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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政侵权动态简报第七十一期 (2016年11月19日)

2016年11月19日 综合新闻 ⁄ 共 150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一,从2016年11月11日(周五)到11月17日(周四),本组从维权网、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权利运动等网站共搜集到52条人权迫害事件的消息(不完全统计),主要可分为以下10类:

消息性质 数量
任意逮捕、关押、失踪 14
公民维权与行动 21
拒绝公正、公开的审判 3
住房权、强迫征地拆迁 5
侵犯公民权 10
侵犯选举权 7
酷刑 3
侵犯人身自由 4
侵犯言论自由 3
政府腐败不透明 2

 

二,以上事件的受迫害者至少6654人,已知姓名的包括以下86 人:

肖育辉、卢昱宇、李婷玉、周新宝、赵士琼、由新博、王兰、马小峰、曾文、汪继华、许自芳、 许自卯、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程海、程海律师的助选志愿者闫春凤、祝忠孝、张振敏、季新华、709家属王峭岭(李和平律师妻子)、李文足(王全璋妻子)、浙江省台州市养殖户王海兵、王梅福、梁云青、杨金木、王忠余、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南村刘建玲、位改芹、刘岩、河南省洛阳市  李孝合、湖北省十堰市蔡生均、幸高凤、李光云、黄埔后代基金会上海分会会长王宗泽、李治平、周洪宝及志愿者吴玉芬、张平、周国淮、魏勤、郑培培、丁菊英、申琴芳、陈建芳、范国慧、郑清、侯建玲、祁景芬、张银秀、张玉娥、刘俊生、岳淑华、王丽芸、朱玉妹、仇英玫、孙涛、辛巴(高荣利)、龚新华、杨天直、刘飞跃、郭秀莲、李峰、高智晟、蔡生均、幸高凤、李光云、张打、王海兵、 王梅福、 梁云青、 杨金木、 王忠余、 张君英、 王文林、 张青松、 颜安群、 林新斌、 张启良、杨秀婷、刘敏杰、王清营、黄尧年、盛兰福、黄尧年、郑建慧、戈觉平、贾敬龙、张海涛、陈艾琳

三,以上这些人权迫害事件的责任人中,已知姓名的有以大理市长 李福安 为代表的34人:

大理市长 李福安

张家口市长 武卫东

重庆市梁平县明达镇的副镇长张奉文;重庆市梁平县明达镇综治主任黄礼伟

合肥代理市长 凌云

北京朝阳区望京附近来广营派出所所长李宝利

中共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王昌荣,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兵,中共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区委书记郑敏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叶帮锐,中共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政法委副书记:吴永春,浙江省台州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沈云才,中共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党委书记:林生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人大副主席:吴光正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高新小所村村支书张保仓,洛阳驻京办截访人员陈学斌

无锡市滨湖区委书记:袁飞,雪浪街道书记:宋晓,石塘村书记:浦云岳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政府新任信访局长王能华,十堰市政府驻京办截访官员寇普,公安协警兰莉、程娇及社区工作人员徐文华、於道凤

郧西县政府新任信访局长王能华; 县十堰市政府驻京办的截访官员寇普

石家庄市长 王亮

安徽省长 李锦斌

上海市长 杨雄

北京市长 王安顺

天津市长 黄兴国

武汉市长 万勇

苏州市长 周乃翔

南京市长 缪瑞林

河南省长 陈润儿

四,本周特别关注:

人权捍卫者王清营今刑满释放

(维权网)2016年11月15日,因倡导“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而获刑2年半的人权捍卫者王清营今天刑满出狱,现在已经回到家。同案袁朝阳(袁新亭)获刑三年半;同案唐荆陵律师获刑五年。

 

因近年来与唐荆陵等人持续推动、宣传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而屡遭当局监控和打压;2014年5月16日,被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年6月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关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6年6月1日,经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2016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暴政侵权动态观察组 孙艺、许英玉、梁奇、忻伟忠、陈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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