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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行观察:辽宁葫芦岛“狱霸”施酷刑 劳教人员遭毒打致死

2013年01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547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海明 转自 博讯新闻网

张斌最后的一个月

记者从龙港公安分局负责此案的刑警口中,了解到张斌被折磨致死的过程。

张斌的死因与张树力有直接原因。和张斌在同一监室的劳教人员张树力今年41岁,葫芦岛连山区新台门镇人。张树力被劳教的原因是寻衅滋事。他曾是村里的一霸。

村霸张树力在教养院里被任命为带领劳教人员干活的大组长,成了劳教人员中的“干部”。劳教期间他本性不改,当上“干部”有了权力,恶劣品质更暴露无遗。张斌有个好吹牛的毛病,说自己有3000元钱。张树力便向张斌要钱。张斌给不出,张树力便对这个“外地人”来了气。从此,张斌的噩运便开始了。从今年3月18日起,张树力几乎天天以张斌干活不出力为借口,组织其他几名劳教人员中的“干部”对张斌进行殴打。地下刑堂也为“收拾”张斌而形成。

他们打张斌一般都是将张斌脱光衣服然后让张斌撅着或趴在地上,用近一米长、手指粗细、里面充满玻璃纤维的塑料管或锤把、锹把等,由张树力带领其他“干部”或劳教人员对张斌狠抡猛抽。张斌被打得全身肿胀,有的地方皮开肉绽,张树力再命令劳教人员向张斌的伤处抹辣椒面和大粒盐,名曰“上药”。当时正值三四月份,天气还非常寒冷,张树力等人打完张斌后,有时还让张斌一丝不挂地站在水房用凉水冲,一冲就是三四次,名曰“扎盆”。有时张树力折磨张斌还别出心裁,让劳教人员拿棍子在张斌身上肿起的地方压,名曰“消肿”。

张树力等人给张斌上“制定”了像按时听评书一样的“娱乐时间表”,名曰开“批斗会”。张树力等人有时也讲究规律,就是如果在外出干活的场所批斗了在院里就不批斗,或者在院里批斗出去就不批斗了,但每次批斗都打得张斌叫爹喊娘。

从3月18日到4月16日,近一个月的时间,张斌差不多天天都被上刑。

4月16日晚,张斌已被折磨得神志不清,躺在床上起不来了,大小便失禁。但张树力当晚仍将张斌一丝不挂地拖到水泥地上,一直在冰冷的地上躺了一个小时左右。

当晚21时左右,直至室友发现张斌已经不行了,才送往医院。结果,张斌在送往医院的救护车上不治身亡。

7月10日下午,张斌的弟弟张杰在电话中向记者描述了他哥哥之所以遭人欺负的原因。事发后,他从被释放出来的原张斌的室友口中了解到,因其兄是朝阳人,在教养院里无依无靠,没有任何关系可以攀附,所以经常遭到欺凌。再加之张斌身材瘦小,为人老实懦弱,挨打后也不敢声张,怕遭到更为残酷的报复。

“我哥哥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是在他死前半个月,他说日子很苦,让我最好是买两条好烟打发院里的人。听我哥的语气,他似乎有难言之隐……”说到此处,电话另一端的张杰已泣不成声。他表示如果在经济上支援一下哥哥,哥哥也不至于被活活打死。之所以没这么做,是因为家里人觉得要让张斌好好体验一下里面受苦的滋味,以保证他出来后改掉偷窃的坏毛病,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法纪科李忠信科长向记者介绍,张斌被打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外出劳动和夜间在寝室时。他认为,负责看守的警务人员对此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外出劳动,劳教人员都有干警监督。夜间,干警的值班室距张斌的寝室只有十米远,他们不可能听不到张斌被打折磨时发出的痛苦声音。张斌遭折磨期间还被上过“老虎凳”,李科长说就是两个人按着张斌的头,另两个人按着腿,让张趴在地上,一个人坐在张的屁股上拿木棍推揉其背后肿烂的伤口。辣椒面和盐都是在吃饭时,向食堂管理员要的调味品,以备在给张斌上刑时使用。目的就是为了变着样地折磨张斌,以满足他们虐待狂的变态心理。他还说,打张斌的人都说是因为张斌干活慢,“头一天把他打了,他痛啊,能不慢吗,越慢越打,时间长了谁还能干得了活?”李科长很气愤。

曲折艰辛的申冤路

张斌死后第二天,即4月17日早9点,张斌的家人接到了教养院打来的电话。张杰告诉记者,“在电话中,他们说张斌病得很重,让我们去一下。”

中午,张斌的弟弟张杰和妹妹张淑梅夫妇赶到了葫芦岛。在火车站,教养院的人已经在等他们了。“当时他们说话吞吞吐吐的。我们要求看人,他们说人死了。问怎么死的,他们说是病死的。”可当张斌的家人在医院看到张斌那伤痕累累的身体时,“他们又改口说是有人打张斌了。我们要求做尸检。”

4月20日,在为张斌做尸体解剖时,张斌的家属都在场。张杰说,“尸体解剖后,一位领导说这百分之九十是被打死的。”据张杰介绍,家里人得知张斌被人打死后,生活都被改变了。张斌的妻子听到丈夫的死讯,当时就昏了过去,张斌14岁的女儿连续几天神情恍惚,好几天没有去上学。“我们现在都瞒着妈妈呢,她身体一向不好,如果知道我哥哥现在没了,说不定她会……”张杰没法说下去了。

张杰说,当他看到哥哥解剖后的尸体时,他差点儿晕倒。“我哥哥的身体好像空了一样,里面的肉全都烂了,脂肪脱落,有些腐烂的地方都渗出了油和脓水,惨不忍睹。”

尸体解剖后,张斌的家人要求进行尸体鉴定。张杰说,葫芦岛人民检察院技术处一位王姓法医说,鉴定需要省检察院人来做。并让张杰交8000元,其中5000元鉴定费,另外3000元用来招待省里来的人。第二天,张杰带着钱返回葫芦岛,见到了省里来的工作人员。“省里来的领导只收了5000元鉴定费,没要招待费。我觉得葫芦岛市检察院这边之所以让我交8000元,是觉得我们不会舍得交这笔钱,用钱来压我们,好让我们不做鉴定。”张杰表示,在鉴定作出之后的日子里,他们遇到了更多的困难。

张杰说,“五一”过后,教养院领导找到张斌的家人提出“私了”。他们对张斌家人说,如果答应和解,他们可以给五万元钱,并要求家属跟他们签个协议,保证拿到钱后,双方互不纠缠。但张斌的家人没有同意,“我觉得他们这样处理对我们很不公平,当时我们很生气,就说即使给我们50万能买回我哥的命吗?”张杰气愤地说。

自从张斌的家属拒绝私了后,他们再到教养院就处处碰壁。“我们去教养院找领导,但总是见不到院长。工作人员也不告诉我们院长办公室在哪。一次,我们敲门进了一个屋,屋里人说院长不在。并说‘有啥事你不要找我,和我没关系。’但他桌子上的牌子却写着副院长。他和我们说话就像审犯人似的。”无论是教养院、检察院,张杰都去了好多次了,可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每次我去,他们都让我回家听信。”张杰不知该如何是好。

关于张斌事件的沉默与私语

10日早晨,记者来到位于葫芦岛市新区的劳动教养院。紧紧关闭的大铁门,让教养院里面与外面隔绝开来。一个刚刚个从教养院释放出来的小伙向记者介绍。张斌死的事他们都知道了,但都不让说。至于张树力他也认识,品质很恶劣,经常欺负别人,“他谁也不怕啊。他是个组长。一个队一个大组长,分活时,他有时干活,有时不干。”

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政治处主任姜德广向记者说,9名嫌疑人被捕不是挺好的事么。有关记者就来。但稿子形成后但被教养院知道了。葫芦岛晚报的记者采访后,一个记者去采访教养院了,就和市委宣传部打招忽了。就不让发了。

对于此事,一名在教养院工作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张斌的尸检前后共作了两份鉴定。第一份鉴定,看过的人不多,包括被害人家属都没看过,鉴定上写的是此伤害不足以造成死亡。第一份比第二份早两天,第一份是在死后二十天作出的。尸体解剖后,省院领导说这百分之九十是被打死的。这基本就定性了说这是打死了。请完吃饭后,我听教养院同志说的,省院领导回去后,市检察院领导陪着教养院领导去了省里检察院,为鉴定去的。鉴定取来后,上面写的此伤害不足以致人死亡。这不就等于说是得病死的吗。第二天,移交龙港分局的承办人来了。看了卷,就不拿卷要走。说,这个案子我们不要了,既然不致人死亡,那也不够立案,立不了怎么查啊。但不立案不是那么回事。葫芦岛市检察院领导就给省里技术处打电话。说:你不能那么写,你改一下吧,你这么写公安局是不够立案。现在教养院的一把院长和我们主管监所处的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多年的好朋友,以前在葫芦岛安全局共事过。教养院院长总给检察院打电话,让把这事往下压一压。现在劳教的管理相当混乱。6月下旬,跑俩。四月份就跑一个了。他还说,教养人员如果是有钱的或者是有势的,那跟管教关系相当好了。张斌是从朝阳来的,无依无靠的,打他很正常。目前司法部发了一份传真给教养院,让教养院马上向司法部汇报,解释这个案子怎么回事。现在教养院正在商讨对策,统一口径。记者在葫芦岛市司法局邵局长口中获息,由于张斌不是一次性殴打致死,而是断断续续被折磨致死,所以没有及时得到治疗,且张斌本身患有肝炎,身体状况差,这也是死因的一部分,他还说张斌在劳改期间,其家人从没探视过他,几乎被社会遗忘。张斌在劳教期间,行为表现懒惰,引起其它劳教人员不满,这也是其遭至殴打的主要原因。邵局长最后向记者表示,由于法院尚未对此案定论,有些环节不便向媒体公布,但他们一定会积极配合上级检察机关工作。

连结:见附件,内容法律条文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同年八月三日国务院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为了把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对于劳动教养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对于下列几种人应当加以收容实行劳动教养:

(1)不务正业,有流氓行为或者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诈骗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的;

(2)罪行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革命分子、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受到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

(3)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内,有劳动力,但长期拒绝劳动或者破坏纪律、妨害公共秩序,受到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

(4)不服从工作的分配和就业转业的安置,或者不接受从事劳动生产的劝导,不断地无理取闹、妨害公务、屡教不改的。

二、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

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应当按照其劳动成果发给适当的工资,并且可以酌量扣出其一部分工资,作为其家属赡养费或者本人安家立业的储备金。

被劳动教养的人,在劳动教养期间,必须遵守劳动教养机关规定的纪律,违反纪律的,应当受到行政处分,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处理。在教育管理方面,应当采用劳动生产和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并且规定他们必须遵守的纪律和制度,帮助他们建立爱国守法和劳动光荣的观念,学习劳动生产的技术,养成爱好劳动的习惯,使他们成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三、需要实行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者它们委托的机关批准。

四、被劳动教育的人,在劳动教养期间,表现良好而有就业条件的,经劳动教养机关批准,可以另行就业;原送请劳动教养的单位、家长、监护人请求领回自行负责管教的,劳动教养机关也可以酌情批准。

五、劳动教养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建立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由民政、公安部门共同负责领导和管理。

缺少法律观照的地方

这个案件的凶手是9名暴徒,但这个教养场所的管教人员也难辞其咎,因为很明显的,如果他们很好地履行了管教之职,打死人的惨案是可以不发生的。

种种“酷刑”被轮番施用了快一个月,而管教们却未见有任何作为。如果是不知道,那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因为作为管教人员有职责在劳教人员活动处巡视,必须了解劳教人员中的动向。当然可能还存在另一种可能,就是一些强制场所管教人员倾向于“以恶制恶”,喜欢使用“恶人”充当“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恶行有时在他们看来是必要的,所以有时面对暴行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的。另外,这里面存在腐败的可能性还是有的。有的劳教人员行过贿,所以变得肆无忌惮。张斌所以被打死,就是因为他扬言要花3000元钱把自己挪到一个比较好的“伙夫位置”,而涉案主犯张树力“暗下决心要把这3000元钱弄到自己手中”。一个伙夫位置要三千元。在一些强制性场所,被强制人员劳务的轻重确是由“关系”的大小决定的。腐败场所要不发生点事情确实会很难。强制性场所有时还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即管教人员指使被管教人员殴打被管教人员,即心中有气但不自己动手,这样到时追查好推卸责任。

不管事情真相属于以上哪种情况,管教人员失职都是命案所以酿成的一个重要因素。

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就是在原先的收容遣送站、劳教场所等强制性场合似乎要较正规监狱更易发生恶性事件。根本原因可能都与前者没有后者正规有关系。

首先劳教制度像收容遣送一样其实是未得到法律的授权的。《立法》规定需要限制人身自由的须由法律规定,但现在支撑整个劳动教养制度的仅是公安部颁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全国人大未制定这方面的法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的收容教养对象是有违法犯罪现象但“不够刑事处分的”。这个笼统的“不够刑事处分的”内涵太大,因为“不够刑事处分的”包括有需要收容教养与不需要收容教养而仅作一般性治安处罚的两种情形,而在这二者之间又没有明确的界线规定,这就导致有关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造成够不上收容教养的被收容教养了,结果酿成冤案,或是该收容教养的没被收容教养,使一些人逍遥“教养”之外。由于在该收容教养与否上缺乏明确而细致的规定,也使得在这个问题上很容易发生腐败行为。正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授权,所以全国人大也就不可能会有专门法出台,这也就使得劳动教养不可能会有监狱一般规范。在一个人身自由受限而又缺乏法律观照的地方确是比较容易发生侵犯权益行为、酿成各种恶性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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