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亮转自博讯网
有记者问,这次改革是否可让出租车师傅们的“份子钱”有所减少,让他们能够减轻一些负担?
刘小明说,“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份子钱”准确地说是经营的承包费,或者是劳动定额。“份子钱”尽管各个地方的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整体来说包含了车辆的折旧费、保险费、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企业管理成本、税金、利润、社会保险以及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
刘小明认为,“份子钱”在我国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的问题是管理方式没有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需要予以改进和优化。目前各个地方都在探讨不同的方法。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