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转自养生健康网
因婚房被强拆而当众枪杀村长的河北村民贾敬龙,被中共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最近引发大陆社会舆论和海外华人高度关注,有人更喊出「刀下留人!」近日,贾敬龙的自辩词网上曝光:世道把我逼上梁山。
舆情譁然 高呼「刀下留人!」
今年8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死刑核准裁定,判处杀死当地村官的贾敬龙死刑,立即执行。消息传出,网际网路上掀起了空前的舆情,从法律专家到各阶层网友,纷纷高呼「刀下留人!」,至今呼声依然高涨。
综合大陆消息,法律专家的意见主要有二:一是事出有因。婚房被何建华率众强拆,且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婚姻化为泡影,个人流离失所,人生从此急转直下。被害人何××对于激化矛盾负有直接责任,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拆必须通过法院执行,因此无论贾敬龙的诉求是否合理,村主任私自带队强拆,都是明目张胆的非法侵害。而历经两年,当地有关部门未能及时纠错,未对贾敬龙的举报上访给出任何回应,对贾敬龙的人生造成了叠加伤害。
二是自首情节。根据辩方律师透露,贾敬龙射杀村主任之后,驾车离开的路线并非逃亡,而是奔向派出所自首;作案后与女友的通话中也明确表示要自首;在其手机中存有未来得及发出的自首简讯……
2013年,即将新婚的贾敬龙正在装修的婚房,被村长何建华带人暴力拆除,未婚妻毁婚离去。此后两年,贾敬龙向村长要求拆迁补偿,一直未果。2015年2月19日,贾敬龙用改装后的射钉枪,当众射杀何建华,后在去自首的途中遭到何建华支持者的追打和捆绑,受伤入院,随后被警方控制。
北京大学张千帆教授写道:贾敬龙本来并不是一个危险人物。在一个政治清明、法治彰显、财产权利得到基本保障的地方,他完全可以是一个好公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制度因素和他的个人因素同样重要。当然,他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但是显然罪不至死,因为这个人不是不可以改好……如果完全废除死刑的时机尚不成熟,尊重生命、少杀慎杀至少可以从贾敬龙案开始。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劳东燕认为:本案如果核准死刑,势必贻害无穷,它等于是在告诉未来的被告人,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多杀几个,反正杀一个就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中国英文报刊《中国日报》日前刊发社论认为,贾敬龙应暂缓执行死刑。
曾为贾敬龙呼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主任于建嵘24日再在其微博上写道:贾敬龙为什么不应执行死刑?仅凭一点就足够了。这就是村支书何某组织的强拆是非法的,是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没有法院判决,对公民合法房屋进行强拆都是非法的;而且,村委会不是任何拆迁的主体,无权强拆。也就是说,贾敬龙的行为符合最高法院「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于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一规定。
旅居美国的中国著名法学家程干远呼吁,最高法院要刀下留人。他说:「是政府违法在先,这叫官逼民反。高等法院本身做过规定,对于拆迁引起的法律案件,要求法院慎重处理。」
北京维权人士李蔚也在网上发起联署行动,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赦免贾敬龙死刑。
上海「看看新闻KNEWS」日前报道说,24日当天贾敬龙之姐贾敬媛向最高检与最高法递交《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并向媒体证实最高法至今未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
《法制日报》一名记者也发表评论文章称,法院会刀下留人,对贾敬龙的死刑要暂停执行。
贾敬龙自辩:是世道把我逼上梁山
日前,贾敬龙自辩词在网上曝光。以下是他的文章主要内容:
关于自首
我从来没有想过一回逃跑,我真实车辆信息及我毫无半点的形体掩饰,以及我驾驶的汽车没超70迈,不超3挡。在自首路上,我给前未婚妻打通电话,通话内容:告你爸妈说我把何建华打了,去派出所自首,说完即把手机扔出窗外,准备群发另一部手机里自首简讯,此时后面汽车撞上来,待发简讯也未善始善终,弥矢缺憾。
如果没有车祸这场意外,再用不了一半路程,用不了三四分钟我就抵达长丰所,我倒在血泊里,当我第一时间看到警察,我用微弱声音说:「警察我是去自首。」
事出何因
对方把一切事因全部归咎于我,把何建华说的高风亮节,全无责任,这严重有失真理,是不可能站稳脚跟的!房屋拆迁不是小事,我家对村里补偿过低意见过大,当时何建华许诺我两个姐姐都有女儿房指标,对补偿过低,何建华表示先给一套回迁房,对旧家补偿搁置协商一致后再拆除,而此前我家所有人福利被中断,还不给上医疗养老保险,就是这样我家签了协议,然而何建华背信弃义,认为我家25万补偿过高,不符政策。
值得说明的是,我家三层楼房仅盖下来就花了20多万(1元约合0.149美元),在周边任何村里都会补偿四五十万,而根据北高营一纸协议我就仅赔9万元,在年末我和未婚妻订立婚期翌年5月25日完婚。然而刚过完年不到3天,2013年2月27日,何建华突然率领大批人员,兴师动众拉来勾机,用粗暴方式一刀肃清上一年遗留的拆迁问题,当时一共强拆4户,其余3户均为平房,我妈妈跪在门口,乞求连婚都不让结,我怀孕的姐姐站在勾机前阻拦,根本阻拦不了。
通过官方和私下一直找何建华沟通,在而后两月当中,我一直找何建华妥协和议和,然而何建华一错再错,我迎来二次强拆。
高营所长李松及民警来我家了解情况,我家诉求就是25万合理补偿和我结婚,在我家他也表示合理,不过分,表示协调,但走出我家就再没来过
私下我找二伯贾同祥同何建华商量:「你怎么也等孩子结了婚你再搬」。何建华气烘烘地说:「结了婚,可能不?不定哪天给他哄了哩。」
何建华此时已不准备和谐解决。因为将2月27日强拆视频公之于众,对何建华来说我家成了出头的椽子,又是独门小户,他正是要找这难得的反面教材杀一儆百,谁挑战我权威,就没好下场,以树立其专横独裁的威信,让百姓生畏,而统统这些就注定了2013年5月7日带血强拆的必然发生,那一天我家几个人挨打,村民上百人有目共睹,我家人流的是血,不是番茄酱。
拆迁本是民心工程,付出最大牺牲的是村民,受益的也应为村民,补偿更应从宽、从优特别要考虑有特殊情况的拆迁户,而现实中拆迁却往往充斥着暴力血腥,成为一小撮人敛财及名利的渠道和手段。
对方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终止村民福利,不顾百姓生机为的是拆迁工程的顺利进行,但对于两次粗暴强拆你总不能不承认吧!对补偿过低,有客观数据这也不能抹煞吧!三个月不到两次强拆,哪怕离我结婚两星期零三天,你让我结了婚,这一幕绝然不会发生,这才是万恶之源,是本案的骨髓,根本所在。
总之,就是何建华穷凶极恶,多行不义把我逼上的绝路。
质疑对方300村民的客观性
对公诉书打我的「村民」我就不多说了,材料里对他们职务工作很清楚,他们都是吃北高营公家饭的,仅有一位村民张瑞果没有在北高营村务上挂职,然而他却是何建华最大亲信,分包了北高营大小工程多处,我倒在血泊里,见又开过来的汽车我认识,是治保会主任何朝龙新买的路虎,上来踢我的是何建华侄子何志轩。
300名的联名信在我看来这真是自取其辱,实为尴尬。首先何建华家族是北高营第一大户,仅何氏家族内就有数百人,加之何建华党政一把手苦心经营,排除异己,网罗心腹,大队上上下下尽是何建华「顺眼」的人,虎父无犬子,其儿子何志辉又扛起党政大旗,仅大队里所有吃皇粮的就大几十人,加之何志辉稍动声色谁在村里担任一官半职,那就像小孩留作业一样,其家属也得违心一票,这就是300个联名的结构和由来。
对这300联名我认为亵渎了正义,我家是北高营村独门独户,目前有600份群众请愿书,这其中人员构成较300名联名抽样对比一看便知哪方代表了民意,哪方是水军,请法院明鉴。
我是个受害者,最原始的受害者,是这个世道把我逼得无以为继,走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