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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自由观察:投稿被当“博讯记者”,新疆重判张海涛19年

2016年02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13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徐俐转自博讯

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新疆维权人士张海涛近日被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和“为境外提供情报罪”重判19年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人民币。官方要没收张海涛妻子和婴儿唯一的房产,没有工作的她和刚满月的孩子即将流离失所。张海涛已经提出上诉。

张海涛的家人1月18日收到判决书,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1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人民币。

张海涛的妻子李爱杰对丈夫遭重判感到震惊:“说句话难道就判19年的罪吗?我很震惊,真没想到他们怎么会判处这样的结果。他就说了一句话,难道就能把政府颠覆了?他就是在网上转发了一些文章,就只有这样的证据,还有就是接受一些媒体的采访,当时还放了录音。他们还说海涛是博讯网的记者,海涛说是系统自动把投稿人当成记者的。只有这些,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我说你们良心哪儿去了?你们就是把我们置于死地。律师说的那句话我感觉很好,他说只要一句话就能把这个政权颠覆了,这样的政权不要也罢。说句话这么有威力,比原子弹还有威力?”

博讯网郑重声明,博讯发表的两篇文章,一篇评论、一篇是讲述自己被拘禁的经历。如果以博讯发署名文章来结论为“博讯记者”,那么中共领导人都可以成为“博讯记者”,因为博讯发表过几乎所有领导人的讲话、谈话、指示。新疆当局如此重判一个良心人士,还剥夺襁褓婴儿的生存权利,简直不如法西斯!

因为其中一篇文章点名指责张春贤,如此重判,显然和张春贤有关。博讯曾多次报道张春贤是周永康的心腹,张春贤如此打压报复张海涛,证明张海涛的评论属实。

张海涛于2015年6月26日被刑拘,当时他妻子怀胎6个月。张海涛被捕后,家中银行卡被警方扣押,生活无着。目前,官方的工作人员通知她要没收财产,她和丈夫只拥有一间小房子,他们的儿子才刚满月,她还不能出去工作,没有收入和积蓄,面临流离失所,感到前路迷茫。

张海涛去年6月26日被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拘,7月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被关押近五个月后罪名又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张海涛上世纪九十年代从国企失业下岗后于1995年到新疆发展,从事电话卡零售业务。他长期关注新疆民族问题以及民生事务,曾协助访民在网络上发表他们遭遇的不公,也曾对社会问题发表独立观点。2009年,他被公安以“涉嫌诈骗”羁押,两个月后获释。过去几年,每到两会或“六四”周年日等被当局认为敏感的日子,张海涛均会被当地派出所作为“维稳目标”加以监控。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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