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林转自博讯网
以下是赵振甲的自述:2016年6月5日下午2点05分我在北京南站接上海来北京的朋友人,被北京市公安局便衣抓走,理由是说我在国家信访局拍照。6月6日下午1点多钟,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对我决定刑事拘留,6月7日中午送西城区看守所,看守所二区209室李警官让我值班,我说我年岁大了,身体多病不能值班,李警官说不值班就是不服从管理,就带戒具。我被带脚镣和“手捧子”,“手捧子”是“文化大革命”留下的一种惩罚人的刑具,人带上这种刑具,两手并在一起,几天后手就肿的象馒头一样,这还不算他还把我手和脚锁在一起,因此我每天24小时手都要连着脚,走路要崛着屁户,晚上睡觉要圈个团。6月8日至20日我被酷刑了13天。
赵振甲的两部手机和一部相机被西城公安分局变相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