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转自博讯网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女儿金榜题名,本是父母最欣慰的事。可是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白草甸村村委会主任邬俊伟却因操办女儿“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纪处分。
2015年8月18日,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纪委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该镇白草甸村村委会主任邬俊伟已定于8月20日在本村某酒店为考上大学的女儿操办“升学宴”,借机收取礼金。镇纪委立即通知邬俊伟前来接受组织谈话。面对纪委工作人员,邬俊伟作出了取消举办“升学宴”的承诺,并当场签署了承诺书。
8月20日,群众再次举报,反映邬俊伟正在酒店为其女操办“升学宴”。南口前镇纪委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经查,邬俊伟当天共设酒席40桌,现场虽没设“礼账”,但他却收了“红包”,礼金数目共计4.2万元,其中收受村民礼金共0.68万元。
11月9日,南口前镇党委研究并上报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给予白草甸村村委会主任邬俊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规收取村民的0.68万元礼金,由镇纪委退还给村民。同时该镇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对白草甸村党支部书记赵庆五没有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
“因为我自己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现在特别后悔······”邬俊伟事前已经向组织作出过承诺,但他仍心存侥幸,欺骗组织。这种既“大胆”又“糊涂”的行为,最终没能逃过群众的监督。任何人对纪律缺乏敬畏之心,对“红线”置若罔闻,都难逃纪律的惩处。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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