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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五类观察:《黑五类忆旧》—右派的苦难没完没了

2014年06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466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孙天星 转自 纵览中国

父亲俞彪文,上海沪江大学国际贸易系毕业,原在上海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中央信托局从事保险业。1949年拒绝随国民政府去台湾,参加中共开国大典,参与创建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并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民主促进会财政部支部副主任,参与制定国家保险政策和业务规章,组织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受到财政部长李先念等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1949年以后,保险业被一些人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产物,社会主义不需要保险,致使业务发展时起时落。1957年5月,父亲按照财政部副部长胡立教的要求,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是否还需要保险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影响当前的实际业务工作”,遂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右派分子。7月22日,不忍受辱,含冤自杀,终年31岁。

父亲去世后,在北京市保险公司工作的母亲郑珍经批准,携4岁的我和1岁的弟弟,搬家回到上海投奔祖母钱梅先。祖母是上海人民银行黄浦区办事处业务骨干,老年丧独子又受株连,被迫退休,工资减半。随后全国保险业停业,公司全部撤销,母亲被责令回北京,到农村劳动改造,后在北京郊外清河毛纺织厂工作至退休。

我和弟弟由祖母抚养成人,从小被看成狗崽子,备受歧视,文革期间更甚,被抄家被辱骂。1974年弟弟中学毕业时因受歧视刺激,自杀未遂,患上抑郁症。1977年我到北京顶替退休的母亲当了钳工,弟弟则一直在上海与祖母相依为命,30多年来,每隔七八年就要住院治疗。我俩从小怨恨父亲带给我们的不尽劫难和屈辱,平日从不谈及父亲,连想都不愿去想他。

1979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复业,母亲携我上访,遇见久违20年的父亲的同事、诗人北岛的父亲赵济年(时任公司国内业务处处长)。他带我们求见父亲当年的顶头上司林振峰(时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林在办公室传出话说没空。一周后,赵伯伯又带我们去见林,林仍说没空,不予见面。我们上访公司人事处,半月后人事处长张秀苒查到父亲的档案,做出结论:“俞彪文当时犯有错误,定为右派分子,非正常死亡,开除公职,现予改正。”我对此结论不服,她说“现在宽大就算不错了”。

为搞清父亲究竟犯了什么错误,我在北京图书馆查到1957年5月19日《人民日报》题为《像在家里谈心一样》的报道,其中有父亲的发言。父亲说:“保险公司现在处在危险状态。解放以来,保险公司的领导上只满足于一些方针政策性的问题和一些理论问题的探讨,对当前的实际业务工作不够重视。1953年以前,保险公司的业务工作方法都是旧社会的一套。三反以后,这一套全盘被否定了,对苏联的一些先进经验的学习又采取了教条主义的态度。农业合作化以后,公司里许多人对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是否还需要保险的问题发生了动摇。在这个问题上也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使公司的业务工作上在执行中也产生了各种意见和矛盾,对工作的影响很大。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是否还需要保险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是,绝不能因此影响到当前的实际业务工作。在保险公司里,党群关系长期以来是不太协调的,党员对一些‘老保险’专业人员有讽刺和不尊重的现象。”

父亲的发言,切实而中肯,即使在当年也没有任何错误。我据理力争,几经争执与周折,人事处长张秀苒终于在结论中写入“含冤去世,平反昭雪”,成为突破中共中央对右派分子只“改正”而“不平反”的一个例外。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为父亲举行追悼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胡愈之、财政部副部长戎子和、中国民主促进会副主席徐伯昕等数百人到会。海淀区民政局按照父亲的行政14级副处级待遇,按1957年的标准补发抚恤金360元。我提出应该按照1979年现行标准1500元发给,被拒绝。保险总公司发给500元补助款,母亲和我用此款把父亲的骨灰移葬于八宝山革命公墓。

1994年,我又遭人栽赃,蒙冤入狱3年。

每年7月,母亲都痛苦不堪,甚至要大病一场。此时我和弟弟都格外小心,但从不关心父亲的忌日具体是本月的哪一天。2003年,母亲在最后一个7月(半年后去世)告诉我们,当初父亲去世时,母亲本想把我送给北京的大姨,把弟弟送给西安的二姨,然后自己投河自尽,但多次深夜徘徊在故宫护城河边,终因不忍抛下我俩而未果。她感慨道:“中年丧夫,老年时两个儿子一个进冤狱,一个进精神病院,这辈子活得太苦太累太难太没意思。”我每每打断她的话,安慰她,却从不询问父亲的去世经过。

2007年初我参与反右派运动50周年维权活动,开始思考父亲的事。为探求历史真相,我去拜访父亲的同办公室同事周庆瑞,可惜的是周已在上个月去世了。根据家中的老照片,我找到我们的旧居——北京市月坛北小街5号院(财政部宿舍)1门,鼓起勇气登上4层楼,查看父亲从5层阳台坠楼之处。在底层101室的窗前,我徘徊观望良久,却最终也没有勇气叩开“我家”的房门(父亲去世后,我家搬走,母亲再也没有来过此院)。

北岛在其《三不老胡同1号》一文中写道:“同公寓的俞彪文叔叔跳楼自杀了。那天中午听到这消息,我懵了,完全超出我的理解能力。他身后留下寡妇和两个男孩,老大俞梅荪比我小三四岁,整天跟着我屁股后面转,老二仍在襁褓中。寡妇半夜在隔壁独自啜泣。那留在历史深处的哭声,除了在黑暗中支起耳朵的我,还有谁能听见?”北岛的回忆撕开我封尘在儿时脑海深处的懵懂记忆:那天中午我从院子里的托儿所回家吃午饭,烈日下,见到父亲躺在地上挣扎,周围似乎没有人。后来的一个夜晚,母亲带我到白塔寺人民医院的昏暗病房看家父,全身绑着白色绷带格外醒目,似靠在床上。再后来,常在夜半听到母亲那撕心裂肺的哭声。这是我4岁开始记事的头三个瞬间影像。至于父亲的长相,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不清。50年来我从不会想起,也不会说起,更不曾向母亲询问。1979年在为父亲平反时听说,那天下午原本要召开批判父亲的大会,不料他“经不起党的考验而走上绝路”。在医院抢救3天,终因内脏被震错位而去世。之后,父亲被以对抗反右派运动、畏罪自杀的罪名,打成反革命右派分子,开除公职。

2008年4月,我到上海医院探望弟弟,兄弟俩平生第一次谈及自己的父亲。弟弟认真地看着北岛的文章和旧居照片,提出不少问题。我俩一起寻找那失去的记忆,探求家史真相。父亲在给家母的绝命书中写道,希望她努力把两个孩子养大。我俩头一次为惨死的父亲落泪。弟弟还提起,1997年,我获释出狱后,母亲带我俩去八宝山革命公墓西6室祭奠父亲。她要我俩向父亲灵位鞠躬,她自己则仔细擦拭父亲的骨灰盒,痛哭不止。由于从不理解父亲,过去母亲要我去为父亲扫墓,我一向拒绝。

1997年,我出狱回上海,把因我入狱受惊吓而发病住院、仍然滞留在精神病院的弟弟接出院。此时祖母已去世,弟弟到北京与母亲暂住养病,上海的祖居闲置起来。我的知青“朋友”惠进德,在弟弟住院期间曾去医院探视过弟弟,此时提出无偿借住我家祖居一年。住满一年后,他又与我家攀兄弟,要求把我家祖居的部分使用权私下廉价转让给他,并以保留我们兄弟俩的永久居住权并永不转让,负责代管我弟弟日后回上海住院的监护事宜和出院后安排我弟弟在他的私企工作从而回归社会为条件。2002年弟弟回上海住院后,惠进德回避其保留居住权的承诺,多次拒绝医院的出院通知,并对我家隐瞒此事。2007年底,滞留在市区总医院6年的弟弟,被遣送至郊外闵行区颛桥分院。他深感出院无望,在绝望中寻死自杀,幸被医生及时发现抢救,施以电休克治疗。这种疗法每每使弟弟昏死过去,丧失记忆。

为此,我向已担任长宁区政协委员的私企老板惠进德讨还我弟弟的住房,竟被拒绝,他还警告我“要识时务”。无奈之下,我只好求助律师调查,竟发现我家祖居(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480弄76号花园洋房第三层4室1厅廉租公房)早在1999年已被惠进德联手房管人员冒用我弟弟的名义并伪造其签名和私章退掉了。他们还伪造《住房调配单》,把我弟弟调配到郊外北新泾平塘路185弄112号302室,而实际上这是别人的住房,根本无法迁入。惠进德又伪造公文,把他全家4人从虚拟的185弄100号603室迁入我弟弟的住房,再利用离婚把我弟弟的住房有偿转让给其“前”妻。到派出所查询发现,惠进德的儿子已成我弟弟《户口本》的户主,惠进德自己则另买房子迁走,完全脱身了。就这样,我弟弟成了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有法定住址,实际却无住房的黑户。我家三代居住64年的祖居,就这样通过各种盘根错节的非法手续,“几经易手”,被悄然“合法”夺走。

2008年初,为了调查祖居被非法侵吞过程和照顾弟弟,我在故乡上海流浪,时而住旅馆,时而借住郊外的外地打工仔家。为使弟弟恢复正常回归社会,我时常把弟弟接出小住几日。偌大的上海滩,已无我俩的栖身之地。年底回北京,我向我的原单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映祖居被占问题。2009年初,我接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的通知后,满怀希望回到上海,把病愈滞留在医院多年的弟弟接出,一同去上访。没想到,长宁区政府信访接待员一面怪我当初引狼入室,一面却又用惠进德提供的自相矛盾的所谓证据为其辩解,说惠有社会地位,可以搞定事情,还代惠转告,尽快把弟弟的户口迁走,另买房子给弟弟住。

在我们的祖居之地,惠进德极为嚣张,说他与信访办已经沟通,信访办相信他、会帮他的,并嘲笑我们上访无用。惠进德的妻子丁有娣甚至对我弟弟推推搡搡,要把我俩赶出大门,引起周围邻居公愤。弟弟拼死要住下,我则因寄希望于继续依法维权上访,把弟弟劝回了旅馆。

我和弟弟在上海流浪,继续上访市政府信访办,处处被非难,无家可归,贫病交加,生存无着。147天后,终于盼到市政府信访办的《复核意见书》,可是一切虚假手续仍然被认定为真实、有效、合法,予以维持。弟弟屡被刺激,大哭不止。他责怪我当初他回祖居要拼死住下,我不该把他劝回旅馆,说我相信依法维权反而被法害了,更把他害惨了。他不愿看到我,要以自杀而离开我。我羞愧难言,走投无路,积郁成疾,高烧40.2度。弟弟把我送进杨浦区控江医院。我出院后,弟弟厌食厌世,精神恍惚,卧床不起,极为虚弱。我送他回医院后,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成危重特护病人,体重下降15公斤,入院数月一直要自杀。我们兄弟俩依法维权上访,求告无门,惨遭加倍侵害,险些丧命。

2010年初,我到法院咨询。法官告诉我,惠进德伪造签字和公文,涉嫌欺诈犯罪,应该报案。我到派出所报案,并请求其纠正惠用非法手段把家人户口迁入我弟弟的户籍而成为户主。两周后,我收到不予立案的通知书。我按程序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两周后又收到不予立案的通知。我上门请求与警方面谈,也被拒绝。这就是中国的司法现实!不少法律法规看上去面面俱到,很完善,但一旦人们当真去依法维权时,方知那些执法者并不执法,甚至是反执法,你可能反而遭受更残酷的迫害,真正是旧债未了,又添新仇。法律不仅是形同虚设,而且有极大的欺骗性,危害公民,危害社会。

我曾遇到不少右派前辈及其子女,他们至今境况很糟,仍被歧视、被侵权,有的住房被侵占,多方上访无效,挣扎于贫困绝望之中。2008年在上海给我和弟弟以多方关照并支付两万元律师费的黄肇川女士,其父原为财政局干部,1957年被打成右派,在安徽劳改农场20余年。获释后,其祖居住房被亲友侵占,无处说理,只能借居他处,不几年在贫病中客死他乡。成都84岁的右派分子黄绍甫(1943年赴印缅英勇作战的抗日远征军老兵),劳改22年获释回原单位,不久又被陷害,判了无期徒刑。12年后改判获释(累计坐牢34年),1996年出狱。祖居住房已被亲友侵占,他孤身一人,长期借居,经常搬家,靠每月120元的低保维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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