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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观察:出生率低政府能做什么?

2016年09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80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赵欣转自博讯网
性别和生育何以成为女性职场“原罪”?专家认为,女性的职场“劣势”在于社会的育儿扶持体系缺失,使其承担了过多的家庭照料责任,更多是出于无奈选择或被迫降低了其职场表现。

“如果能够有很好的社会支持体系,女性的优势在就业环节仍然能够延续。”赵耀辉对财新记者说。

孙晓梅也认为,关键还是在于建立完备的配套体系,使得女性能够有条件兼顾工作和育儿,同时减轻职工和企业的后顾之忧。

首先是托幼机构的配套。赵耀辉和孙晓梅都认为,女性辞职更多是出于育儿考虑的无奈之举,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托儿安排,绝大多数女性愿意返回原工作岗位。“企业一般也愿意留下优秀的员工,女性员工对企业来说也是有价值的。”赵耀辉说。

其次是建立生育补贴。孙晓梅认为,“全面二孩”政策下,政府可以通过发放生育津贴、为0-3岁婴儿提供免费医疗等方式,降低家庭和个人的育儿成本,促使女职工做出理性选择,而不是“赖在”企业享受待遇。

据人口问题专家梁建章、黄文政介绍,德国对停职在家照顾孩子的父母给予经济奖励,每月可得到相当于税后月收入2/3的补贴;在新加坡,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在第一个孩子达到7岁时可以享有总值约14.2万新币(约71万人民币)的配套奖励,包括婴儿花红、育儿和托儿津贴及所得税减免;美国、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也对建立了生育补贴。

再次,政府还可以通过发放补贴、收税优惠等方式,为负担较重的企业减负。孙晓梅对财新记者说,企业是收税大户,因为职工生育对其效率影响,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负担更重,如果政府对这类企业给予优惠政策,职工的生育成本就不单单压在企业或职工身上。

孙晓梅建议,政府对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尽量减轻用人单位雇佣女性员工的负担;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保缴费适当予以财政补贴,对雇佣女职工超过40%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税费减免;此外,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为雇佣女职工超过40%的机关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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