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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歧视观察:就业遭性别歧视 9女大学生向112所高校申请信息公开

2016年03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111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姗玉转自博迅网
在中国大陆,又到一年一度的大学校园招聘季。很多校园招聘会上依旧充斥着“仅限男性”之类的性别歧视招聘广告。9名来自中国各地高校的女生3月28日向全国112所高校申请信息公开,要求高校公开防治校园招聘活动的就业性别歧视的措施。

进入3月,中国各地高校的宣讲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尽管教育部早在2013年就下发通知,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但高校招聘会中,“仅限男性”这样的招聘广告依旧层出不穷。

为此,9名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女青年,3月28日向全国112所211高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希望这112所211高校,公开如何监督和处罚校园招聘活动中的性别歧视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救济措施。

活动参与者之一小夏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很多高校没有对于性别歧视的监管机制,也没有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造成了校园中就业歧视的常态化:

“女大学生及女性的就业问题关注的人比较少,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倡导引起大家的关注,尤其是给女性更多的机会,打破职场的天花板,给不同性别的人创造更多的价值。在校园招聘的一些广告上面,很常见招聘的人只要男性,校园招聘的性别歧视非常常态化了。有些没有写只招男性,但也有非常多的歧视,比如说会问是否结婚、生孩子、年龄,这些对于女性的双重标准,在招聘尤其是校园招聘这个环节上还是很常见的。”

据2013年官媒“人民网”的调查数据显示,九成以上女大学生在求职中“遭遇性别歧视”。2014年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展行的“助推女大学生公平就业问卷调查”发现,高达86.5%的女性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其中有64.1%的女性遭遇过5种及以上的性别歧视,而只有33.4%的男性,承认在招聘中存在性别歧视。

长期关注妇女权益的黄溢智律师表示,中国有多部法律宣示了妇女的平等就业权,教育部又进一步强调了高校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方面的职责。然而,各高校还是缺乏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高校如何监督和处罚性别就业歧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他表示,而高校并没有执法权,因此也需要联合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应对校园招聘中的性别歧视,让妇女的平等就业权不再是一纸空谈:

“教育部说招聘会的广告要规范,但有些地方相关措施没有到位。有些招聘广告还是在。有一些可能表面上没有性别歧视,但实际上这种性别歧视可能还会存在,比如面试的过程中会对因为你的性别而不录用。跟高校本身规范不到位有关,也跟整个就业市场有关系。不是说你高校做好了,整个就业市场都不歧视。高校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还有其他的很多环节需要做好。”(自由亚洲电台报道)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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