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董须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家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85号严桂芳,在通过行政诉讼拿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政府拆迁违法的情况下,依旧没有保住房屋,生效判决仅仅40天,其2000余平米的私有房屋就遭到偷拆。镇江当局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竟然蔑视法院生效判决,肆意践踏法律,令人愤慨。
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85号房屋中,共有严桂芳和子女徐志成、徐霞霞三户。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区长高国成)与非法的镇江市拆迁办,住镇江市正东路8号(主任周小平)看中了这地块的商业价值,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违法拆迁。
自从2014年5月8日晚23点左右开始,镇江市润州区政府、拆迁办就持续对严桂芳的房屋进行了8次打砸,并扒掉了其中的几百平方米房屋,门窗玻璃全部被砸掉,家中所有财物被抢劫一空,同时实施停水、停电断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桂芳、徐志成、徐晓霞将润州区人民政府与拆迁办告上法庭。2015年8月31日,镇江市中级法院作出(2015)镇行初字第00014号行政判,确认镇江市拆迁办、润州区人民政府所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公告》违法,责令两被告依法采取补救措施,对原告建筑物及其所占土地不再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公告》实施拆迁。
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严桂芳、徐志成、徐晓霞于2015年9月28日向两被告提出了五项补救措施:1、将破坏的房屋恢复原状;2、将恢复原状的房屋装修好;3、把抢走的房屋内财产归还到原处;4、通水、通电,达到居住的标准;5、赔偿一切损失。”但两被告不仅未予答复,反而于2015年10月21日晚21点左右,雇佣黑恶势力人员用大型挖机把三位胜诉的原告约2000平方米房屋夷为平地。
当严桂芳向润州区公安分局报警后,公安虽然出了警,但至今不立案、不答复。