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共欺诈观察:由王林案看中国死刑冤案是如何铸成的!

2015年11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185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姜洪波转自博客中国

由王林承诺书看如何罗织死刑?

 

 

经陈有西曝出来的信息,笔者松下一口气来。王林一案考验着中国的法治,王林一案,”铁证”如山,是无罪的”铁证”,也会让中国的司法人员拿来当作有罪的”铁证”。是确认王林有罪还是确认王林无罪,如何使用这份”铁证”,考验着中国的司法机关,考验着中国的法治。

我为王林捏了把汗。王林这老东西,我又不认识他,我为他捏什么汗?这样一个装神弄鬼的神汉,我其实有些厌恶他。但我还是为他捏汗。我是在为中国法治捏汗,为千千万万老百姓(也包括自己)可能遭遇到的人命官司、普通冤狱捏汗?

我太了解中国的警察,以及警察以后的检察官、法官了。王林2011年在媒体上出镜以后,睡女星、傍官员、造金衙,千夫所指。各路媒体捏得王林“七宗罪”,包括非法持有枪支等等,漫无边际,终是虚妄。这一下,他的仇人也是他当年的弟子邹勇被人绑架、碎尸、丢入湖中,正值此时澎湃新闻拿得一份”铁证”——王林给人出具的承诺书,要付酬五百万元,判邹勇死刑。在这样的证据之下,绑架、碎尸、投尸体于湖中必然是王林干的。

澎湃新闻一报,全国各路媒体跟进,接下来萍乡公安跟进,将王林抓捕。王林真的没戏了,所有的媒体,网络上几乎所有的大V和芸芸网友,都据王林希望看到邹勇判死刑的那份承诺书,判定王林是雇凶杀人者。

我为王林捏了一把汗,不要说没有证据警察们可以捏出个王林雇凶杀人来,现在这份”铁证”摊在警察面前,捏王林个雇凶杀人易如反掌!

“承诺书”说的什么?内容如下:

 

“如邹某在2015年元月20号前逮捕,我王林在24小时以内将X佰万X提到王总所指定的地点。续后判了邹的死刑,愿以伍佰万元酬谢。承诺人王林2015.元11(编者注:即2015年元月11日)”。

 

警察问:王林,这份承诺书是不是你写的?

王林:是我写的?

警察:你说,邹勇是不是你杀的?

王林:不是我杀的。

警察:放屁,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给人写这份承诺书?

王林:邹勇欺负我欺负得太很,判决他败诉了,他不给我钱,经常带着百十号人马,围住我家宅院,让我出不得门,打我,逼问我要钱,我日子过不成。他还犯了许多罪,所以我想让人帮助我,让司法机关判他死刑。

警察:王林,你也不要狡辩!你说,你是不是想让邹勇死?

王林:(不答)

警察:王林,回答我,你是不是想让邹勇死?

王林:我想让司法机关判他。。。。

警察:(打王林嘴巴)不要多说,你只说是还是不是。王林,你是不是想让邹勇死?

王林:(恐惧)。。。

警察:王林,我们能把你弄进来,我们就有办法让你承认!你说,你是不是想让邹勇死?

王林:我是想让司法机关。。。。。。

主审警察出去,两个彪形大汉模样的警察进来(各类手段)。

上述讯问反复进行,上述手段反复试验。王林招架不住,已经气息奄奄。主审警察进来,最后问:就两个字:是还是不是?

王林:是,我想让他死!

警察:王林,这可是你说的啊,签字!

王林:(签字)

警察:早这样,何必吃苦!

就这样,王林的死刑完成了第一步,作案的主观动机:因为有仇,所以希望他死。下边第二步、第三步,作案手段(雇人)、作案情节(中途联系)的口供均如是办理,无非概念的抽象或具体任意伸展或缩小,以符合案件的需要。黄钰刚那边用同样的方法做好对口,与之相合。一次不合,还有第二次、三次,一套合谋杀人案件的口供便完成了。

刑侦人员完成第一步工作的思路,与媒体也完全一致。看到承诺书上写有判邹勇死刑字样,记者们便大胆想像,再加简单省略,报导道:“自从王林与邹勇这次冲突,他们两人都想搞死对方。”——这是引导,引导人们的想像——承诺书是呈于表面的东西,虽不能据此定王林死罪,但可以肯定王林想让邹勇死亡。邹勇现在被人杀死、碎尸、投入湖中,这事儿后边的主谋便必然是王林了!

 

最后让我们再来看看这份承诺书!

 

如邹某在2015年元月20号前逮捕,我王林在24小时以内将X佰万X提到王总所指定的地点。续后判了邹的死刑,愿以伍佰万元酬谢。承诺人王林2015.元

 

如果这份承诺书可以被当成王林雇凶杀人的证据,天底下当事人给律师出具的委托书、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便都可以当作律师与当事人共谋某事的证据,律师罹罪者何多?律师罹罪者何多?

笔者是律师,本人清楚的知道,许多冤案是如何铸成的。警察们根据这样的一份”铁证”,稍作引申,加以刑拷,取得口供,心安理得地完成任务了。死亡,牢狱,无期徒刑,家破人亡,许多冤狱就是这样铸成的!

我是律师,律师是一份怵目惊心的职业。孟子曰:“术(选择职业)不可不慎。”在中国选择做法律,你要准备好残忍,准备自己残忍,或准备目睹残忍!

二零一五七月二十三日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