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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德州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2016年04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776字 ⁄ 字号 山东腐败观察:德州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已关闭评论

王栋转自德州市纪委

近期,德州市严肃追究了一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为严肃纪律,教育警示,现通报4起典型问题。 

  1、陵城区神头镇教管会主任兼总校长龙书祥因镇教管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受到责任追究。陵城区纪委给予龙书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禹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邵元洪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禹城市纪委给予邵元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乐陵市郑店镇党委书记夏文博、纪委书记吕红光等人因对辖区村干部疏于管理受到责任追究。乐陵市纪委对夏文博、吕红光及郑店镇党委委员刘晓胜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三人向乐陵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对郑店镇北陈管区书记张寿臣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郑店镇经管站站长赵广新党内警告处分;对郑店镇党委、纪委在全市通报批评。 

  4、临邑县食药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林春,临邑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华等人因下属人员发生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临邑县纪委对张林春和该局分管副局长赵鲁波、崔华和该局分管副局长刘兰祥进行诫勉谈话;张林春、崔华被责令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以上4起问题,尽管情节不尽相同,但问题产生的根源却有共性,即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负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将落实主体责任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抓长严,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从严治党的成果。(德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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