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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泰安市纪委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2016年04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572字 ⁄ 字号 山东腐败观察:泰安市纪委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已关闭评论

王栋转自泰安市纪委

日前,泰安市纪委对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岱岳区房村镇南滕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杨刚因该村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村干部个人承担的保险费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岱岳区房村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新泰市龙廷镇兽医站站长刘方锋、工作人员李光明因村级防疫员虚报贪污问题受到责任追究。新泰市龙廷镇党委分别给予刘方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光明党内警告处分。 

  3、肥城市仪阳街道经管站会计宋新因石坊村坐收坐支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肥城市仪阳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宁阳县伏山镇经管站原站长董广卫因个别村违规列支招待费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责任追究。宁阳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伏山镇免去其站长职务。 

  5、东平县梯门镇大屯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刘跃齐因村“两委”委员张吉勇举办 “温锅宴”受到责任追究。东平县梯门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泰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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