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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监控公民技术观察:深圳律师李国斌因“妄议中央”罪名被立案调查

2016年07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65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刘超转自博讯网

中国深圳律师李国斌7月初在网上发表“妄议中央”言论被中国网信办举报后,日前被深圳市司法局转移律师协会立案调查。

美国之音报道,深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的公开记录显示,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国斌在微博上发表了批评中央政策的言论后,于7月3日被中国网信办举报。

据司法局官网显示,中国网信办质疑身兼深圳市律师协会公职的李国斌说:“一个妄议中央的律师,还在简介中称‘法外行走’,你们觉得还适合做‘深圳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吗?”

微博目前已删除当初评论的原文,以下为深圳司法局公开的李国斌评论内容:

“感谢王外长!过去西方国家为了与这国做生意,对这国的人权问题都是装模作样地呼吁一下,这国象征性地放一两个政治犯出境就交差。王外长让西方国家看到这国官僚的骄横跋扈已经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终于选择流氓不从良,不向流氓卖口粮的政策。”

深圳司法局在7月18日正式接受了网信办的举报,并在7月22日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出正式通知,将李国斌转移律师协会立案调查。

中国共产党在去年10月21日公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包括“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条款,禁止党员评论中央政策。虽然李国斌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出任公职,但目前尚不清楚他是否为共产党员。

北京资深律师杨学林在接受南华早报访问时说,“妄议中央”只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不适用于普通民众。他还说,律师协会只应负责处理与律师专业行为相关的问题,如果李国斌是党员,这次事件就应该由他所属的党支部负责调查。 [博讯综合报道]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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