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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主党人关注:异议人士陈树庆及吕耿松遭重判

2016年06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131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戈秀芬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民主党成员陈树庆、吕耿松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星期五6月17日由杭州市中级法院宣判。两人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和11年的重刑。两名被告及他们的家属均认为判决不公,并将提出上诉。

浙江民主党人陈树庆和吕耿松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6月17日下午2点30分由杭州中级法院宣判,两人都遭重判。陈树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吕耿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当天,杭州各地的国保十多人在法院外戒备,防范旁听人士。可容纳近三十人的法庭爆满,但旁听者主要是政府方人员,每位被告只准三名亲属旁听。

陈树庆的妻子张女士庭审结束后告诉自由亚洲电台宣判结果。她说:“刚刚结束,陈树庆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
记者:吕耿松呢?
回答:我们出来的时候,听说(吕耿松)是判了11年。陈树庆会提起上诉。法庭上,法官也没有叫我们说话。我们认为这个(判决)是不公平的,我们需要上诉。

张女士说,陈树庆的姐姐和弟弟也到法庭旁听,法官宣判后陈树庆表现平静。

陈树庆的代理律师付永刚对记者说,法院在宣判后,立即把他的当事人带走:“宣判完毕之后,没有征求意见就把陈树庆带走了。但是昨天我去会见他的时候,陈树庆明确表态,无论是判多少年,他都要去上诉的。只要判他有罪,都会上诉。当听到判决10年以上的结果,他很坦然。”

据悉,起诉书指陈树庆在海外博讯网和参与网发表的二十多篇文章,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律师称,陈树庆在网上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以及要求中国实行民主化,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没有触犯法律。该案于去年9月一审开庭时,律师曾为陈树庆作无罪辩护。付律师说:“判决完全照搬起诉书,是一个非常荒唐的判决,也没有解释一下什么叫国家政权,是哪些行为构成了本罪。他直接上来就扣帽子,说民主党是非法组织,是以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非法组织,只要参加这个组织就构成了颠覆国家政权。我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逻辑。”

现年52岁的陈树庆曾于2007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4年。

在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庭,另一位民主党成员吕耿松,17号也被重判11年有期徒刑。吕耿松的女儿讲述了法官的判词:“被告人吕耿松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记者:你爸爸听到这个判决后,有没有说要上诉?
回答:我爸爸是非常不满意。上诉的事情,我们会跟律师讨论。

吕耿松的妻子汪雪娥对记者说,去年9月至今,首次见到吕耿松。她在法庭上告诉丈夫,律师有案件在身,不能前来:“我告诉他,律师今天到不了,我说今天他在开庭,下一个礼拜来见你。我不跟他说,没有人会跟他说。说的时候,法院里人叫我不要说。我无法想象,其实他什么罪也没有,判他11年对我来说,太重”。

59岁的吕耿松,2014年年7月被杭州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5年9月29日,在杭州中级法院开庭。起诉书指吕耿松参加民主党“黄山会议”,律师称,会议根本就没有举行。吕耿松则拒绝认罪。

吕耿松曾任教于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因支持中国的民主化运动,吕耿松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2008年,他因发表文章被判刑4年。

特约记者:乔龙;责编:石山/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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