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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歧视观察:中国首例同性恋婚权案立案 当事人遭警察登门调查

2016年08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149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姗玉转自博迅网
中国大陆首例同性婚姻维权案,在当事人长沙男同性恋者孙文麟与其男友递交补正立案材料后,于1月5日终获法院立案。两人对民政局不颁发他们结婚证书提出行政诉讼。但同时,当地警方多次上门骚扰孙文麟及其家人,声称要对其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

今年1月5日,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的原告、长沙男同性恋者孙文麟和他的男朋友,正式收到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代理律师石伏龙接受本台采访时称,这是历史性的时刻。同性恋是一个一直存在的现象,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是个大趋势。同性恋是自然现象,而婚姻制度却是人为设立,完全可以修改完善。

石伏龙:“自从上一次我们收到要求补充的材料以后,我觉得应该会立案,不会是什么太大问题,但我不太乐观。在中国来说,同性恋问题还没有摆到法律的层面,只是提起一个诉讼的话,后期怎么发展很难讲。但是我觉得,如果是从其他国家的过程来讲,同性恋维权、反歧视立法的阶段,我觉得还有比较漫长的路要走。这个案子可能会给其他的同性恋者带来一定的示范性的影响。”

今年6月23日,孙文麟和男友胡明亮在他们相恋两周年的纪念日,到湖南长沙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但工作人员以“法律没有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为由拒绝为他们办理手续。孙文林不服,于去年12月16日一纸诉状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判令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因目前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这起案子成为了“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协助该案的武汉公益人士“狗狗”告诉本台:

“这个案件走到这一步已经超出了我的预期了。我们都觉得,这个案子只是想要法院和民政局看到,LGBT群体是有结婚的需求的,我并没有说要把整个过程走完。我们一直都觉得这个案子可能立不下来,因为之前包括警察找上门,法院的态度也很不好,其实孙文麟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法院说婚姻登记是两个人的事情,不是一个人,你要和你男朋友一起起诉,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他们受理案件是跟他男朋友两个人在法院拍的照。在前面的过程里,我们一直都对法院的态度并不乐观,后面开庭不管怎么样,只要愿意立案,我想这是中国法治非常大的进步。”

但意想不到的是,在立案前夕,当地警方突然出现在了孙文麟家中,声称对其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孙明确表示,没有法律规定原告要接受警方了解情况,拒绝警方的调查。其后,警方还到孙文麟奶奶的住处,声称要“了解情况”。

对此,公益人士“狗狗”告诉本台:

“户籍警察和片警到他们家去,当时他不在,他奶奶也有点担心,以为他干了什么坏事。警察就当着他奶奶的面,给他打电话,说我们要找你了解一下情况。他当时也挺害怕的,就问那些警察你们到底要干什么?警察说,我就是找你了解一下情况。他们说周二没碰到他,周四我们再来。他当时谘询过我,我跟他说,如果警察没有手续,你完全可以不让他们进来,晚上又不是工作时间,你又没犯什么事,要看一下他们的警号,搞清出他们出来执法还是来干什么的。他就问,你们是不是来执法的?警察说,我们就是来了解情况的。孙文麟跟他们说,你们可以不要来了,因为没有一条法律说明公民起诉了任何人就应该被警察找上门。”

该案立案的消息也引发网络极大反响,不少网民对此感到高兴,认为同性恋婚姻已经有代表提出立法,是很大的进步。不过也有网民分析称,到了行政庭一审查,结果应该就是驳回起诉。更多的网民呼吁中国社会包容LGBT人士,并相信同性婚姻是大势所趋。

注: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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