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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观察:龙登高:中国家族企业传承先天不足

2016年09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387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锋转自新浪

龙登高:中国家族企业传承先天不足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最重要的是财富创造,其次才是知识创造。当每个家庭、家族都为创造财富而培养他们的人力资本,让家族成员都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家族责任也就成为社会责任

撰文:白筱

来源:《中国慈善家》7月刊

本期嘉宾:龙登高: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家族企业有“天然的激励机制”

《中国慈善家》:欧洲华商、美国华商、日本华商等等这些华商群体,在海外发展和传承的情况大致如何? 龙登高:欧洲华商历史还比较短,不过二十多年的样子,第一代至今仍是壮年,应该还没有面临交接班的问题。

美国有一定的特殊性。在1941年之前,美国是排华的,自19世纪后期进入美国修铁路的那一批中国劳工之后,没有新移民进入美国。那批劳工后来靠三把刀—菜刀、剪刀、剃头刀勉强维生,没有发展出家族企业。二战之后,有香港人、台湾人过到那边去,但数量不多。1991年,美国、加拿大有了技术移民政策,才有大量中国大陆移民过去,华人社会才得以持续发展。华人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贸易、科技、餐饮和金融等行业。但在美国,企业要做大,当然要朝着上市方向发展。

家族企业发展最突出的是东南亚和香港华商家族,形态比较丰满、成熟和多样化。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快速扩张就是在东南亚工业化的时候。 《中国慈善家》:曾有很多学者认为,传统家族式的企业管理无法与现代企业管理竞争。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整个90年代,学界在中西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的比较中,对此有过很广泛的讨论,甚至是争论。虽然我们已经越来越多地看到华商家族企业的成功,但大陆很多民营企业家仍在思考和实践“去家族化”,原因是什么? 龙登高:主要原因是中国处于一个特殊时代,过去我们的意识形态追求“公有”,而家族式管理以“私有制”为前提,因此一直被视为落后。在国际上不是这样,国际上家族企业是非常普遍的、广泛的甚至强大的一种企业形态。在中国,有30年甚至40年时间,家族企业几乎被消灭了,它的优势是什么?如何发挥这些优势?这些我们都并不了解。

曾经有一个记者采访我,他说中国为什么没有传承几百年的家族企业,为什么富不过三代?其实不是这样,历史上,清朝两百多年间家族企业发展传承得很好。中国家族企业中断发展到今天也就一两代人,海外华商基本上能够传承到第三代、第四代,因为它也就是这么长的历史。

日本人、犹太人、欧洲人因为历史没有中断,所以它们有很多延绵百年的家族企业,我想华人家族企业也不例外。现在可以看到延绵百年的华人家族企业越来越多了,它们可能表现形式不一样,但是不能说就比不上别人。 《中国慈善家》:家族企业的特点和优势主要有哪些? 龙登高:首先一个独特优势是它能够“放眼长远”。“我要我的家族代代相传,家业兴旺”,所以它对家族成员的激励机制是天然的。面对短期困难,只要认定未来能够发展,它就能牺牲短期利益,对品牌的维护和建设不遗余力,这在中国是有传统的。所以这种家族企业特别重视诚信。你看我们历史上的那些“家训”,晋商、徽商的《戒子书》,告诫后代,诚信是根本,也是一种资本,甚至没有资本也可以变成资本,这对商业和整个社会发展都是积极的。 《中国慈善家》:这一点职业经理人无法做到么?用具体制度进行利益捆绑,是否能替代这种“天然的激励机制”? 龙登高:企业需要从委托代理的角度出发,为职业经理人建立一套制度,这套制度要有一致的目标和轨道,让企业经营者一方和企业所有者、董事会、股东一方同时利益最大化。问题是,很多时候,双方的利益恰恰是不一致的。企业的短期利益可能让职业经理人利益最大化,他就选择追求短期利益为目标,当然也有例外,但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像美国安然集团,因为是期权制,结果在期权要兑现之前谎报业绩,贿赂股评家,说发展经营有多好,股价上去了,结果企业破产。安然比较特殊,但许多企业都存在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冲突问题,家族企业当然不存在这个因素。

同时,为了家族企业永续发展,家族成员就有责任承担和付出,他与企业是完全绑在一起的。东南亚顶级的企业家我基本上采访了一大半,看到不少家族企业在遇到难关时,家族成员可以不计报酬,没日没夜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泰国盘谷银行第一代是陈弼臣,他们家族的第三代,在泰国的是陈智深,在香港的叫陈智思,工作时一个秘书根本应付不了,要三个秘书围着他们轮班转。他们都是拼命三郎。 《中国慈善家》:这种“天然的激励机制”会失灵么? 龙登高:也有一些家族企业对后代放纵、娇惯,培养不够,最终企业被搞垮。比如说谢建隆创立的印尼阿斯特拉集团,原来仅次于林绍良的三林集团,在印尼是排名第二位的企业,结果他的孩子经营不善,他就去填补这个窟窿,越填越大,把整个企业拖垮了。但是我所见到的,一般还是以企业为重的。 “人力资本的提升,就是家族的未来”

《中国慈善家》:如何让家族成员愿意并且有能力接管家族企业? 龙登高:很多时候,为了企业发展,家族成员是要做出牺牲的,甚至改变自己的人生路径。比如前面提到的陈智思,他本来喜欢艺术,但是他只能做家族企业,最后放弃小我,成就家族。当然也有“单飞”的,毕竟个人意愿很难左右。所以,做家族企业首先要让家族人丁兴旺,有多个候选人,这是前提,做不到的话,后面的无从谈起。

这还不够,还要注重培养。香港、东南亚的华商,第二代、第三代都是毕业于美国名校。玖龙纸业创始人张茵的两个儿子,一个毕业于哈佛大学,一个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培养下一代,她不遗余力。一些家族到了第三代、第四代,如果出现了肯拼的企业家,当然值得高兴,但这些后代生活无忧,都去搞艺术、搞其他,不愿意为家族企业出力,这也没有办法。

除了家族文化影响、引导之外,像李锦记家族还有家族宪法、家族办公室之类的相应措施,有很多具体规定,比如不能离婚,也不能太晚结婚等等。 《中国慈善家》:家族企业传承的先决条件之一,是有可靠的接班人,但大陆很多创业者刚刚意识到这个问题,准备得不够充分,无人可托付重任。 龙登高:大陆私营企业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出现,第一代企业家现在也就是六七十岁,他们现在应该是感觉到了紧迫性,但是暂时还不能休息。老一辈华商都是七八十岁、九十岁还在干,精力好得很,大陆企业家六七十岁就开始寻找下一代,我倒觉得,这说明他们有远见了。

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中国大多数家庭的子女都是独生子女,最多就两个孩子,家族企业的全部希望以后就寄托在一两个孩子身上,别无选择。这些孩子也许被送到美国接受教育,但是他们喜欢上了艺术或其他方面,回来后不喜欢做企业,即便接手企业也很不情愿。所以中国的家族企业传承先天不足,只有一两个孩子可以培养,有的甚至没有得到好的培养。这个大概是第一代企业家紧迫性、危机感更强的一个原因。 《中国慈善家》:以家族企业传承为目标的,对成员的引导、培养,都不可避免地束缚了个体选择,如何看待家族和个体的这种利弊得失? 龙登高: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体的自由选择和发展,但我认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最重要的是财富创造,其次才是知识创造。社会由家庭构成,当每个家庭、家族都为创造财富而培养他们的人力资本,让家族成员都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时,社会也就能随之发展。从这个角度讲,人力资本的提升,就是家族的未来,更是社会的未来,家族责任就是社会责任,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家族企业传承要确保整体性不被破坏

《中国慈善家》:宋代的宗族自治可以做到累世同居,“鸣钟会食”,同时,生活单位即生产单位,比如官员赵鼎规定“本家田产子子孙孙并不分割”,让家庭与家族利益在这一前提下找到某种平衡。这对于今天是否有可借鉴之处? 龙登高:宋代、明代那种大家庭在中国是特例,当时朝廷是表彰这种行为的,但它不是一种普遍的模式,更多的还是小农家庭。

当然家族企业进行分割也可以,但规模化的品牌和效益可能会受到伤害,所以一般家族企业会保持整体性不受破坏。今天已不是小农经济了,不能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那么子家庭的利益和企业总体的利益如何协调?像李嘉诚的两个儿子,小儿子李泽楷单飞创业,完整的企业交给李泽钜来掌管。印尼三林集团的林绍良,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将企业传给第三个儿子林逢生,他就说皇帝只能有一个,其他的孩子就给股份,或者用其他的形式保持企业的完整性。像李锦记,李文达有四个儿子,就是一人管一块。

但也不是毫无问题。像印尼金光集团,创始人是黄亦聪,现在是他长子黄志源做董事长,次子黄鸿年单飞在新加坡,其他几个儿子也都在金光集团。他就对家族企业所遇到的问题感受很深。所以他捐给清华金融学院六千万,其中一个目的就是研究家族企业,跟国际上的家族企业取经。所以(关于家族企业的传承)可能并没有一个固定模式,只能是不同的家族企业之间,有针对性地吸取一些经验。 《中国慈善家》:很多私营企业正在尝试“去家族化”,但这也不可避免会伤害到亲情。比如方太集团创始人茅理翔,他将企业交给儿子茅忠群,不允许其他家族成员参与企业管理,曾为此得罪了自己的弟弟,不得不向母亲下跪赔罪。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龙登高:我们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经济利益的冲突和亲情相纠缠时,它造成的伤害有可能超越其他一般的伤害,不仅家族企业是这样,在农村,兄弟之间为了一点财产打来打去的也很多。家族企业第二代是亲兄弟关系,到第三代就是堂兄弟、表兄弟关系,到第四代就更复杂。一方面,这种亲情和经济利益的冲突会造成伤害的扩大化;另一方面,传承到第三代、第四代,随着亲情关系的复杂,家族企业会遇到另外的问题。每一个小家庭都有自己的利益,它跟企业整体的利益可能会有所不同,很多家族企业都在寻求解决之道,同样,并没有统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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