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 转自 华夏经纬网
由马德、田凤山、赵洪彦等官员构建的权力场就像一个高速运转的磁 场,许多贪官只是旋入其中的一枚棋子
自从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被立案审查后,黑龙江政坛颇不平静 。7月12日,黑龙江省人事厅原党组书记赵洪彦也被判处徒刑, 轰动一时的“宝马撞人案”中的检察官和法官据悉也出了问题。
办理“宝马撞人案”的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房久林已经被 判刑,《新民周刊》报道说,这位曾因查处哈尔滨“国贸城案”、“ 朱胜文案”而声名卓著的“反腐英雄”, 此番被立案侦查的一个原因是在“宝马撞人案”中接受吃请。
《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到,卷入“宝马案”中的官员不仅房一个人, 道里区法院副院长张雁滨由于收受苏秀文一方8000元人民币,已 被停职在家,免于起诉,熟悉他的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张马上 就要退休,曾经兢兢业业地工作。
此外,宝马撞人案中担任公诉人的于姓人士也接受了苏秀文一方的吃 请,“宝马撞人案”再次成为近期媒体关注的热点。
一位哈尔滨当地官员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当地政界人士更关注的 是韩桂芝案和赵洪彦案,因为两位高官都曾在组织人事部门工作,“ 不知道他们,尤其是韩桂芝会把谁说出去”。
韩桂芝案还处在调查中,而对于赵洪彦案,《瞭望东方周刊》一直关 注,《瞭望东方周刊》记者2003年底在黑龙江采访时就已得知, 马德案发后,其前任原绥化地委书记赵洪彦也应声落马。
《瞭望东方周刊》还从权威处获悉,赵洪彦和韩桂芝均与马德案有关 。而2003年到2004年黑龙江涉及腐败案的高官也大都和绥化 有关,田凤山、马德、王慎义(原绥化市长),以及赵洪彦都曾在绥 化权倾一时。
赵洪彦的“发迹”几乎和其他的腐败官员无二,尽管如此,《瞭望东 方周刊》还是试图记录赵的发迹路径以及他的遗憾和忏悔。
三万元“起家”
2004年7月12日9时许,历任绥化地委书记、省人事厅厅长的 赵洪彦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周之前,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牡丹江 市人民检察院对赵洪彦提起公诉,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
公开审理时,戴着一幅普通眼镜、脚穿崭新黑面白边布鞋的赵洪彦给 人的感觉文质彬彬、神态安详,如果不是坐在被告席上,让初次见到 他的人很难想像面对的是一个腐败官员。
经查证,赵洪彦受贿金额为85万余元,另有298万余元财产不能 说明来源,赵案由此成为牡丹江市司法机关审理的金额最大、涉案人 员级别最高的官员腐败案件。
法庭认为,赵洪彦目无国法,胆大妄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带 头遵纪守法,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长达9页的判决书,叙述了赵洪彦案发、控诉、庭审过程、犯罪事实 及法院依法判决的理由。通过公开宣判,在场人士除了解了赵洪彦的 犯罪事实外,更多的则是对赵洪彦晚节不保的遗憾。
2004年7月9日,记者随同办案法官高玉喜在牡丹江市看守所见 到了庭审后的赵洪彦。在与记者交谈中, 他平静地述说了自己的犯罪经历以及迟到的忏悔。
赵洪彦从绥化地委书记的位置上调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后又 任黑龙江省人事厅长,2002年8月17日,由于牵涉进马德案, 经黑龙江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了人事厅厅长 职务,接受审查。
事实上,赵的成长路径并无特别之处。1944年1月18日,赵洪 彦出生于黑龙江省克山县西河乡和平村的一个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位 教书先生,因此,赵也算出身于书香门第。身为家中的长子, 赵洪彦从小就受到了很好的教育。
中专毕业后,赵洪彦就被分配到克山县人民银行工作。6年之后,被 调到县里的财政科。赵被领导认为有文化,机灵,因此,仅干了两年 财政工作,就被调到县委组织部当了一名干事。
从此之后,他的仕途一路绿灯,两年之后,成为地区组织部的干事、 科长。1978年便一帆风顺,相继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科长、副处 长、副厅级部务委员。
1992年,赵洪彦被委以绥化地委副书记重任,后来又当上了权倾 一方的绥化地委书记。赵洪彦几乎走上了官场生涯的顶峰。
和其他的腐败官员相似,最初走上高官位置时,赵洪彦还能严以律己 ,兢兢业业,勤劳肯干。然而,在一个几乎不受约束的体制下,赵被 纳入了和几乎所有腐败官员相似的路径。
能证实赵洪彦第一次犯罪的,只有记录在案的3万元“回扣”。
1995年12月,也是在赵洪彦当上绥化地委书记不久,时任绥化 市水利工程处长的张忠义(另案处理)为使自己由副处级提拔为正处 级,便多次找到赵洪彦,让其给予关照。
第二年7月,张忠义如愿以偿,为了表示感谢,他在一个月高风清的 夜晚,怀揣3万元钱,来到赵洪彦家。敲门进屋之后, 彼此寒暄几句,张忠义便掏出一个纸包,放在了茶几上。
张对赵说,“我的事没少让您费心,给您拿两个钱,买点自己喜欢的 东西吧。”赵洪彦假意推辞了一下,便再也没说什么, 就让张忠义走了。事后,他用这些钱买了西装、皮鞋、手机等。
如果说赵洪彦第一次犯罪是先办事后收钱的话,那么他第二次犯罪就 是先收钱后办事了。
1998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时任庆安县委副书记的李刚(另案处 理)为了得到赵洪彦的提拔和重用,来到赵洪彦在绥化地委的住处, 一出手就甩给他10万元现金。赵洪彦先是吓了一跳, 再一想这事就“天知、地知、他知、我知,也没啥了不得的”, 于是装入囊中。
临走,他对李刚说了几句安慰、鼓励的话,还把他送出门外。当年7 月,李刚顺利地坐上了绥棱县长的座椅。
赵处理的类似事件自己也很难记清有多少。
遗憾和忏悔
2003年的端午节,赵洪彦正在哈尔滨附近一家山庄钓鱼。这天, 他的感觉特别不好,一上午,一条鱼也没有钓上来。中午,在一片觥 筹交错中,赵洪彦的情绪慢慢地好了起来,然而,就在他举杯之际, 三个陌生男子走进他们所在的房间。
三人中的一个高个子男子说,他们是省纪委的干部,让赵洪彦跟他们 走一趟,协助组织上调查一些事情。
2003年6月4日,赵洪彦被宣布“双规”。
“看到和我一起就要退休的同志都被安排到人大和政协继续工作,而 我却被晾在一边,我心中很不安……没想到我从前曾经担心和害怕的 事情还是发生了。”赵洪彦对记者说。
“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后悔过,干了40来年的工作,当了这么多 年的领导,读了这么多书,竟然还是个法盲。现在如梦初醒。 当初看到身边的人挣钱那样轻松,心理失去平衡,觉得付出很多, 可得到的却比他们少,最终我伸出手……”
“‘伸手必被捉’,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不该收的钱收了,不该拿 的东西拿了,我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为人民的罪人!自由,对我来说 已是一种奢望。现在的不自由正是由于以前的太自由,缺乏监控的权 力必然导致腐败的发生。 ”
赵提醒其他的官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想想自己,正是由于缺乏最起码的善恶界限,把‘占小便宜不为过 ’作为为人处事的标准,从而在欲望的深渊里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做人失去了原则,也就失去了坐标和方向。无论外界事物如何变幻, 人都应该坚持这个原则。如果私心太重,必定不能坚持原则,必定导 致错误。受党的教育这么多年,我却做出了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一宗旨背道而驰的事情。”
赵还说,“惨痛的代价换来了灵魂的苏醒。事实教育我,只有脚踏实 地、刚正不阿地做人,才能坚实地走好每一步人生路。这是我的生活 感悟,也是我今后重新做人的生活理念。 ”
振兴东北战略受到威胁
赵的遗憾和忏悔已经难以挽救自己的命运,而赵洪彦和黑龙江官场被 楸出的腐败官员所营造的权力场曾经并且现在还在影响着执政党在当 地的执政基础。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厅长是主管全省干部人事工作的关键岗位 ,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都出了问题,那么也就不难理解黑龙江省为何 出现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
黑龙江省高层也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2003年就高调推行 “两风建设”,着手解决用人问题。
早在2003年6月中旬,现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代表黑龙江省 委领导向3700万黑龙江人宣读了一份特殊的检讨。
宋明确表示,黑龙江出了马德等人买官卖官的重大案件,省委是负有 责任的。文中承认,在马德案中,省委领导至少负有两方面的责任: 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负有失察责任;二是结案后,省委没有主动自 我批评。
“黑龙江纪检机关打击腐败的力度在加大,但近年来职务犯罪还是愈 演愈烈,前‘腐’后继,如何有效地预防犯罪,防患于未然,这是目 前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所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副处长郑国志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但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仍然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从根本 上来说,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是一个体制问题。”
据《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在哈尔滨监狱服刑的近百名原副处级以上 职务犯罪人员中“一把手”占了相当的比例,有的即使不是单位的“ 一把手”,也是在重要的岗位上掌握着绝对的权力。
“从经济学角度上讲,‘一把手’走上腐败道路有更多的机会,但让 ‘一把手’不敢、不想也不能做‘坏官’,需要一种健全的机制。预 防职务犯罪首要的一点还是要加大打击力度,不但让触‘高压线’的 腐败分子受到刑事处罚,还得让他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增大腐败成 本,不让任何一个人存有侥幸心理,漏网心理。”黑龙江省监狱管理 局纪委书记温明远认为。
一位当地官员认为,由马德、田凤山、赵洪彦等官员构建的权力场就 像一个高速运转的磁场,许多贪官其实只是旋入其中的一枚棋子,如 果干部管理体制得不到根本转变,这个体系不能摧毁,那么,中央提 出的重振东北的战略将受到严重威胁。(《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于津 涛、特约记者郭淑玲/牡丹江、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