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德州市纪委
日前,德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德城区特殊教育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并发放加班补助等问题。德城区纪委分别给予德城区特殊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校长李俊荣留党察看二年,副校长王福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齐河县祝阿镇坡赵社区党政管理服务中心书记车广发等6人违规公款宴请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齐河县纪委给予车广发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5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祝阿镇党委在全县通报批评;对祝阿镇党委分管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餐费由相关人员承担。
3、武城县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子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武城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子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夏津县农机中心党总支原书记明万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夏津县纪委给予明万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占用车辆依规处置。
5、庆云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成芳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庆云县纪委给予崔成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占用公车。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5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抓敢管、勇于担当,打好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和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落实。对顶风而上、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向社会全面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德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