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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歧视观察:山东省政协委员呼吁消除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歧视

2016年09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3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邹长明转自教育网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民办高校教学质量越来越高,毕业生能力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用人单位还是对民办高校毕业生有就业歧视,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昨天,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协和学院院长盛振文说,他已向正在召开的山东省两会提交提案,希望能推动消除民办高校毕业生遭遇的“出身”歧视,让民办高校走出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能如愿以偿地获得心仪的工作。

调查 超半数民办高校毕业生遭就业歧视

某驻济民办高校毕业生小李(化名)向女报记者反映,去年她曾在济南一家单位实习,与她一同实习的还包括一批公办高校学生。由于思想品质、专业技能等各方面条件都比较突出,小李被实习科室指定为实习生负责人。实习结束后,该单位更是给予她全优的高度评价。小李本以为凭借在校期间优秀的学习成绩,再加上在这次实习中得到的肯定,自己能够顺利进入该单位工作,然而最终她得到的却是对方的婉拒。事后,实习科室的相关负责人私下告诉小李:“如果你是公办高校的学生,肯定就会留你在我们单位工作。”这让小李十分委屈。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795万人,比2016年增加30万人。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情况下,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更加困难,不少用人单位对民办高校毕业生存在就业歧视,招聘人员不唯德才表现,而注重毕业生所在高校的名气,有的公开申明不招聘民办高校毕业生,有的则以内部规定形式将民办高校毕业生拒之门外,形成了隐藏起来的“出身”歧视。

一项对民办高校毕业生调查结果显示,有54.05%的受访者遭遇过多种就业歧视,其中学校名气歧视排名第一,近九成受访者曾遭遇这种“出身”歧视。

呼吁 建立司法救济制度消除歧视

“民办高校培养的主要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适合到生产服务、管理建设等方面的一线岗位就业。但是,现在不少用人单位对民办学校认可程度不够,偏执地认为民办高校教育质量不如公办高校,民办高校毕业生不如公办高校毕业生优秀。有些单位还希望用名牌大学毕业生显示自己的实力,对具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民办高校毕业生也弃之不用。”对于民办高校毕业生遭遇的“出身”歧视,盛振文分析道。

他说,以他所在的山东协和学院为例,学校于2015年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6年入选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是榜单中为数不多的民办高校之一。“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是我们和很多民办高校的做法。现在很多民办学校都重视就业、创新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完全可以适应各类用人单位的需求,但仍然难以消除对学生的就业歧视。”

为此,盛振文在正在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提交了提案,呼吁消除对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歧视。他在提案中称,要从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司法救济制度和加大对民办高校扶持力度三个方面,保障高校毕业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我建议政府部门根据《就业促进法》精神,从山东省实际出发,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司法救济法规,保障民办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毕业生享有平等的就业和择业权益,为消除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歧视提供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证。”盛振文说。

原标题:山东省政协委员呼吁消除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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