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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恶警观察:城管“失足”确是失足

2016年09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100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6月25日,有网友称南京一名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并发布了图片。相关负责人称该执法人员是协管,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涉事者已被处理。城管科的科长称摊贩持刀划伤队员引发了该起纠纷,警方则称纠纷中无人被刀划伤。被打的摊贩拒绝接受采访。(6月27日《现代金报》)

  从网友拍摄的照片来看,很明显可以看出是城管粗暴的踩着摊贩,是有意而为之。而有关部门给出的"临时工""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说法,把城管打人说成了"临时工""失足"。毋庸置疑,这样的借口是骗人的鬼话,理由实在是太荒唐,只要脑子没问题、思维正常的人就不可能相信这样的鬼话,"失足踩到摊贩"的说辞显然无法让公众信服。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一下,笔者倒认为城管"失足踩到摊贩"的说法非常有道理,确实表明"失足"城管真的失足了,只不过此失足非彼"失足"。

  在汉语中,"失足"一词的含义可谓是博大精深,我们常说的"失足妇女"与城管领导干部口中说出的"失足"城管显然不是一个意思。不过,从城管的"失足"表现来看,凸显出来的恰恰是"失足妇女"的意思,城管同志是真的失足了。一方面城管的"失足"实际上是打人,另一方面城管的"失足"比以往的暴力执法又更进了一步,踩在摊贩胸前,实际上是对人格的侮辱,行为比一般的殴打摊贩更恶劣。从这个角度说,城管"失足",口头上的含义是城管同志腿脚不小心,没站稳而踩到了小摊贩,而实质性的含义,在公众心中的理解,城管"失足"则是城管失足了,城管堕落了,城管犯严重错误了。

  面对城管失足,有必要通过制度建设对他们"开光"。一方面当地必须公布城管"失足"的真实详情,究竟是城管殴打摊贩,进行暴力执法,还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摊贩发生纠纷而引起的相互打架,要给公众一个准确的答案,还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完善城管制度,加强对城管的权力约束和监管,减少城管队伍中的"临时工",提高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减少和杜绝城管失足事件发生,走向文明执法之路。当然目前要做的是对于"失足"的城管必须严惩,应当清除出城管队伍,以儆效尤,可别让城管酿造"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行业悲剧。

  总之,只有城管队伍不失足,城管执法才不会"失足"。                                                                                           许贤富2015年7月6日转自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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