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云转自博讯网
诗篇 29:10:“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随着近期对中国家庭教会的逼迫案例增多与新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发布,家庭教会即将面临的新一轮大逼迫,已经是十分显明和迫在眉睫的大事。应对这一轮逼迫,我们首先不需要恐慌,而是要仰望上帝、靠主刚强,毕竟,与当局抗争了60多年的中国家庭教会,绝不会因为新的暴行而夭折,家庭教会的生命力只会越挫越勇、更加地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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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当局发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名为征求社会意见,实为即将要真正实施。该条例对家庭教会的一切行为都定为非法,并详细规定了相应处罚措施,从办理登记、基层管理部门、活动场所、临时活动地点、境外培训、神学院、捐献、宣教及网络服务、提供物质条件者、教会教职人员等等方面强化了对家庭教会的围堵、压制和铲除力度,使家庭教会合法化的可能性完全归空,家庭教会起码在法律上已经被彻底地被定为非法且附有严重的惩罚措施。
几乎与此《宗教条例》颁布的前后,全国多地出现家庭教会被威逼加入三自会、否则就抓捕强压、拆散教会的案例,这些案例都说明当局新宗教政策的特点之一就是对家庭教会生存空间的彻底抹杀。除了浙江、广东、贵州的家庭教会外,近期对中国家庭教会最初的发祥之地河南省家庭教会的打压日趋明显。
根据对华援助协会新闻,7月15日,河南省当局发布《洛阳市民委(宗教局)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的通知,表明被洛阳当局纳入管理、强行加入三自的家庭教会有50家,而被当局关闭的有15处,其他宗教建筑被强迫停工的有6处。7月中旬河南商丘柘城一新创立不久的家庭教会,遭到柘城县宗教局查封。查封的原因是该家庭教会拒绝宗教局要求他们加入三自会。河南省郑州市以马内利教会,有近五百名信徒。8月初,宗教局官员要求该教会加入有官方背景的三自教会,但被拒绝。近日,该市宗教局官员已向教会发出通知,限期一个月,即9月25日之前搬走教堂物品,否则,会采取强制措施驱赶信徒。另河南博爱县在8月31日召开私设基督教天主教活动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发布《博爱县私设基督教天主教活动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博爱县许良镇唐庄一基督教家庭教会也受到博爱县宗教局的查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宗教活动、拆除一切宗教用品,信众必须到官方教会过宗教生活。若不执行,要采取强行关停措施。
从河南家庭教会遭逼迫来看,伴随着新《宗教条例》的实施,中国家庭教会遭受以强行加入三自会否则强力驱散为特征的逼迫,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事实。那么作为“神的家”、“真理的柱石与根基”家庭教会,又如何应对此轮逼迫呢?
首先,我们要坚信我们站在真理的一边,不仅站在普世价值的一边,更站在上帝的一边。如果中国是一个宗教自由的国家,那么就不会存在三自会与家庭教会的区别、也不存在地上地下、合法非法的区别,家庭教会在任何一个宗教自由国家都是合法的。虽然新《宗教条例》将家庭教会彻底的非法化,毫无合法登记、发展的可能,但是我们知道我们是合法的,在上帝的更高的法律前面,家庭教会是合法的。在现实法律之上,有一个更高的法律,它是现实法律的本来渊源,这就是上帝的律法,如十诫等。符合上帝律法的法律是合法的,否则是非法的。在上帝律法前,当局的所谓宗教条例倒是非法的。既然家庭教会在上帝律法前面是合法的,我们就应该理直气壮地“非法”下去,没有必要为了所谓的合法,去加入三自或登记在三自会的下面,没有必要为了合法非法问题辗转反侧,家庭教会既然无法登记为合法,就应该保持目前的状态,敬拜服事依然,安静等待非法的执法力量前来执法即可。
其次,被当局视为非法的家庭教会,已经存在了60多年,而且越来越兴旺。在这60多年中,家庭教会积累了众多应对政府逼迫的方法。一是游击战方式,“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就是当局的逼迫来临时,暂时换一个地方,等当局整治行动结束后,再选择安全的地方继续敬拜聚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是在高度逼迫的情况下,每个周日敬拜聚会的地点都有所不同,令当局无法前来逼迫。也有家庭教会在夜间聚会或者早晨6点聚会8点结束,原因是避开当局在工作时间的骚扰。也有不少教会为应付逼迫,远走他乡,移民宣教,像初代耶路撒冷教会受逼迫四散逃开,福音从此传开一样。
家庭教会的另一应付逼迫的方式就是小组家教会的形式,化整为零,在各弟兄姊妹家中聚会等等。由于家庭教会的发展,现在大部分家庭教会都在租借的商用房屋聚会,但新《宗教条例》对租借屋的主人也要进行处罚,妄图从根源上阻止家庭教会。一旦租用家庭教会场地被禁止,完全可以在信徒家中举行分散聚会。虽然近期也有众多在信徒家中聚会受逼迫的案例,但是家庭毕竟是最私人最隐秘的场所,只要人数不多不引人注目,长期聚会也是可能的。
最后,家庭教会不仅应该继续通过维权律师维护自己权益,更应该继续通过海内外基督教机构揭露国内逼迫案例,给当局施加压力,迫使其默认家庭教会的存在,减少逼迫和打压。中国政府当局虽不断加大打压家庭教会的力度,但是其宪法中还是列明宗教自由的条款,与世界各国打交道时,当局也经常自称非常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在当局自知理亏的情形下,维权律师们肯定会找到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众多依据,对受迫害案例进行维权。而国际社会的媒体、教会界、政治界,也会以地球村普世价值和联合国人权原则为依据,揭露当局践踏宗教自由的丑行,给当局施加压力以改善宗教自由状况。
总之,正如哥林多前书10: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经历过大风大浪、艰难险阻的中国家庭教会,定然有办法渡过因《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而来的逼迫与迫害。家庭教会要靠神沉着应对危机,“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神注定会给予我们智慧、勇气和能力,渡过难关、打那美好的胜仗。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