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姣丽转自大纪元
【大纪元9月2日讯】中国湖南异议人士谢长发被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3年。谢长发的家属对判决表示愤怒,代表律师认为,谢长发是行使公民结社、集会的自由权力,不构成犯罪。长沙法院的判决是违法行为,并估计会提出上诉。
据BBC报导,谢长发的律师马纲权星期三(9月2日)向BBC中文网介绍说,当局是以谢长发参与筹建中国民主党,以及组织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而被起诉的。以此作为判处他“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据。马纲权与谢长发的胞弟谢长祯都对这次判决感到不满。按照判决书所述,谢长发最迟可在下周五(11日)提出上诉。
在昨天(9月1日)长沙市中级法院的宣判过程中,坐在旁听席的谢长祯当庭愤怒高声抗议。他说:“强烈抗议!这是一种残暴的行径!这是践踏中国人民的人权!宪法说的八大权利之一啊!怎么说没有就没有了? 这不是污辱我们中国人民吗?我们对共产党非常的愤慨!要强烈谴责他们!”
此间的一些分析认为,随着60周年国庆临近,中国当局加紧透过逮捕、判刑和骚扰辩护律师等手段来对异议人士进行打压。谢长祯促请国际社会关注这次判决。
57岁的谢长发自1998年开始参与中国民主党的筹建工作,去年6月被长沙市公安局逮捕,今年4月28日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受审。他曾在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期间参与“工自联”的工作,被判处3年劳动改造。
“违法判决”
谢长祯星期三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法院只通知了马纲权律师宣判的时间。他是接到律师的通知后才到长沙市中级法院旁听。
谢长祯说,整个判决过程历时约30分钟,他随后向法院索取了判决书,并随即要求探望兄长,但看守所表示,必须在上诉期过后,当局下达了执行书,才可以申请探望。
谢长祯对当局指控其兄长的内容批评说:“说他在网络上大肆宣传……其实并没有这么回事,就是捏造的事实。”
马纲权则指出,中国《刑法》内并无“非法组织政党”罪行,因此长沙法院的判决是违法行为。马纲权说:“在长沙市看守所会见谢长发的时候,谢长发已经明确的跟我讲,他自己也认为不构成犯罪。如果法院判处他构成犯罪,哪怕只判他坐一天的牢,他也会上诉的。”
他批评说,检察院在起诉书上没有说明谢长发是首要分子,不符合《刑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条件,法院这次判处13年有期徒刑是“把法条都抛在一边了”。
据知情人透露,判决书内容显示,中共当局对谢长发的监视,从1998年开始,到2008年长达十年的时间,包括谢长发的人事活动、到了哪些地点,每一个举动都被监视记录下来。
曾经于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的徐文立、王有才也曾经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十年以上徒刑。谢长发的一位友人表示,当局显然也将谢长发看作中国民主党的主要领袖,企图以对他的判刑来瓦解民主党的组织形式。
香港支联会就谢长发一案的判决发表了抗议声明,要求当局马上释放谢长发等异议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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