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槐转自维权网2月21号,我和威爸一同前往天津。有两个目的:一是陪女儿过个元宵节;二是去董亚南处看我女儿给她爸的代理协议(9000元代理费)。
22号上午董亚南定下午2点见面。
下午1:30分,我们就在董办公室处见到了。我们先要看协议,结果她没有。再要看上次见到的委托书等资料,想拍下来。后董就拿出了两份委托书及一份说明,均和上次见到的有所不同,尤其是那份说明,变化很大。第一次是“我不要我父母找的律师”,这次是“转告家属不要律师”(并且还按了手印)。
我把这份说明拍了下来,董强迫我必须删掉,否则不准我离开她的办公室。董非要我手机,我坚持不给她看,僵持了个把小时,后我们两个老弱病残的怕她们人多动手吃眼前亏,只好让步删掉照片,这才得以脱身离开。被董非法拘禁1个小时。
在僵持中,董还是透露了一些细节。她说有组织、有预谋、有行动、有推手;收买了访民举牌闹事,足以说明;还有地点,有拍照、录像作证。我回她:你说这些不就是央视报道的一样吗?她说是吗?我不知道央视报道过呀!
董还问我们两人有没有接受过警方询问笔录,我们说没有。她说那你们连参加庭审的资格都没有。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强奸、杀人、政治这些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她说前二者是保护个人隐私,后者是保护国家机密的。我说法院没判决之前是无罪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她居然说我们不讨论法律。
下午大约3点左右,我们赶到了看守所,想在那儿多待一会儿,陪女儿过个元宵节。有个高个子李姓警察,拿了女儿写的收到衣服的条子给我看,看了也不许我带走,说是通过私人关系拿到手的,不敢带到外边去,怕泄露国家秘密。
我们就坐在大厅里,李很亲近我们,跟我们说了好多关于董的事情。她说董亚南是天津的法制委员会主任,是当地的大律师,和看守所的人很熟,出入自由的。她想要办的事情没有办不成的;她能办成别人办不成的事情。他说董大律师这人心情好了她会为当事人准备充分些;心情差了那可想而知的。你们家属不了解她、不接受她、怀疑她,这都能理解。当时我听了这几句话,还真是感觉小李这么善解人意啊。谁知他接下来说,你们家属要好好和她沟通,理解她、依靠她,保证对你女儿有好处,我估计不到一个月就能出来了。说得天花乱坠。他反复强调董的能耐大,只手通天的能人。听了他的一番话后,我不禁为我删掉拍的照片之事而庆幸,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到5点之后,看守所人都下班了。我们在高强外边,给女儿说了话,也是女儿失踪半年之后,第一次隔着高墙喊话:威威,爸爸、妈妈都来了……
补充:董亚南的确是与普通律师不同,她出入看守所就像出入自己家门一样。年前,也就是2月6号,我叫她帮我女儿买两套衣服(她当时不愿意),我就要她帮,后来她勉强给办了。董拿着衣服直接交到办案人手上,不用通大厅服务窗口。她出进不用存手机的,都带着手机进入。她手上有办案人员的电话,可以随时和办案人员通话。这都是我听到、见到的。她还问我有办案人员的电话没有,我说没有。我说你有就告诉我吧?她说不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