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6月10日上午10时,暂住在山西省平遥县柳根西路菜市场的平遥县古陶镇居民温六宝,又一次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公安局。44岁的温六宝至今还住在医院里,一说起他受伤一年多讨要说法的经历便泪流满面。 当日上午10时许,平遥县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因其“占道经营”没收了温六宝的秤,并通知“下午去队里接受处罚”,一向谨小慎微的温家夫妇为此忐忑了一中午。下午,执法人员给他们出具了“占道经营罚款30元”的“收据”,而“收据”的落款却是“6月份”。一旁的小贩打趣地说:“5月份罚了6月份的款,6月份就可以放心经营了。”

十余名身着行政执法服装的人正从他的水果摊上往一个中型客货车上搬西瓜。

城管暴力执法被武警打 几天前的晚上,这位孙女士在北京朝阳区某街道卖小饰品时,被辖区城管人“抄”了。总价值在600元左右。当时,城管的执法人员既不给暂扣清单,更不用说签字、盖章了。显然是处罚主体不明确,程序违法。城管的执法人员让孙女士两天以后到城管队办公室去处理。她在8月29日去时,城管的执法人员说“开会,明天再来。” 次日,城管的执法人员又说“你的东西上交了。”孙女士说“交给谁了,有手续吗?” 近几年,城管在行政执法中,使用“暴力”已屡见不鲜,西安曾把孕妇打流产,山西曾把车从老人的身上压过,济南曾把王某压骨折…… “城管暴力执法”似乎已成了社会的一大“公害”。这不仅与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背道而驰,而且,更不符合“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施政纲领。 暴力执法惹众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