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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权观察:“人权艺术”和“人权艺术家”的定义

2016年09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3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周轩屹转自博讯网

人权艺术家”和“人权律师”有着相同的身份前缀。律师本就是捍卫人权的,艺术家本就是张扬人权的。可就是这真实本色,极权中国无数有着“艺术家”和“律师”身份标签的“非人”,背弃了“人的身份”和“职业身份”,成为了极权机器的零部件。“艺术家”加上“人权”的特定前缀,就是为重拾艺术家的“人性”、“社会性”、“时代性”、“先锋性”,不仅是与各类“极权机器零件”做个坚决的切割,更是一种价值伸张——作为一个时代有历史使命、有现实担当、有创造未来可能的耀眼身份符号。

人权艺术:关注人权灾难、冲击政治禁锢和表述苦难现实,为民生见证、呼吁和民声代言、声援,反抗权力压迫争取自由天地的艺术作品。

人权艺术家:所有从事过或从事着人权艺术创作的艺术家。
中国民主党中国女权问题观察员  周轩屹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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