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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权益观察 出租车司机罢工:1949年以来第一次公开胜利/冯钢

2016年12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119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任宜增转自博讯

庆出租车司机罢工:1949年以来第一次公开胜利/冯钢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1月17日 转载)
      这次重庆出租车司机罢工是1949年以来第一次取得公开胜利的罢工,是官方媒体第一次公开正面报导的罢工,也是政府第一次与罢工代表正面交涉、听取诉求、协商讨论、达成共识以求和平解决问题的可喜尝试。仅仅两天时间,重庆出租车运营就完全恢复了正常状态。

然而,罢工毕竟还是罢了两天,重庆市民在可以理解的情况下还是经历了两天出租车运营不正常的无序状态;甚至,在为维护罢工者利益、阻止破坏罢工的“私运”现象时,还出现了砸车行为……。 (博讯 boxun.com)

我们的问题正是:这种在官方看来不甚“和谐”的情况可以避免吗?或者说,可以让这种官方和市民都不希望经常看到的情况尽可能减少吗?

其实,重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诉求已经由来已久,正如新华社的报道所说“重庆市出租车车主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加气难、运价低、罚款多等问题,但其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越积越多”。在罢工发生之后,重庆市政府就迅速做出了反应“重庆市委、市政府对罢运风波高度重视,3日上午已连续召开了几个不同层面的会议,研究处置方案,争取尽快恢复出租车运营秩序,使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可见,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恰恰就是罢工;而恰恰也是因为罢工是不合法之举,所以政府可以在正常情况下将能够迅速解决的问题一拖再拖,以至于“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越积越多”。

我们注意到,新华社的报道中说:重庆市政府已经决定要“建立更加畅通便捷的诉求反映和沟通渠道”。这固然非常重要,但是“畅通便捷”的渠道是政府能够构建的吗?政府有可能回应每一个出租车司机的诉求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仅仅是因为沟通渠道不畅吗?不是!是因为政府没有解决问题的动力!非要等到司机们罢工了,才被逼着去解决问题。

如果我们换一种假设:出租车司机有自己的组织,就像企业家有“企业家协会”一样,司机有一个自己的“出租车司机工会”,可以把司机们的诉求汇集起来,并且首先在工会中进行理性的、充分的讨论和整理,然后由工会代表广大司机约请政府部门进行交涉、协商、讨论,这样也许才能使诉求渠道“畅通便捷”。当然,要让政府知道了广大司机的诉求后,能够迅速解决问题,还需要有压力,否则,仅凭政府的“善良意志”依然可能“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个压力就是罢工的合法性!设想一下,如果重庆的出租车司机事先就有出租车司机工会,并由工会代表与政府交涉,并明确告知政府:司机工人有行使合法罢工权利;那么,3号、4号这两天的罢工就完全有可能避免,除非政府根本不想解决问题。

工人只有争取到了罢工的合法性,政府才会有动力去解决利益诉求问题;只有当合法罢工真正成为了工人的权利,政府和企业才会有动力在罢工发生之前就去解决他们应该解决的问题,从而最终避免罢工的出现。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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