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谢亚杰转自凤凰网:
在周永康执掌中国政法的十年间,很多问题都在大踏步地后退、迅速地恶化,现在对他本人法律上的问题进行了审判,那么他对中国法律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否已经在清算?
10-09
什么叫“中国式的冤案”?就是有时候公检法明明知道是错的,非得往前推下去。冤案古今中外都存在,但是这样的一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现在权利人已经放弃了司法程序寻求自己的个人权利保障,直接积累社会戾气走向暴徒社会的边缘,这对中国社会转型之期来说,相当危险。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王书金是作案人,那是否能排除其为作案人?排除的可能性不太高,只要王书金有这种可能性,就意味着聂树斌案件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这个新证据的出现就会动摇聂树斌案件的证据基础,使得聂树斌案件处于一种可怀疑的状态。
10-08
法官明知道是冤案的还判,这样的现象绝对不是少数。对有些杀人案件,法官内心有怀疑,但处于各种利益考虑牺牲了这个人的人命顾全其他方面的利益。司法良知非常需要,中国现在司法专业水平每年逐步提升,但司法良知每年逐步下降。
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必须变成申诉法院,至少50%以上的申诉要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解决,如死刑冤案一样,通过死刑冤案的解决推动整个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