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祥威转自:天涯社区
法律何在123 楼主
2014-06-15 23:20
说起城管,这个集多方面执法权力的部门,在地方可以说就是法律的存在,可是真的就是说他们在履行着法律的职责吗,或许说一些大城市里的城管可以做到,可是一些下面的小城市及小乡镇里面的一些城管的素质我就不得不说了,相信大家已经听说了许多关于城管欺压百姓,殴打百信的一些例子了。为什么说发生这么多的事,可是下面的城管还是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呢?难道说他们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难道他们就可以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一意孤行了吗?
下面就说一个真实的事例吧,这事就发生在我的身上,现在正是麦忙季节,正是农民收获的季节,麦子收过,地上留下秸秆,现在秸秆是不允许烧的,会污染大气,污染坏境,事情起因也就是因为这个秸秆,这事是发生在六月十三号中午,我和我的父母亲下地区种玉米,当种第二块地的时候,我和母亲用亲戚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是那种大一点的,底下有五六块大电瓶,我用它拉了两袋肥料和母亲先去地里洒,父亲还在另一块地里种着,我和母亲骑着三轮车到了地里面,然后正准备往地中间骑,没想到地里面秸秆多,三轮车底下电线连接的地方可能因为接触不良,从而发生火花,那时正是中午,温度又高,而且风也不小,地里面的秸秆被晒得很干,遇到一点火星就燃烧了,我还在三轮车上,我的母亲在后面就对我说,怎么车底有火花了,然后我回头就见车底烧了起来,烧起来也就一瞬间的事情,我和母亲就把头上戴的连帽拿下来扑火,我就把车座上的座子拿下来去扑火,可是,根本就不是所能扑灭的,那场景就好像是汽油洒在地上烧起来一样,火就从车底向四周蔓延开来,我和母亲见火灭不掉就想把三轮车给推出来,因为三轮车底下电线接触不良 所以骑不了,只能推,可是在秸秆地里,四周又是火,三轮车根本推不出来,没办法我也只能叫母亲把车身肥料抬下来算了,车子肯定是要烧坏了,没办法,就这样我连忙打了当地的火警电话,他们说很快派消防车过来,这时附近的一些执勤禁止燃烧秸秆的人员看到了大火赶了过来,花了近半小时,大家最终把火给灭了,烧了大概有十几亩的秸秆吧。
后来执勤人员就打电话给当地的执法人员,当地的城管部门就派人来了,他们就说要带走我的父亲回去了解一下事情,可是却连事发地都没到,三轮车已经三个轮子全烧坏了,电瓶也在滴水,基本上三轮车是废了,可是他们执法人员却连三轮车也没看一下,也不了解释怎么起火的,就要把人带走,没办法风琴就这样呗带走了,走的时候村里有个人在旁边就说又不是故意放火的,只是意外罢了,而就因为他这么说了一句也连同被城管带走了。
然后我就赶紧打电话找人,看看父亲带走怎么处理的,到处托人托关系,中午带走的,就这样一直也没说事情怎么处理,村里的村长什么的也不过问,我和母亲很着急,因为听很多人说一些城管暴力殴打百信,一开始我还没相信怎么会,我们又不是故意放火,只是发生意外,可是就这样快到了晚上还是没什么消息,我和母亲就急着跑到了当地城管执法的地方,那是个上下两层的办公楼,我和母亲到的时候听见楼上有动静就上去了,到了一间屋子的窗户边,看见里面五六个城管,然后我爸和我们村的那个人都在里面,里面的一个城管看见我和母亲就出来问我们干什么的,是不是来交钱的,我们说没干什么,然后就把我们撵了下来,我下来后就站在楼上窗户下,我就听到里面的城管子啊里面骂这个骂那个,还动手打的好像,说今天非把你们弄死在这。我听了就急了,打电话给我的一个哥哥,让他找当地的有些分量的人物,这里要说一下 ,中午我爸被带走没多久 ,我和我妈找村里的干部问问他们怎么处理,有个人就说你拿五千块钱来我带你去把人带回来,我们没同意,后来快下午了那个人又说你拿三千块钱来人就给你放出来了,我一听这不是敲诈吗,我们犯什么法了吗?秸秆被烧那也是因为事故而导致的,我们没说不接受处罚,可是你们城管也不能这样随意敲诈我们百信啊,而且你们把人关起来无故殴打这算什么??你们有什么权利殴打百信???是谁给你们这些城管这么大的权利可以殴打别人,可以限制他人自由的?????最后我的父亲身上一千多元钱没办法交给了他们,而我的父亲身上却被打了好几道伤痕,你们说法律何在???我爸非咽不下这口气,说要告他们,可是真的能告到吗?当地的一些官官相互我相信大家都是懂的,就算是最后告到了,那我们家还不得破产吗,这根本就不是我们老百姓所能制止的事情。
我发这边文章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知道天理何在?我们既没犯法又没犯罪,为什么可以殴打我们,还要我们交钱,我想那些钱应该都被你们这些所谓的披着狗皮的狗屁城管拿去喝酒吃饭了吧,我以前还不知道城管是有多他妈的欺人,现在才明白简直把他妈土匪还土匪,强盗还强盗。这就是我们这所谓的执法城管,草,我呸,我不知道中国怎么养了这么一群猪狗不如的强盗,听说城管招人招的都是地方一些地痞流氓,真不愧是地痞流氓所组成的部门,执法就是不一样,真不知道我们老百信到底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唉....有这么一群人真是我们的悲哀
中国权贵敲诈观察员:汤祥威
2016 0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