否定哪一边都显得轻飘飘。从现实需求的角度,不管“信”什么,要害是老百姓要有东西可信———法治搞好了,老百姓就会信法;法治搞不好,老百姓就会信访。信访不信法,正是法治失范下的蛋———不要试图在口头上说清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当务之急是管好鸡、看好蛋,避免鸡飞蛋打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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