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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观察:专家:民企为什么不愿参与 PPP?

2016年06月29日 综合新闻 ⁄ 共 164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锋转自搜狐财经

搜狐财经李超

目前的PPP仍在持续升温,然而参与PPP项目的国有企业居多,民企的主动性似乎并不太高。

针对这一现实,搜狐财经专访了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永恒教授。

杨永恒表示,PPP搞得是否成功,关键看民营企业是否愿意参与进来,是否能够参与进来;在我国,PPP虽然并不排斥国有企业的参与,但民营企业或资本不愿意积极参与的PPP,肯定不能说是成功的PPP。

杨永恒教授谈到,PPP的英文全称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本质内涵是“公私伙伴关系”,指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即企业)的合作。在西方语境下,PPP的第一个P是“public”,包括政府、公共服务机构 (Public Service Unit,类似于我国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具有政府背景的基金或资本,代表的是公共利益;第二个P是“private”,指的是民营企业或资本,通常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在我国,PPP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第一个P只剩下了政府,而国有企业和政府资本都转移到了第二个P下面,和民营企业和资本一道,共同命名为“社会资本”。因此,在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既有同西方语境相同的“公私伙伴关系”,也有我国独特的“公共伙伴关系”。这种变化跟我国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特殊国情有关,但同时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西方语境下形成的“公私伙伴关系”的制度安排、运行机制以及成功机理,是否同样适合于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的“公公伙伴关系”?

由于国有企业本身也是体制内的,与地方政府更容易沟通,也更容易取得信任,因此,国有企业更容易进入PPP项目。这也是现在为什么PPP项目国企进入比较多的原因。

杨永恒认为,在PPP中引入私营企业,除了获取资本以外,更重要的是引入管理经验和效率,进而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整体效率。相对于垄断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来说,企业由于竞争压力和营利诉求,通常创新意识更强,效率更高。通过市场机制,让民营企业参与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和运营中,除了引入民间资本,更重要的是引入他们的管理经验和创新,因为民营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比政府和事业单位更有效率。然而,在我国,民间资本通常体量较小,缺乏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运营经验,这是民企客观的短处,在一定程度上对民企参与PPP项目形成了制约。

从一定程度来讲,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是第一要务,再加上天然的垄断,国有企业的效率通常相对较低。民营企业的目的就是要营利、要赚钱,为此必须努力创新,努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因此,民营企业是提高整个经济和社会运行效率的关键。如果PPP中参与的国企太多,带来的结果就是:第一,对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导致民营企业进不来;第二,经济和社会整体运行效率可能会更加低下,达不到原来的改革效果,这是现在潜在的危险。

杨永恒谈到,民营企业不愿意参与PPP,也有一些客观现实因素。第一,民营企业的天性是逐利的,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尤其是房地产、互联网经济等行业的赚钱效应,导致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缺乏从事实体经济的意愿;大家都想赚快钱,快进快出,不愿意把资金长期积压在基础设施项目上。其次,民营企业在某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缺乏管理和运营经验,也很难真正把经验、效率和创新带入PPP项目。第三,一些地方政府承诺缺失、不讲信用,有不少民营企业吃了亏,因此对运行环境缺乏信心,不敢贸然进入PPP领域,最终导致民企的参与度相对较低。

杨永恒认为,国有企业和资本不应过多地进入PPP行业,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很难想象,地方政府与其下属或关联国有企业或资本的合作,能够真正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国有企业真要参与PPP项目,完全可以到国外去。对于外国政府而言,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当地的民间资本”。国有企业完全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竞争中,真正代表国家的能力和水平,服务于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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