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转自博讯网
陆媒消息,四川江安县一位网民近日因为在微信上与朋友谈话时,渲泄对现政权的不满,并指名骂习近平,被公安局网安大队查处,以利用网络扰乱公共秩序罪名行政拘留七天。
9月12日,江安县网安大队接市局网安支队指令:江安籍微信网民“袁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其言行扰乱了公共秩序,要求核实调查。
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得知:9月9日,袁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微信群里发布辱骂国家领导人的不当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公安出动抓获违法人员袁某某(男,29岁,江安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违法人员袁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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