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党员徐田 转自博讯网
4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济南公安相关警种抓获并依法行政拘留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违法人员”王某峰。
通报称,这是济南公安侦办的第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
通报还说,“王某峰为个人寻求刺激,多次非法登陆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仗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仅4月2日至7日,王某峰就先后5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暴恐音视频4部”。
官方指:济南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里有部分条款写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但该通告没有显示,当事人是否有传播相关视频,如果只是个人观看和下载,并不在上述法律制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