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董须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本网获悉,今天(8月12日)河南许昌尚集镇大徐居委会四组许云祥通过邮寄向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请求依法确认被告许昌县尚集镇人民政府强拆原告许云祥的房屋违法;责令其对原告许云祥的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许云祥原有二处房屋,位于许昌县尚集镇大徐居委会四组。有一处房屋签了协议,得到了补偿。另一处房屋有三间瓦房、五间平房,始终没有协商成功。原因是尚集镇政府规定有二个子女的,其中有一个儿子可得到320平方米的安置房;如果二个都是女儿的,只能得到200平方米的安置房。许云祥认为这是对妇女的歧视,拒绝签字。
2014年3月11日,许云祥的房屋遭遇了强拆,但不知是谁组织强拆的。为此,许云祥不断上访。2014年12月8日,许云祥从《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得知,2014年3月11日,尚集镇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许云祥的房屋强行拆除,屋内的财物毁于一旦,经济损失很大。
许云祥上访二年半,也没有得到解决,只得提起行政诉讼,将尚集镇人民政府推上被告席。许云祥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判决,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