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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中国产权观察:梁思敏:拆迁方一文征多地强行违法逼迁,佛山顺德李彩云把三政府被告告上法庭

2016年05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72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观察员董须丰转自维权网

广东佛山的原告李彩云自2016年4月27日邮寄诉讼书到顺德区法院立案庭收以来,已于5月12日收到立案法官的致电回复,称其(李彩云)必须更改诉讼被告内容才可立案。于是,李彩云和我又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到顺德法院立案庭寻找来电的法官,找到后,该法官仍一直要求李彩云在诉讼状中减少一个被告,并要减小诉讼请求内容,说这才符合行政诉讼立案的规定。后李彩云要求立案法官签名,以确认要求原告更改诉讼被告内容才符合行政诉讼立案之规定,原告才按照法官的要求重新写诉讼请求书。但此法官不敢签名,反过来竟要求原告李彩云签笔录不愿更改诉讼书,而是执意要按照原诉讼请求诉讼三被告。原告(李彩云)签名确认了。然后,该法官立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案号(2O16)粤O6O6行初252号。

广东佛山顺德的村民李彩云诉讼三被告,皆因于李彩云的房屋位于顺德区大良风沙村永安东路9号,经“宗地图”显示,村民李彩云的房屋并不在征收范围内,而其房屋住所却被拆迁人在强行逼迁过程中把房屋震裂了,后又强行要求原告李彩云交出房屋,并被要求执行裁定书和要求履行执行义务。拆迁人自己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拆迁征收,而是批少征多、进行捆绑房屋和逼迁。原告的房屋既不在征收范围,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却被拆迁人恶意使坏,不断剪断网线和公共天线,不断出动各种地痞流氓手段恐吓威胁逼迁等等。原告多次报警都没有解决,为此,原告愤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行政决定书、行政复议解决问题。目前,原告李彩云已分别把三政府被告告上法庭,他们分别是:第一被告顺德区大良街道办,第二被告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第三被告顺德人民政府。

梁思敏(广东佛山南海区法官)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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