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平转自对华援助新闻网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评(一):地方工作经验之一
邢福增
新华网报导4月22至23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许多将焦点放在习大大的讲话,关于其讲话内容,我容后再作评论。
但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公安部、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负责同志作会议发言」这句。为何是这两部及四省区负责同志发言?关于教育及公安两部,有机会再谈。现先谈这四个地方的宗教工作经验。
在4月20日的「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发表了〈地方宗教工作的8字诀──保护、管理、引导、服务〉一文,所推广的地方宗教工作经验,正好就是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根据此文,四个省区予以表扬的经验分别:
江苏:尊重信仰,保护权益
广东:规范管理,依法有序
宁夏:积极引导,发挥作用
河北:以人为本,服务保障
因篇幅关系,现在先谈江苏及广东。
根据2014年10月江苏省泗阳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落实宗教房屋拆迁重建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提出对执行文件的「两个一律,三个杜绝」刚性要求:
「凡涉及拆除宗教房屋的,除了报批拆迁的总体方案外,要单独上报宗教房屋的拆迁方案,一律先上报,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凡宗教活动场所拆迁后需要异地重建的,一律要建立预案,提前安排,先建新场所,后拆旧场所。」
「杜绝强拆﹔杜绝因一方坚持无理要求,致使另一方利益严重受损﹔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怀着对信教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做好宗教工作,维护宗教界合法权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的举措,真真切切的情怀,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其中,「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等肯定的表述,如果我们对比浙江省拆十字架运动,正好是江苏经验的相反与对立。
浙江经验在是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并没有予以推广及表扬,是地方宗教工作经验中,值得留意的。当然,我们可以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数度延期,期间正是浙江拆十全面推展之时,浙江经验是否一度成为予以重视的个案?如今未能上榜,跟数度延期是否有关?这是否中央曲线地对浙江拆十作出最后评价?
此外,再谈广东:
广东省受正面评价的,是「规范管理,依法有序」。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意见》,广州市制定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再翻查数据,「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其中的「创新」,是「制定「街镇协管宗教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2014年11月的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正是「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赋予协助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服务及管理工作的权责。同时,小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此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有关场所要落实民主管理,其中财务及会计的审查,是重点。各场所要向「场所登记管理机关」呈交财务报告。场所亦可「依法设立公益慈善组织」,「接受政岘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这种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体,并将之置于街道、镇、小区、村委的管理,正好跟传言中中央以试点方式来管理家庭教会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方案一致。
得指出,此举是解决了家庭教会的「活动场所」,纳入属地街道、镇、小区及村委会的管理,但家庭教会本身,仍不具备合法的宗教组织的法律地位。某程度上,如果落实,这可说是中共家庭教会政策的一个突破,跨出了颇重要的第一(小)步。
今早外出讲道,下午有一讲座。就此停笔。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评(二):地方工作经验之二
上文谈了江苏及广东。现在再谈宁夏。
宁夏的经验是「积极引导,发挥作用」。
众所周知,宁夏的特色是「多民族、多宗教」。据文中指出,「现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5008座,宗教教职人员10431人。信教群众多,大型宗教活动多,决定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不过,有趣的是,宁夏被表扬的,却又不完全跟其民族宗教有密切关系。文中高度评价宁夏的,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始终坚持中国化这一根本方向,引导各宗教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途径、新载体,不断充实中国化的时代内涵,为宁夏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质言之,是宗教的「中国化」。
诚然,民族宗教如何「中国化」,也是一个极重要的课题。不过,文中列举的例子,却是:「坚定走具有时代特色和宁夏特点的宗教中国化发展之路,宁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意识。大力支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开展讲经说法、神学思想建设等活动,引导教职人员对宗教思想和教义教规作出符合中国改革发展最新实践的阐释,筑牢宗教健康发展的思想理论基础。」
值得留意的是,「四进」宗教场所,又巧妙地跟浙江三改一拆期间大力推行的「五进五化」类似。而宗教建筑「中国化」,更是拆十的其中一个背后的议程。这样看来,宁夏的地方宗教工作经验被肯定,一方面,是当局必须打出具民族宗教特色的案例,在新疆及西藏均潜存着深层次的民族及宗教矛盾之际,相对较稳定就宁夏,便得以上榜。但另方面,宁夏所标榜的内容,主要是中国化及「四进宗教场所」的重点,而这些又正好是浙江经验中所大力落实的。这是否又侧面说明急风暴雨式的浙江经验,尽管一度风厉执行,愈拆愈强,但中央因着不同考虑,最后仍不被纳入成模式之中。
那么,我是否说中央全面否定浙江经验?就现时的情况而言,这只能说,浙江经验未被纳入推广的范例,但过去两年的所作所为,事实上仍未受到纠正与否定。我认为,除非当局容许被拆的十架重立,并对当局违法强拆作出检讨及赔偿,释放及解除所受被囚及监视人士的人身自由威力胁,甚至相关官员作问责下台,否则,浙江拆十对政教关系带来的伤害,根本没有正视及解决。
出门前,多写一段。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评(三):地方宗教工作经验(三)
除了江苏、广东、宁夏外,最后一个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言的省区代表,是河北省。该省的特点是「以人为本,服务保障」。
河北:以人为本,服务保障
在〈地方宗教工作的8字诀──保护、管理、引导、服务〉一文,[1]对河北省的介绍,主要是针对河北省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建设工作。质言之,「以『人』为本」的「人」,是指爱国宗教团体的宗教界代表人士。河北省在这方面的工作,有何特色?反映出今后宗教工作值得注意的甚么重点?
其一,是该省自2007年起,与河北师范大学合作,藉其该校的教育资源,每年公开选拔30至50名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骨干参加为期两年的脱产学习。内容包括「年起重点加强哲学、历史学、法律法规、政治经济学、宗教学、自然科学和社会学等方面」。修业完毕可获发大专文凭。迄今已举办了九期,合共毕业学员258名,「其中大部分学员走上了重要工作岗位」。
其二,是关心及改善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河北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给宗教教职人员解决了养老、医疗和低保等实际问题,帮助他们解除后之忧」。
其三,是政治上团结合作。河北省建立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与宗教教职人员联谊交友机制」,统战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在每个宗教中交一至二名宗教界朋友,与他们「结对子、交朋友」,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画出统一战线事业最大的同心圆」。
文中指出,目前河北省担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宗教教职人员句共596人。「他们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参与国家大事和社会重要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据统计,近十年来,全省宗教界代表和委员先后提交了1300多条议案、提案及建议,内容涉及宗教政策、宗教文物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绿色环保、治理雾霾等多个领域,「及时传递和表达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呼声及诉求」。
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建设
为何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工作,成为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被肯定为典范案例?原来,早于2012年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中共建国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下发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文件」,提出中共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合作」,而宗教界代表人士,被纳入为「六支队伍」之一。有关文件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的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去「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并且「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文件又提出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安排比例和数量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及中应有相应适当数量的党代代表人士」。[2]
后来,针对宗教界代表人士,中央统战部又发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藉此「帮助宗教界代表人士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互相尊重,把宗教畋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到党的周围」。[3]
又红又专,以红领(压)专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亦强调「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宗教界的人才建设,必须「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4]可见,河北省的经验,在在说明,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并建立「又红又专」的班子,是今后中共宗教工作的重点之一。
诚然,中共一直重视爱国宗教团体及教职人员的工作。惟从河北的案例可见,有关工作,将建立更仔细的「联谊交友机制」,确定了「结对子、交朋友」式联机关系。中央将会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待遇(学历提升、生活保障)及政治地位(各级人大代表及人代常委名额),藉此将宗教界代表人士牢牢地依附在党国的宗教管理体制之内。
从中央的角度,宗教界代表人士正式被吸纳成为与党合作的队伍。这种合作,无疑仍是建立在党国吸纳宗教基础上。诚然,中央认同宗教界代表人士必须「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但在这些「专业」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政治上靠得住」、「关键时起作用」的「红」指标。中央心目中,能够「又红又专」当然是最理想的平衡,不过,在「关键时刻」,如果「宗教」与「政治」的要求呈现张力与矛盾,就正如因反拆十字架而被禠夺职务,并面临刑事检控的前浙江省基督教协会会长顾约瑟牧师,他便是在「宗教」(反对拆十)与「政治」(强拆十架)的两难之中,在「关键时刻」作出了「爱教」而不顺服政治的决定。那么,党国建制最期望的,相信不会是「顾约瑟」式的领袖(即使他深得信徒爱载),而是政治上绝对顺服的合作者(是否获信徒支持爱载,在「关键时刻」,绝对是「政治」压倒一切)。「以红领专」,甚至「以红压专」,是今后政治全权时代的必然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