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谋转自中国评论新闻网
中評社香港11月21日電/廣東省紀委19日發布10起公共資源交易腐敗典型案件。案件中的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公共資源交易,從過去打電話、寫條子等直接干預變為間接干預,從公開插手轉為暗箱操作,安排親信介入或授意下級操控中標結果、分包、轉包和採購供應。
甘佐成在擔任廣州市海珠區濱江街道黨工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及離崗退休期間,利用其主管濱江街道全面工作與街道停車場租賃管理業務的職務便利以及職務影響力,幫助私人老板顔某順利承包經營該街道辦事處所屬的紡織路1號閑置地塊並用作停車場謀利,分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兒子收受顔某給予的賄賂款共計150萬元。甘佐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清遠市連南縣水利局原局長羅世綱,任職期間在轉讓該局下屬企業、審批撥付小水電站省級貼息補助款項、發包縣有關水利工程和招標採購、支付工程款項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121.7萬元,並與他人合夥私分國有資產32萬元。此外,羅世綱違規將該局掛靠某國有企業成立公司,壟斷全縣水利工程。羅世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沒收財產100萬元。
肇慶四會市教育局原局長林金德,利用職務便利,在有關工程建設招投標和教學設備採購過程中,嚴重違反政府招投標和採購規定,指定供貨商、承建商簽訂合同,收受賄賂120多萬元,還有其他600多萬元財產無法說明來源。林金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李健生在擔任中山市三鄉鎮公安分局局長、火炬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期間,利用職權插手單位的辦公設備與耗材、警用裝備、技術設備、工作制服、日用品等物資的採購工作,幫助多名關係人承攬當地公安、城管系統多項物資的採購業務,多次單獨或夥同其親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賄賂共計364.9萬元。李健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50萬元。
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工程採購部原副部長宋一祥在該中心採購二部、工程採購部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多次將項目標底、得分關鍵點、競爭對手投標情況等信息透露給關係人,便於關係人的公司有針對性報價和製作標書,並在評標過程中給予推薦,使關係人的公司在政府採購項目招投標中成功中標,事後收受賄賂46.8萬元。此外,宋一祥還多次安排自己註冊的公司直接參與該中心承辦的政府採購項目投標,從中獲利。宋一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此外,陽江市陽東區農業和林業局原副局長曾華、農業科學研究所原所長黃芝南,揭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科原科長邱志遠,韶關市仁化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原局長吳英奎,梅州興寧市合水國營農場原場長張鬆華,江門鶴山市土地儲備中心原主任李偉超,均因插手公共資源交易謀取利益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黨紀、政紀處分。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