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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否认中国法院有关高瑜案判决书指控

2016年10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160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6年10月20日转自

何频指出,中国法院的有关判决书所引用的证据错误百出。(网络截图)

美国华文媒体明镜集团创办人何频在BBC中文网撰文表示,其旗下媒体发表的有关中共文件并非从中国记者高瑜处获取。

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并在周五(17日)早上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判7年有期徒刑。

根据网上披露的高瑜案判决书内容,高瑜被指在2013年6月获得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办9号文件(注:也称为“七不讲”文件)”复印件,并在7月利用Skype将有关文件的电子版发送给了何频。后来何频旗下的《明镜月刊》及明镜新闻网全文发表了有关文件,而经北京市国家保密局鉴定,有关网站的内容与中央有关文件内容相同,属于国家机密,于是在2014年4月24日拘捕了高瑜。

检方没有联络明镜取证

不过,何频在BBC中文网撰文表示,其本人和《明镜月刊》、明镜新闻网,是高瑜案件的被卷入者,应当被视为关键证据来源之一,而且现代科技条件下,联络轻而易举。但是,北京警方、检方从来没有找过我们。

他还透露说,相反,明镜集团方面主动通过律师,经美国公证员、纽约州务卿办公室认证下作出了证词,证明明镜所刊文件,并非从高瑜处获取,但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公证人员拒绝接受。后来明镜集团又委托美国律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将美国合法认证的证词寄给高瑜委托的律师,请其交给法庭。然而,判决书居然说:“未经法定形式予以认证”,“不予采纳”。

何频还指出中国法院的有关判决书所引用的证据错误百出。例如,说明镜新闻网是1991年创办的,说何频1996年曾经回国······这种很容易就能核查的信息都与事实不符合,因此质疑有关判决书的严肃性和可信性。

何频还强调说,即使判决书相信的证据是合法、有力的,法庭这个判决也是不能成立的。他引述法律专家指出,所谓“七不讲文件”并不涉及国家军事、经济、政治的保密信息,只是一份政党的意识形态宣传指引,不能认定为“国家秘密”。

因此,何频认为,高瑜案从一开始就是中共高层蓄意制造的政治冤案,而且是中共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

来源:BBC

明镜声明:重判高瑜是制造中国噩梦
4月17日,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中国著名记者高瑜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对中国当局不择手段构陷高瑜为罪犯的恶劣行径,明镜新闻网在此予以严厉谴责。

2014年2月,北京当局将高瑜和儿子秘密逮捕,5月,北京当局对外发布消息称高瑜因为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抓,指高瑜2013年6月份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境外网站,并以高瑜儿子为要挟,逼迫高瑜在电视上公开认罪。

明镜出版社《男儿习近平》。

2014年 11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审判高瑜,由于北京当局始终无法找到高瑜“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境外网站”的过硬证据,高瑜案在经历审判之后,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延期判决。

针对当局指控高瑜向明镜新闻网提供中央机密文件,明镜新闻网编辑部负责人早就发表声明指出,中共的指控不符合事实。事实是早在2013年6月前,明镜就已获得了这份文件,而且这份来自中共中央宣传系统高层的文件早就流传于网上。所谓“机密文件”,既不是军事机密,也不是经济机密,只是一份意识形态的“正确指引”。

明镜新闻网负责人向北京法院提供的证词,显示北京检方起诉高瑜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毫无疑问,北京当局对高瑜的指控是莫须有的,对高瑜的司法审判是非正义的,对高瑜的罪名是强加的,拘押身患高血压、美尼尔症及心绞痛等多种疾病的71岁老人是丝毫没有人性的。

对这样一位中国杰出记者的不公正审判,无异于摧毁了习近平“依法治国”的承诺。我们希望中共当局离开错误的政治轨道,尽快释放高瑜以挽救人们的信心。只有一个能宽容面对批评的政府,才能证明执政者不是虚弱胆怯而是真诚自信,才会使中国梦不是噩梦而是美好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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