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山东腐败观察:烟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年03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441字 ⁄ 字号 山东腐败观察:烟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已关闭评论

王栋转自烟台市纪委

近期,烟台市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莱山区文广新局局长林荣胜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问题。莱山区纪委给予林荣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烟台市纪委给予受宴请的烟台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王昌盛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等处理。 

  2.招远市公安局金岭派出所所长王文立违反婚丧嫁娶规定问题。招远市纪委给予王文立党内警告处分。 

  3.莱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司机侯东林公车私用问题。莱阳市纪委给予侯东林党内警告处分。 

  对以上3起问题,均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守纪律、讲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零容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烟台市纪委)

抱歉!评论已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