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董须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4月3日星期日,本网获悉:2016年4月1日,李林通过邮寄向江苏常州市支队督察大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称:我曾向你机关举报:“常州市城管石伟平殴打86岁老人”的恶劣事件。你机关回复提到:南夏墅街道已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为此,请你机关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涉事人员名单;2、对涉事人员的处理结果。以上政府信息,请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李林的母亲是一位年逾86岁的失明老人。2014年9月29日,常州市南夏墅街道城管石伟平等人以查违章建筑为名对李林家进行逼迁,实施非法圈地,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对李林老母亲极其家人等进行暴打。李林的老母亲三根肋骨被打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涉事者应依法负刑事责任)。还有李林的姐姐、姐夫也被打断肋骨,经法医鉴定也是轻伤。
李林等报案后,虽然当地公安机关已按刑事立案,但久侦不决,如同泥牛入海无消息。李林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无结果。于是,李林再向常州市支队督察大队举报,请求查处。该督察大队答复,称“南夏墅街道已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李林认为,如此答复含糊其辞,于是向该督察大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予以明确,究竟谁是打老人的涉事者;街道对涉事者作出怎么样的具体处理?
李林因86岁失明老母亲被暴打而进行长期维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该督察大队陷入二难境地。如果街道没有对涉事城管人员进行处理,则该督察大队应当承担说谎的法律责任;如果该街道确实对涉事者进行了处理,就应当公开处理结果。如果李林对处理不服,将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