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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公正运营观察员忻伟忠:电焊工孙大发拒绝违章操作被解雇,彰显中国劳动法之缺陷

2016年04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225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本网信息员接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原职工电焊工孙大发反映,他因在工作中拒绝企业安排的违章操作(他认为是故意安排,目的就是失火),被企业打击报复,安排待岗,后企业以其无法适应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此期间孙大发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对其拒绝违章操作打击报复之行为,但迄今无果。 

孙大发反映的问题恰恰暴露出中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工会制度的重大缺陷,即虽有职工拒绝企业违章操作的指令的权利,但无具体规定以保障职工不受企业的打击报复,更有工会制度的重大缺陷,无法承担起维护职工权利的使命,同时亦是职工维权无强有力支持的重要原因。

据悉孙大发今年55岁,1975年进入安徽轮胎厂从事电焊工作,1994年安徽轮胎厂斜胶胎部分与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合资,2001年6月孙大发被划入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工程部全钢维修处从事电焊焊接工作。

由于轮胎生产企业极易失火,孙大发尤为注意在电焊操作中注意安全生产,曾于2002年及时向企业反映安全隐患情况,在各级管理人员未能查出时,向当时的公司总经理杨一培先生反映,终于查清安全生产隐患,因此受到企业的奖励;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企业的处分。

2005年8月孙大发多次在维修炼胶处的密炼机时发现有着火情况,密炼机中有汽油和胶浆,又无安全员在场,极易失火,如果操作动电焊,那么必然是失火,为此向企业经警反映,在此期间亦曾顺从班长的要求违章从事焊接作业,导致起火皆被扑灭;面对顺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而造成失火,自己可能被追究刑责的情况下,孙大发逐级向管理层反映被要求违章操作极易失火的情况,但遭遇打击报复,8月14日被企业工程处决定待岗。待岗给孙大发带来的首先是巨大的经济压力,从在岗时的一千八九百的工资,一下子只能领取二百多元的待岗费,更有名誉尊严的受损,他当即找企业的廖总反映情况,认为自己坚持安全生产拒绝违章操作的指令没有错,可廖总极不耐烦,最后喊来经警(即保安)将孙大发强制带离办公楼。

其后,孙大发多次向信访部门投诉,后于2005年10月22日向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待岗期间的损失,返回原工作岗位等诉求,而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则辩称无打击报复的事实,是孙大发不服从工作安排,故被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安排孙大发从事维修钳工的工作岗位,但孙大发不服从安排,故安排孙大发待岗。一、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了孙大发的诉讼请求,其中要求企业“给孙大发安排适当地工作岗位”。但企业于2007年1月31日以孙大发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与孙的劳动合同关系,于是又一轮的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法院开始,2008年2月29日的二审法院判决仅支持了孙大发的部分诉讼请求。

孙大发从自己拒绝违章从事焊接作业的遭遇中得出企业可能是故意命令自己违章操作,要造成火灾,以此获得保险赔偿的结论,于是从2007年开始向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举报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并提供公司保卫处于2005年8月14日对其反映安全隐患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中部分核实了孙大发反映的情况。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的《调查情况》中亦证实公司保卫处的调查报告,但认为企业的安全制度齐全,强调“由于该公司生产工艺复杂,生产区域大,工作人员较多,同时安全生产是一种动态管理,火灾隐患也是动态的,只有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切实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才能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而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调查报告中认为企业安排孙大发待岗,即干钳工的行为不是打击报复。这令本网信息员回忆起2002年时,合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处工作人员与工伤人员的对话:工伤处工作人员在审核工伤职工申报工伤的资料时说,你工伤时的岗位不是你工种的岗位,是违章;工伤职工当即反问,你的工作是工伤认定,如果领导将你调到一个你不熟悉的岗位工作,你怎么办?工伤处工作人员无法回答。可见没有制度的保障,没有强势工会(法治国家公务员也加入工会)的存在,个人面对企业是难以维护自身权利的。

孙大发又先后到各级劳动部门、工会、信访部门上访,皆无果。

据孙大发称,其与企业发生纠纷期间,企业工会曾经救济过孙大发数百元,但之后工会负责人即被企业调离岗位,安徽省及合肥市总工会虽然为孙大发提供了救济和法律援助,但最后都是无能为力。

正因为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安全生产隐患经整治后,也是难以证实的;职工的拒绝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章操作作业的指挥的权利,虽有《安全生产法》的明确规定,但缺乏一旦职工在拒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指令后面临打击报复时的保护性规定,职工极有可能被企业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打击报复。而当职工需要工会维护权利时,工会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企业职工为了挣一份能养家糊口的工资,极有可能不敢违背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指令,而置安全生产法规于不顾,置自身及同事的人身安全于不顾。2011年11月上海未完工大厦失火,数名电焊工被定罪处罚,其中更令人深思的应是制度之缺陷,而不是拿几名可怜的无证电焊工问罪!

目前,孙大发师傅已经55岁,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但因为他是被企业以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能对其养老金数额造成影响;而对企业不顾安全隐患要求他违章操作,孙大发依然坚持这就是意图让他放火,使企业获得保险赔付,未得逞后就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给他及其家庭带来极大困扰,尤其是他妻子没工作,两个孩子当时正在上学,故其将坚持上访举报,并要求企业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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