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长明转自中文网
何不让“农民工”成为差别消融的见证央视网评:何不让“农民工”成为差别消融的见证。“农民工”作为称谓,事实上并没有丝毫的不尊重的意味。“农民工”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农民工”的歧视本质是城市政策的壁垒,根源在于户籍制度所导致的城乡二元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工”改不改称谓,显得并不重要,相反,作为城市更该从政策主导的层面,释放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善意,让“农民工”成为差别消融的见证。
(2)【北京】户籍改革里程碑,北京取消农业户口。中国各地人口净流入流出示意图 9月19日,北京市正式公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布将取消北京地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迄今,包括北京在内,中国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了旨在消除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造成的差别歧视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农业户口户与非农业户口是中国计划经济的产物。
当前, 许多城市学校在农民工子女融合教育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如实施分层教学、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生活等。当城市家长的陈见发展到偏见时, 他们往往认为农民工子女家庭条件差, 学习基础差、生活卫生习惯差、诸如此类否定的看法使他们观念上的陈见逐渐显现为行为, 如不让自己的孩子就读于有农民工子女的班级、拒绝农民工子女与自己的孩子同桌、反对与农民工子女交往等等。
农民工幸福感各国概览农民工幸福感各国概览。紫风网讯 近日,一则农民工城市幸福感排名的文章引发社会对农民工生存问题的讨论。我们来看下外国农民工跟中国农民工有何区别?不知中国农民工何时能和印度农民工一样享受到法律的惠顾!在美国的“农民工”不是中国纯粹的农民,一般是外来的移民群体,也不是和中国一样叫“农民工”。在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后,才发现很多农民工的素质和城市有着天壤之别。
学者建言取消“农民工”称谓 推动城乡户籍平权学者建言取消“农民工”称谓 推动城乡户籍平权。《农业法》中虽然增加了“农民权益保护”章节,但主要是保护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权益尤其是经济权益不受侵犯,而农民的政治权益、社会权益和农民工的各项权益还有很多没有体现。只有修订法律,改变制度,彻底让农民权利去贫困化,让农民这一职业事实上与其他职业权利上是平等的,即使进城务工农民保留“农民工”的称呼也未尝不可。
破除户籍歧视才有城市和谐光明时评破除户籍歧视才有城市和谐郭立场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24日 02 版)蓝皮书指出,在287个排名城市中,户籍完全开放的仅有4个,很多城市户籍歧视严重,外地人、农民工与当地居民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均等化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只有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城市与乡村、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的交往机会增加、社会差异缩小,城乡社会才会实现和谐。
王晓慧:农村中小学陪读现象研究王晓慧:农村中小学陪读现象研究。一、农村中小学陪读现象的三种类型。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学校教育,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国各地展开了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这种主动型陪读现象的大量产生,客观上又会加剧新的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配不公,它不仅仅是增加了城市学校的负担问题,而且,还会形成新的城市剥削农村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大大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负担。
笔者通过对监利县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对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提出:应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全方位形成教育合力,来应对和妥善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缺失问题。一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基本现状及造成农村儿童选择留守教育的原因。社会可以针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工程”等公益活 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全社会的温暖,从而有益于留守儿童良好道德情感的形成。
12月15日上午9:30,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社科院一层学术报告厅召开"2011年《社会蓝皮书: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我大概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是居民收入,二是城乡居民消费,三是城乡社会保障发展,四是城乡 居民生活满意度和社会问题的关注。从数据来看,到2009年为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里面的转移性收入比重,仍然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当中的 转移性收入比重的3倍以上。第二方面,居民消费问题。
负面影响一、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1、安全隐患多,易受伤害 根据人的认知发展规律及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其生理和心理成长发育均不成熟,可塑性大,自制力差,这时候的“留守儿童”一旦失去或脱离家长适当的约束与科学引导,极易受到不良诱惑与影响,很多少年儿童由于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当而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在一起,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刘奇:乡村教育的忧思摘要 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这是一个人数上亿的庞大群体!我们给未来乡村留下一群什么样的孩子,这群孩子就会给我们留下一个什么样的乡村未来! 1926年,陶行知在乡村教育讨论会上的演讲中曾说到“中国的乡村教育走错了路,他叫人离开乡下往城里跑,他叫富的变穷,穷的变得格外穷”,话虽刺耳,但时隔90年之久,这番话仍像是在提醒着当今的农村教育。
本文主要通过对进城务工青年在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培训就业、生活居住等方面情况的调查,并把调查结果通过调查报告的形式呈现出来,以便引起社会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关注,为进城务工青年在城市更好地工作提供一些条件。据浙江省有关进城务工青年的调查数据显示,63%的进城务工青年每月生活费在500元以下,24%的进城务工青年每月生活费在500元到700元之间,余下的13%的进城务工青年每月生活费在700元以上。
外国“农民工”和中国农民工有什么不同外国"农民工"和中国农民工有什么不同。于是乎,中国的城市变成了"农民工的海洋",从而又滋生出更多农民工都市生存之奇怪现象,从"民工"到"农民工",自始自终都身披着"农民"的"卑贱外衣"被城市瞧不起。在外国,是没有"民工"拟或"农民工"的称谓,这里权且如中国的"农民工"一样,让我们来看看,在外国的"农民工",他们和中国的农民工有什么差别。美国:农民工不为医疗、教育发愁。
这周公布的《中国青年报》联同新浪网的一项调查显示,91.7%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以对相应的社保、医疗、教育、就业,以至于交通事故赔偿"同命不同价"等不合理规定作出改革。由此可见,民众要求改革户籍的呼声日益高涨。
前不久,一篇名为《关于消除城乡差别待遇,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公民建议书》在网上被公布,作者是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和律师李方平。建议书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5月1日颁布实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有“强化户籍差别待遇、向强者逆倾斜”之嫌,以立法的形式“加固了这道城乡之间难以逾越的差别待遇围垣”,呼吁应尽快修改该“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由于不同地区居民生活水平不同,《解释》规定,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城市的歧视 城市的歧视,现在也没有改变多少,这是篇旧作城市的歧视 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为农民工写的一首歌,—这几年为农民工写的歌不少,大多反映农民外出务工的辛酸苦辣,而这首歌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面目出现的,内容是要求进城的农民们要老实,讲卫生,不要随地大小便和偷东西,要洗澡,要勤奋工作等等。农民是很多,但这不应该成为歧视农民的理由,更不应该成为把农民从城市中清除出去的借口。
在历朝城市人对农村土匪的征剿中,在征剿的血河中,建立和维持了城市人对农村人的统治地位,城市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特权和身份优越感由此建立起来了,农村人的愚昧、肮脏、落后的形象由此也建立起来了,农村人的自卑、屈辱和仇恨也建立起来了!我并不是歧视城市人,事实上,城市市民歧视农村农民的现象一直很普遍,很公开,直到今天一些城里人还有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是城市人历来特权的证明。
周四·性别 | 农村光棍: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然而农村光棍问题并非仅仅是性别比的问题,性别比背后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更有农村婚姻开销上升与农村劳动力流失等多重顽疾,笼罩在处于婚姻阶梯末端的农村“丁男”身上。本文将从经济和意识形态的角度分析农村光棍群体形成的原因,通过对比毛时代与改革开放时代不同经济政策与意识形态主流话语得出结论,不断扩大的城乡差别是这一问题背后的根本症结所在。
而且,从农业劳动技能的角度看,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和技能,60%的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其中更有24%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就没有干过农活,完全不会。城市对新生代农民工求职、生活、交往、教育、保障等方面的偏见态度与歧视行为,尤其是日常生活中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人格的歧视,给他们以巨大的心理打击,使他们对市民与城市产生反感与排斥,强化了新生代农民工身份意识。
解读户籍制度的历史:取消了会更好。虽然各朝代户籍的叫法不尽相同,但直到到今天这种制度还在发挥着作用,完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政治经济模式,现在这一制度的的积弊深重,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通过对中国户籍制度历史进行梳理,可以让我们更清晰看清这种制度的本质,也预见未来。春秋以前有没有户口制度?例如孙志刚事件,虽然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被废除,但其背后的根源户籍制度、暂住证制度、歧视制度却依然故我。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支持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支持李 娟 《 光明日报 》( 2014年02月10日 07 版)与老一代农民工自我定位为城市的“过客”不同,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有着融入城市的渴望。新生代农民工在情感支持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新生代农民工的情感支持体系规模比较小。新生代农民工缺乏足够的社会支持,就难以实现自己融入城市的梦想,因此需要完善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支持,实现他们的“中国梦”。
以制度建设推进城乡社会一体化以制度建设推进城乡社会一体化李 磊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11日 11 版)我国城市与乡村的社会融合,不是城市消灭农村,也不是农村消灭城市,更不是城乡一样化,而是城乡社会的和谐共生以及城乡居民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坚持国家对城乡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的合理原则、社会保障账户城乡之间转移的自由原则、城乡社会保障利益的公正原则。
针对“农民工”的称谓,七名律师与一名学者本月11日联名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呼吁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借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评论也指出,改变称呼毕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各地政府正在试图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和社会排斥,努力让农民工群体融入当地社会,不过,要消除身份界限、给农民工同等国民待遇,“取消农民工的称谓只是第一步”。
2012年国考面试热点(三十五):取消"农民工"称谓广东、河南等地方政府纷纷表示,将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2000年以后,农民工在为城市快速发展、以城市带动农村、以工业带动农业的发展模式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但城市却拒绝了农民工——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户籍等几乎所有公共服务领域,农民工都成了惨遭歧视的特殊群体,甚至在不少城市,歧视农民工也已然成为普遍的风气。
[图文]解读户籍制度的历史:取消了会更好第2页语文课的故事讲述。这一制度实行城乡人口的二元管理,控制了城市人口的膨胀,具有保护城市的功能,但同时也造成了城市化进程的迟滞,并造成农业生产率低下,农村人口贫困化,城乡差距拉大,以及“户籍崇拜”等一系列问题。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全面推开,基本到位。例如孙志刚事件,虽然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被废除,但其背后的根源户籍制度、暂住证制度、歧视制度却依然故我。
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民增收以及农民土地承担起城市弱势群体、从农村流入城市打工的农地权益等现实问题。由于社会转型,中国的社会管理工作更是些社会管理的隐患,城市政府必须公平行政,消除面临着诸多考验,需要各级政府下大气力,在抓好各种歧视,为农民工提供帮助,给予农民工“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实现中国社待遇”,城市居民也须消除歧视观念,只有如此,才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城乡_凤凰资讯。原标题:中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来自浙江金华的农民工于学文告诉记者,他们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转移到城镇里打工了,但是因为没有城镇户口出现了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打心里还是认为自己是农村的农民,在城里只是一种短时间的为了求生存、为了发展、赚钱。在城里,从内心里也没有长期的打算。”
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绩效的理性思考 - 农林经济学 - 国民经济管理 - 人大经济论坛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绩效的理性思考中国, 绩效, 经济制度, 农村, 理性 相关词条:中国, 绩效, 经济制度, 农村, 理性 我也想创建词条赚积分摘 要:中国农村经济制度是选择计划经济体制还是选择市场经济体制,在相当程度上是和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联系在一起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通过农村微观经济主体再造,为强制性农产品统购提供组织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