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转自议报
王立军事件是导致薄熙来翻船的根本动因
由于王立军事件,薄熙来被翻船了。假若没有此事件,薄必进常委。薄的唱红打黑,虽然文革色彩浓厚,本身就是文革模式的翻版,作为继承毛泽东全部衣钵者,已平民化世俗化凡人化的这些党和国家领导人们,即便面对薄明显犯了邓路线的错误,也无人轻易能把作为太子爷的薄熙来本人怎么样。
如今薄入常已经不可能了,但由于其主持西南一隅的轰轰烈烈的打黑工作,确实铲除了大批腐朽黑恶势力,使重庆环境大为改善,社会确实变清明了。表面看来,这似乎已奠定了薄家的天下,毕竟由于绝大多数老百姓确实获益了,即便在薄倒下之后,只认理且看实际效用的百姓,还是对薄大有好感,歌其功颂其德者依旧大有人在,这些人绝不因其倒下就把其彻底抛弃,甚至再加上一脚地踩踏,而故意乘人之危落井下石。虽然这种人也有,一定就少之又少。所谓下山的老虎不如一条死狗,薄本人不可能沦落到此种份上。实际情况则是,薄的影响力依旧很大,且非常坚挺,在重庆绝大多数百姓心目中,薄之形象非常良好,这便证明,绝大多数群众平日虽然被蒙蔽欺骗,但由于亲眼所见,亲身所感受,还是具有坚定的信念、信心和良心维护真正属于他们所认为的最优秀的领导人的。
也就是说,薄熙来主持打黑除恶,这是绝对正确的,全国百姓普遍赞同称快。但用文革模式唱红打黑,以黑除黑,以恶除恶,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这似乎很不可取,也许还行不通,但薄熙来还是孤注一掷地重复上演了。因为在他认为,也许除此办法之外,没有更好办法了。在现有大环境下,完全依法打黑,肯定更不可取,甚至根本行不通。因为这样的结果,力度绝对不够,效率一定不高,影响力震撼力一定不是很大,也许还会招致反被咬伤或整死的可能。毕竟黑社会都是与官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都是紧密暗中勾结的。而这些官不只是中小型的,最高最大者大有人在。
所以,真正的打黑除恶,在这个无官不腐无官不贪的黑恶体制下,本身就风险极大,而能够象薄熙来这样,类似当年朱镕基总理的铁腕反腐败,不如此破釜沉舟,痛下狠心,快刀斩乱麻,根本就极难行得通,或确实撼动得了所有腐败黑恶势力们。尤其在短时期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效。固然此事,只有像薄熙来这类身份、地位、背景和怀有极大政治雄心的人才能玩得转。除他之外,在中共现有高官中,包括胡温在内,绝没有人拥有如此的魄力和胆识。在江朱时代,此二人都能做得到,但只有朱镕基在给自己预备了一口棺材之后,坚决彻底地贯彻落实了。最终,由于老朱反到江大哥儿子的身上了,朱才被迫早退了。
固然,用文革模式唱红打黑,以黑打黑,以恶除恶,绝对避免不了制造新的冤假错案的频繁发生,这也是毫无争议的。比如非常著名的李庄案的发生,这就是最为典型的一例。也许还有很多,只是没有被完全揭发出来而不为外界所全面知晓。
如果没有王立军事件的发生,也许发生一百个如李庄的冤案,也绝不会把薄熙来本人怎么样。因为,这种冤案在历次的中共严打与司法腐败案件中,乃是家常便饭,小菜一碟,是经常发生的,一点也不足为奇。也许作为李庄本人,由于是来自北京的大律师身份,也许还有高官庇护着,再加自己能量确实很巨大,那么多著名律师与法学学者高度关注着,才被炒得如此家喻户晓全球闻名。否则,如果是普通屁民,都会象蚂蚁一般,即便被踩死又能怎么样?比如作为屁民的笔者本人,因发起万人联署申请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就被当局非法拘留两次,后又被雇凶砍杀,死里逃生后不到三个月又被再次拘留,初进牢房遭暴打,差点成肉饼,绝食抗议遭群殴,肋骨差点断。之后就是为期两年,由四名囚犯严管在一囚室的劳教生涯。如今虽然自由了,活动空间极小,电话被监控录音,两个手机号被完全屏蔽,什么都做不了。笔者为此在媒体曾多次呼吁,可真心关注本人,真正施予援手的有几人?直致使笔者越发孤立无援,孤苦伶仃,无力自拔,生存都极为艰难。
唱红打黑,以黑除黑,以恶除恶,乃中共惯用手法
薄熙来之所以选择文革模式唱红打黑,以黑打黑,以恶除恶,这是中共现有体制下唯一的选择。唱红是中共的本色,乃是本质本香的,虽然胡温可能看不惯,但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周永康等人都很赞赏,又何乐而不为?何况,按照中共一贯统治手法,唱红打黑究竟有什么错?自六四之后,党政不但不再分家,相反,倒捆绑得越来越结实。在江核心时代,尤其自邓总设计师死后,江核心悍然成为新的独裁者,皇帝色彩极浓厚,以致在其下位前,还能为胡时代布局人马,致使胡任期十年届满时,依旧极难突破僵局,越发陷入紧套的深渊,更不可能有所自拔了。
很明显,如今看胡温十年,实际只是江核心的延续,因无任何发展和突破,所以便无任何新意,仅仅把江的布局很顺利且一丝不苟纹丝不乱地贯彻落实到位了。也难怪胡总书记的名称前没有核心称谓,所谓坚持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这里的“党中央”在胡时代确实是以集体决策的性质正常运作的。而在江泽民时代,恐怕就远没有这么浓厚的集体意识,也许在大多数的时候,还是由江核心点头表态一个人说了算的。
虽然在胡锦涛时代,权威递减幅度很大,但毕竟体制依旧,惯性使然,所以,其对各种事件的处理手法,依旧行的都是完完全全黑社会团伙火拼时的那一套,比如只讲暴力,不讲道理,只信刀枪,不信法律。这种手法,我们可以从当局对待所有民主维权反腐等人士的身上完全看出来,在他们内部反腐与政治斗争中也可见一斑。虽然胡在上任后不久曾强调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规定完全彻底地依法治国,结果由于发现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之后就不了了之了。比如胡上任后以反腐名义对陈良宇的打压手法以及在即将卸任前对西南王薄熙来所采取的所谓断然措施,基本都是一贯的纯黑社会性质的手法,毫无任何民主法治与人权尊严可言。
如此说来,这薄熙来在重庆一隅的打黑除恶,作为一个地方大员来说,在全国死水一滩的大环境下,他要把此死水掀活,他必须只有选择这种传统的,且屡试不爽的惯用手法。更何况,薄本身就是红卫兵出身,受毛思想直接熏陶锻炼下长大成人,无丝毫民主法治意识,也许对西方民主政体,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司法独立,媒体独立等毫无概念。作为具有极强政治抱负和极大政治野心的人,在如此死水一滩的官场,当自己在各方面上都处于劣势,而自己又不甘落后和寂寞,他能不处心积虑绞尽脑汁地思谋如此出人头地的绝招和妙办法吗?所以,他的完全毛泽东化的模式实际也是顺理成章自然天成的。这不是他想不想选择的问题,而是大环境逼着他必须只有这样做。
惩办薄熙来让中共不得不深思体制本身的黑恶顽疾
薄熙来使用文革模式以黑打黑,以恶除恶,只因王立军事件,让中共把人丢到了国际上,这是中共当局绝对不能容忍的,尤其再加李庄等人的冤案炒作,文革模式与邓路线的明显背离,在两会上薄熙来又私自召开记者会给自己推卸责任,所以,中共才下决心惩办薄熙来的。当然,只能且唯一使用传统手法和模式,实际也是具有极强文革色彩的以黑打黑,以恶除恶的方式,这固然同样都要遭到众多仁人志士的诟病。
比如一个叫金复新的作者撰文说,胡温装绅士,老说要“依法治国”,好像自己就是法律的化身,好像法律在他们心中有着神圣地位。拎着文明棍整天嚷嚷着要尊重法律,总指责别人不讲法律,别人以为他们就是纯粹的守法公民。那么他们自己是不是都真的尊重法律呢?这些天充斥新闻版面的都是“软禁”、“政变”、“绑架”、“暗杀”、“灭口”、“人质”,没有一个词是与法治相关,完完全全行的都是黑社会团伙火拼时的那一套,只讲暴力,不讲道理,只信刀枪,不信法律,当今政治之黑暗,比明朝还胜。
该作者说,我原以为温总理德高望重,温文尔雅,可他居然未向公众交代缘由,就把薄熙来免职,不需要任何借口,更不需要司法机关的公文,就把薄熙来一干人一关了之,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这都是社会上“疯狂的绑匪”劫持人质才干得出来的呀!怎么温总干这些也驾轻就熟的呢?我当初怎么就看错了你呢?薄熙来犯了什么错误而被免职?犯了什么罪需要被你限制自由?薄熙来的罪行,人民凭什么不能知道?请温总说个不宜公开的理由先!如果温总有证据证明薄熙来有罪,请尽快将证据公开,并扭送司法部门逮捕法办。如温总并没有证据,应将其尽快释放。即使薄熙来真的做了大逆不道之事,也应该允许他在法庭上公开为自己辩护,这是他的基本权力。
胡温未经司法机关批准,密令特务、私设公堂、拘禁他人、限制薄熙来等公民的人身自由,已经触犯了治安条例。温总是党国领导人中少有的开明派,演过不少文明戏,尚且带头用蛮横的方式解决问题,视法律为无物,率先以身试法,又如何要求民众尊重法律呢?胡温如果没有黑社会思维,没有“谁枪多谁就是真理的信念”,理应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并不是只有百姓的民间纠纷需要民事刑事商事法律予以调整,而领导人的政治斗争就可以超越于法律之外的。
胡温从心底里原本就没打算尊重法律,若干年后要是有记者问起温总理现在为什么要带头违法,他肯定把一切罪恶都推到“当时体制不好”上,说自己当时之所以无法无天,是因为国情不同,都是被逼的。可是我想请问,难道中国的国情之特殊,连让薄先生公开在电视上为自己辩护半小时都办不到?请问胡主席温总理,你们敢不敢让薄熙来接受美联社记者采访?你们敢不敢学美国领导人那样出来和薄先生展开公开的电视辩论?别的国事可以先不谈,可以先辩论辩论极具争议的“唱红打黑”,大家有理说理嘛!我就不懂了,为什么中国人的路线斗争不能摊到桌面上开诚布公地用文明的方式解决,而非要采取黑社会的下三滥做法,都要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并将之斩尽杀绝呢?总喜欢把事情那么鬼祟,总搞得那么神秘,总是只能黑箱操作,一切都见不得阳光,非要以大欺小,把对方打倒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这和流氓有什么区别?你们这种统治方式,人民不服啊。你们要不敢出来辩论,正说明你们是在迫害薄熙来,说明你们理亏。所谓国情不同,是不是因为怕薄熙来把你们家属见不得人的敛财真相说出来?把你们家底暴露出来?这就是你们的“国家机密”?
四、唯有走民主法治的改革路线才能救中共自己
在独裁专制官场,首长们讲依法治国基本都是骗人的,因为本身就权大于法势力相搏,把枪杆子里出政权奉为至上真理,何能谈得上真正的法治。假若果真依法治国了,作为领导和首长本人,先要将自己的一切言行和做事方式放在法治的天平上称一秤,看看有几多合法几多违法。恐怕这就不是所有领导和首长们的心理所能承受的。因为他们都很刚愎,狂傲,虚荣,毫无谦卑之心和忏悔观念。
毕竟所有领导和首长的成功与荣耀皆来自于这种纯强盗加流氓性质的暴政本身,一般都是靠谎言粉饰一切的,岂能用法治的办法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而明辨是非,全面罗列事实和真相?毕竟所有领导和首长们的一切都是根本经不起法治天平的检验。所以,他们便只能还采用传统手法和惯例,而出尔反尔,自我否定。
这实际又重复回到温家宝所倡导的政改轨道上了。很明显,传统原始滞后的独裁政治体制不改善,中共永远就难以步上真正依法治国的轨道,而是永远的权大于法,势力相搏,谁也难服谁。
当政权已完全沦为常人治国之时,法律至上,依法治国,这才是金科玉律,灵丹妙药,谁先率先用之,谁就会首先服众,而得到人民大众的真心拥护。这就像当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邓力推一切必须为经济让路,经济才迅速崛起,直到发达至今。如今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应基于一切必须为完全依法治国让路,传统原始滞后的政治体制才能真正改得动,改得好,改得扎实高效且能持久见成效。
作为曾倡导落实《党章》和《宪法》的胡锦涛本人,我想其一定对此深有体会和感触。实际上,就按照《党章》和《宪法》规定,一一付诸实践,如果所有领导和首长们都是认真的,一丝不苟的,就会快速发现《党章》和《宪法》里的某些条款的本身矛盾性,不合理性,而切实做到对《党章》和《宪法》的首先修改与完善。否则,一部自相矛盾,自我否定,且漏洞百出的法律,是极难想象其切实在现实中全面得到贯彻和落实的。比如一微博所讽刺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Y论、C版、J会、J社、Y行、S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只要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只要投对了胎,愚人节每天都过。
笔者认为,如此说来,这才是世界上最垃圾的宪法,是我党给十三亿屁民开的一张最大的空头支票! 已经用了六十多年了,还极难落到实处。
很明显,为了在十八大上位,中共激烈的内斗因王立军与薄熙来事件已陷入实际的僵局,所有当事者们都还依然执迷不悟,坚持传统,大搞特搞黑箱操作与内部的肮脏交易,无人或根本不敢想象全面依法治国的路线,依照法定程序的交接班,就严格按照《党章》与《宪法》规定选拔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比如由全体党成员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党的最高领导人,由十三亿国民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国家最高领导人,而通过这次实践,及时将《党章》和《宪法》中明显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全面修改完善,而真正做到彻底还权于民,切实救活中共自己,也挽救高官本身已完全葬送了的诚信危机。
针对此宏伟目标,中共当局首要做的工作就是立马开放言论自由,让国民不再被蒙蔽和欺骗。否则,当绝大多数国民仍被国家公器强权蒙蔽愚昧欺骗着,国民在完全无知与奴性十足中,又能如何高质量地用好自己手中的选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