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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年05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325字 ⁄ 字号 山东腐败观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已关闭评论

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市中分站站长商和信公款旅游等问题。济南市市中区纪委给予商和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2、临沂市罗庄区维稳办主任徐攀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罗庄区纪委给予徐攀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补交公车使用费用。 

  3、德州市陵城区供销社副主任裴振峰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陵城区纪委给予裴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泰安市泰山区公证处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泰山区纪委给予泰山区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大庆党内警告处分;该单位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已全部予以清退。 

  5、高青县木李镇西李村村委会主任董洪全公款吃喝问题。木李镇党委给予董洪全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参与人员承担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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