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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是江西省赣州市7个稀土主要生产县之一。丰富的稀土资源,本应服务国家、造福百姓,却成为个别人“靠山吃山”、官商勾结的筹码。安远县矿管局原局长凌永生就是这样一个反面典型。
经查,凌永生自担任安远县矿管局局长以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起42次,共计价值人民币921.051万元、829.791万元财物(其中价值人民币397.286万元的20吨稀土未得逞),共同犯罪中凌永生实际分得260万元人民币,单独收受他人113.86万元财物。
其实,凌永生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贪婪。2009年8月,凌永生从寻乌县矿管局副局长调任安远县矿管局局长,初到安远,凌永生豪情满怀,工作敬业,并向全局干部职工“保证”,要做一名勤政廉政的领导,不踩纪律“红线”,与企业老板划清界限。
然而,随着在工作中与老板们的接触增多,凌永生感觉这些人文化水平都不高,也没有什么本事和能力,但赚的钱远远超过自己,日子过得十分精彩。在感叹自己样样不如人、生活太单调的同时,他的心态越来越失衡。
此时,一些别有用心的矿主盯住了握有审批等权力的凌永生,用金钱对他进行“围猎”。禁不住诱惑,凌永生开始利用权力为不法商人办理采矿证、审批手续、变更作业范围等,为非法开采稀土者“开绿灯”,逐渐成为他们的保护伞。
权力“关照”,金钱“答谢”。2011年5月,安远县蔡坊乡岗下稀土矿7号采区承包人邝某为感谢凌永生,分两次送上人民币56万元。2012年中秋节,安远县新龙乡坪岗村老板潘某为感谢凌永生对其非法开采稀土过程中的“关照”,送给他人民币23.5万元。2013年春节,为办理寻全高速公路安远段压覆稀土回收工程申报审批手续,老板刘某在凌永生家中送上人民币5万元。
身为矿管局局长的凌永生贪欲攻心,还以干股入股的方式参与稀土开采,并接受稀土实物贿赂。一边收受稀土矿区老板、工程公司“答谢费”,另一边,凌永生还向上级领导行贿。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凌永生在逢年过节时累计送给时任安远县县委书记邝光华10万元红包,随后,邝逐渐对矿管工作放手、放权,导致当地稀土非法开采现象泛滥。
2014年11月,凌永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
(作者单位:江西省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